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081E/2022-14387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1-14
发文字号: 江政办发〔2022〕4号

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申报记功奖励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1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总结工作、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各部门单位、各条战线和广大干部群众争先进位、争创品牌、“争第一、创唯一”,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2021年度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记功奖励。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条件、程序

依照《江山市人民政府记功奖励暂行办法(2017年修订)》(江政发〔2017〕33号)文件精神执行。年内已经表彰过的专项工作(城东新城征迁)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必须于2022年1月19日前将申报表及有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报市府办公用事业科410室(联系人:徐可,电话:729086,18268999086)。

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记功奖励单位和个人申报工作,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附件:1.记集体三等功申报表

          2.记个人三等功申报表


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记集体三等功申报表


申报单位




申报
单位
意见


市审核
小组
审核
意见


市政府
审批
意见


附件2


记个人三等功申报表


申报人




申报人
所在
单位
意见


市审核
小组
审核
意见


市政府
审批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