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MB1593573G/2022-152762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发文机关: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2-10-12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江征补告〔2022〕28号

发布日期:2022-10-1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因虎山2022004#区块建设需要,拟征收麻车村村民委员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9.6335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二、被征地的虎山街道麻车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本公告期满前到虎山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提出申请的成员达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半数以上(不含半数)的,江山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召开听证会,听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22年11月10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相关不动产权属证明资料,到虎山街道办事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或提出异议。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

四、征地范围内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抢栽的地上农作物一律不办理补偿登记。

五、本公告期限为 30 日。

特此公告

附件:

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偿安置方案(麻车村)_20221012084815.pdf

2.勘测定界图虎山2022004#区块(-1#至-4#)勘测定界图.pdf

3.土地现状调查成果集体土地使用权调查表.pdf地上附着物.pdf

联系电话:0570-4570660

监督电话:0570-4111553


江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1日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江征补告〔2022〕28号--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