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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障性住房,你想知道的都在这儿

发布日期:2021-09-0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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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人范围包含什么?

答: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人范围包括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及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

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答: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三、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有何要求?

答:申请公租房保障的申请人应由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家庭其他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家庭应包括主申请人及配偶或未成年子女。

四、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申请途径有哪些?

答:申请人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或当地住房保障服务窗口进行申请。

五、城镇住房保障资格确认全流程的时限是多久?

答:城镇住房保障资格确认全流程时限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不需要进行经济状况审核的保障类型,从申请受理后到保障资格确认完毕,应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二)需要进行经济状况审核的应不超过40个工作日;

(三)具体流程和时限也可由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制定,但总时长不应超过规定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