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559G/2022-143754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
发文机关: | 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22-01-12 |
一、2021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坚持党建统领、民意引领的总思路,创新工作举措,强化机制保障,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编制、上报、发布等工作。
(一)强化领导,建立机制。市公安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重点事项。一是构建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主抓、部门警种落实的组织架构,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信息发布安全问题第一责任人制度和内部责任追究制度。局办公室负责全面统筹、组织协调和落实相关工作,政治处、交警、治安、法制、网安、督察、情指、行政审批、科信等部门警种负责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和日常维护,切实保障该项工作稳步推进。二是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安排部署,定期听取汇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三是要求全体民警认真学习政务公开的相关内容,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日常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和纪律性。由办公室牵头,各部门警种根据职责分工,围绕组织架构、法规文件、人事信息、警务公开等12个栏目163条已发布的信息开展地毯式、无死角排查,对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机构、下属单位进行更新,共梳理出问题清单2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严格把关,规范程序。市公安局严格规范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程序。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对信息的“拟稿、审核、审签、审查、校对、备案”等严格规范“责任单位上报-办公室审核-局领导审批”的发布程序,每条信息均做到严格审查、严格控制、严格把关,并在月底开展“回头看”,对照梳理清单、查摆问题、落实整改,倒查相关部门责任,在曝光台予以通报,并建立相应台账、留档存查,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不涉敏、无错别字、无错误词”,牢牢守住信息发布安全的“红线底线”。今年以来,市公安局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各类警务政务信息4873条,其中公开政策文件类信息28件。
(三)民意之上,改革创新。市公安局坚持“民意引领警务”工作理念,探索政务公开实效,紧扣群众办事“少跑腿”、“零跑腿”的目标导向,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无证明办事”和让政务服务延伸扩面。今年以来,市公安局紧紧抓住数字化改革契机,由行政审批服务科部门牵头,理顺281件公安行政项目,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公安服务窗口现场办结率达到99%以上,按时办结率达到100%,无一投诉办件。
(四)加强培训,提升能力。高度重视信息公开理论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由局领导牵头,召开全局范围的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议,认真传达贯彻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会议精神,并不定期组织各单位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参加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广大信息员对信息的搜集、处理能力。今年共组织开展教育培训3次。
二、2022年工作思路
一是进一步规范程序。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定期维护政府信息公开网,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办公室做好审核把关工作,不断规范政务公开行为,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杜绝公开信息出现错别字、敏感性词语、涉密词语、法言法律不规范词语、涉及隐私词语等。
二是进一步深化改革。坚持以群众需求、群众呼声、群众困难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评判标准,紧盯实现率和满意率“两率”提升,将户籍、治安、交警、出入境等更多公安业务纳入网上办事范畴,大力提升窗口服务能力、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真正做到简政放权一放到底,办事手续应简尽简,勤务模式能优再优,每位窗口工作人员都要会当、当好“全科医生”,扎实推进“无差别受理”,争取实现群众办事“零跑趟、零材料”。
三是进一步加强培训。市公安局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出台进程和《浙江省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上级规章制度,积极组织相关业务人员通过加强教育培训、交流学习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江山市公安局
2021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