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25XD/2022-154201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
发文机关: | 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2-12-01 |
新的江山市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实施办法出台了,全市人民调解员调处矛盾纠纷都可享受新的奖励政策!
一、什么是人民调解“以奖代补”?
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是指经司法行政机关考核确认,对依法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其人民调解员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案件,以奖励的形式给予适当经费补助和补贴的制度。
二、“以奖代补”怎么发放?
· 案件分类
根据矛盾纠纷性质、规模大小、调解难易程度、社会影响等情况,将人民调解案件分为简易、一般、疑难复杂、重特大等四类纠纷。其中:
1.简易纠纷。纠纷过程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以口头方式调处并制作口头协议登记表的纠纷。
2.一般纠纷。涉及当事人5人以下、达成协议金额在20万元以下,形成书面调解案卷的纠纷。
3.疑难复杂纠纷。
(1)一方当事人为5人(含)以上的纠纷;
(2)达成协议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纠纷;
(3)涉及人员死亡或三人(含)以上受伤的纠纷;
(4)当事人因该事件在江山市级(含)以上信访部门以走访形式信访的纠纷;
(5)跨乡镇、部门联合调处的纠纷;
(6)乡镇(街道)调委会调处未果流转至市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的纠纷;
(7)其他疑难复杂纠纷。
4.重特大纠纷。
(1)涉及多人伤亡(死亡二人(含)以上或受伤五人(含)以上)的纠纷;
(2)在本市具有重大社会影响且一方当事人为10人(含)以上的群体性纠纷;
(3)涉及群体性上访、涉法涉访的陈年积案,及多次或多人赴省、赴京上访影响较大的矛盾纠纷;
(4)省、市、县领导批示,有可能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疑难复杂纠纷;
(5)其他案情特别复杂疑难纠纷。
· 奖励标准
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标准为:
简单纠纷每件奖励30-80元;
一般纠纷每件奖励120—200元;
疑难复杂纠纷,每件奖励500—1000元;
重特大纠纷,每件奖励2000—5000元。
每成功调处一件案件予以相应的“以奖代补”;多名人民调解员成功调解一件矛盾纠纷的,按一件标准计算;辅助人员协助调解员完成调解制作案卷并录入系统的,可按适当比例分配奖励。
· 审核管理
各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案卷的整理申报及上传系统,同时对报送调解案件真实性负责。
市司法局负责案件评审、奖励发放等工作,每年6月、12月集中开展两次评审。
人民调解“以奖代补”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截留、挤占、挪用的,将依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对弄虚作假,虚报调解成功的,一经查实,奖励予以追缴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具体事项请见《关于印发江山市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实施办法的通知》(江司发〔2022〕20号)文件。
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各界人士加入人民调解员队伍,享受“以奖代补”政策!
咨询电话:0570-4017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