索引号: 11330881002630401W/2022-154647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审计
发文机关: 市审计局 成文日期: 2022-12-16

江山市钱塘江流域水生态保护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2-12-1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江山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3月2日至4月22日,对江山市2019年至2021年钱塘江流域水生态保护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江山市河流水系分布,江山港是钱塘江上游衢江右岸的第一条支流,2019年年平均水质为Ⅲ类水质,2020和2021年年平均水质为Ⅱ类水质。江山市目前钱塘江流域国控断面水质监测点数量2个,年平均水质均为Ⅱ类水质;市县控断面检测点数量3个,童家和江山大桥断面年平均水质均为Ⅱ类水质,余家断面年平均水质均为Ⅲ类水质。碗窑水库、白水坑水库2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为Ⅱ类,与2019年相比基本保持稳定。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

(一)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方面。“一河一策”目标任务未按照方案完成。

(二)流域水生态保护体制机制建设方面。区域协作机制未有效建立运行;江东化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未到位。

(三)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方面。

1.水污染防治方面。未全面履行排水许可监督管理责任,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存在短板,生态沟渠未按要求设置水质监测点位和监测频次;城镇生活污染治理管理未到位。

2.水环境综合治理方面。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未到位。

3.水生态修复方面。水域保护规划未公布,尚未建立水资源管理巡查制度,湿地监测工作未有效开展。

4.水资源开发利用方面。未制定行业节水实施计划。

(四)资金征管用和重点项目建设运营方面。

1.重点项目建设、运营方面。江山港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管理未到位,江山市鹿溪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竣工结算未完成。

2.相关费用征收、管理方面。部分企业2021年少缴污水费,自备水源企业未足额缴纳污水处理费。

三、审计建议

1.确保各级考核指标分解落实到位。

2.巩固全域污水零直排创建成效。

3.加强部门沟通推进税费足额征收。


江山市审计局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