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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22-01-30

江山市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3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统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我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现将江山市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数据统计节点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

一是规范政务公开制度建设。2021年,我局进一步完善统计数据信息发布前“双审核”机制,保障统计数据发布准确性和规范性,落实月度政务信息编号发布、编号备份机制,落实重点信息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发流程,规范政务信息审核发布。

二是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平台主动公开信息150条,较去年同期(2020年清除失效冗余信息12条,信息发布数由160条减少为148条)增长4.3%,其中数据信息61条,占信息主动公开数的40.7%,通过微信、微博公开信息112条,较上年度(2020年96条)增长16.7%,全年受理并办结依申请公开事项1项。

三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服务。规范公开本单位财政预决算、年度计划总结、单位人事任免、统计执法监督等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发布《2020年江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江山市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规范发布《江山市2021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江山市统计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任务清单》,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关于做好化肥农药减量化“全面统计”的整改要求,按期公布《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44)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二)持续加强信息发布平台建设 

一是重视政府信息平台管理。强化平台管理,对照信息类别逐一做好信息归类和数据衔接,清理2020年度失效信息12条(2020年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数由160条调整为148条),完成2009年以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统计数据公布。二是规范新媒体平台管理。根据政务新媒体平台管理要求,部署开展“江山统计”政务微博账号注销、政务微信账号迁移等工作,在新媒体信息服务方面集中资源讲好“统计新闻”“统计故事”。

(三)积极拓展政务信息服务模式

一是拓宽数据信息服务渠道。借助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经济运行情况、主要经济指标、CPI数据”三类月度数据信息实现专栏发布。把握省统计局“数据浙江”平台建设契机,集中力量汇总整理统计专业数据,2010年以来全市主要经济指标数据现可通过“浙政钉”“浙里办”在线查询。二是优化信息公开形式载体。发挥新媒体平台优势,全市月度统计数据发布实现图文化、动态化,创新打造“江小统来普法”专题信息。结合“七人普”数据,整理发布江山姓氏排名专篇信息,获得广泛关注与好评。三是主动用好各类平台资源。今年以来,“线上、线下”全面发力,以党务政务公开栏、信息宣传机、电子宣传屏扎实做好线下信息公开。全年在江山新闻网、多娇江山、今日江山等市级媒体平台发布政务信息60余篇,在统计系统各级平台发布信息40余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照各级关于依申请公开的制度要求,对依申请公开事项的电子资料留档和纸质资料管理还存在不足,有待加强规范;二是统计数据信息周期发布有待加强,数据生产节点的数据信息共享渠道还未有效建立;三是围绕政务公开工作,体现统计职能的经验总结和亮点提炼还不多。

(二)改进措施

一是推动构建政务信息资源备份机制。根据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管理要求,在信息发布审批备案、编号发布基础上,重点做好政务信息资源的电子化、纸质化留存,逐步建立可查询、可追溯的政务信息备份机制。

二是积极探索统计数据信息服务举措。积极融入数字化改革,在统计数据资源化、数据资源成果化等方面主动思考,不断丰富统计数据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逐步构建“快、准、专、新”的统计信息服务模式。

三是继续推动统计领域政务公开成果转化。以党史学习教育、“七人普”数据成果转化、统计法治建设等方面为重点,在政务公开中进一步强化统计职责履行,及时抓好政策解读、关切回应,围绕政务公开数字化建设这一课题,先行思考、积极探索,在经验总结、亮点打造、成果转化中贡献统计力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江山市统计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