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3481/2021-139251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教育 |
发文机关: | 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1-09-24 |
根据《涉众型重大政策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工作指引》的通知(厅字〔2021〕2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本方案社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等文件和省、衢州市“双减”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持续规范校外培训,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营造教育良好生态,构建“双减”长效管理机制,特制订《江山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方案》。
二、工作内容
(一)精准施策,全面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
1.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完善作业管理机制,强化作业来源、设计、布置、批改、反馈、讲评、辅导等各环节的统筹管理;2.强化作业等“五项管理”:扎实推进以“减作业、增睡眠,减补习、增运动,减刷题、增实践”为重点的减负行动;3.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全面推行以放学后托管服务、初中生晚自习服务、免费在线学习服务、暑期托管服务为重点的学校课后服务;4.保障学校课后服务条件:统筹核定教师编制,配足配齐教师,制定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明确课后服务取酬标准;5.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指导学校健全教学管理规程,提升学生在校学习效率,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6.做强做优免费线上学习服务:免费向学生提供高质量的专题教育资源,提供在线答疑、互动交流等数字化服务;7.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积极开展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和现代化学校创建工作,促进新优质学校成长,扩大优质教育资源;8.深化家校社协同机制: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或网上家庭教育指导平台,推动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的建设;9.整合用好校内外资源: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充实课后服务。
(二)严实结合,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
1.实施校外培训机构分类管理:各主管部门根据类别属性制定标准,严格审批,加强事中事后常态化监管;2.全面摸清培训机构底数:建立基础工作台账,及时录入相关平台系统,实现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3.坚持从严审批机构:审批通过的纳入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培训机构;4.严格监管学科类校外培训时间: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严格控制培训时间;5.从严规范培训行为:成立江山市校外教育培训课程审查专家委员会,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严禁不良培训行为;6.加强培训广告管控:加强面向未成年人的校外培训广告管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7.强化校外培训资金监管:严格控制资本过渡涌入培训机构,制定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办法,坚持校外培训机构公益属性,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8.严格校外培训机构人员管理:从事校外培训人员须具有相应资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线上培训活动;9.实施数字化监管:构建全流程闭环管理的“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一件事”智慧监管,推进衢州市“信安培”平台应用,实现监管服务双提升;10.做好风险防控和应对处置:充分考虑“双减”工作启动后的影响,做好风险研判并制定防控预案,妥善处置涉校外培训的舆情、信访投诉及各类矛盾问题。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江山市各小学、初中学生家长、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本项目实施对社会稳定的影响;(2)对本项目的实施持何种态度;(3)项目实施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4)对本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四、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社会风险评估单位:衢州市交通设计有限公司,联系人:程义花,电话:0570-3313918,电子邮箱:504275648@qq.com。
五、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江山市教育局或社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于2021年10月8日止;江山市教育局或受委托的社会风险评估单位期间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方案有社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15日内,向教育局或社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信访部门。
衢州市交通设计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