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735D/2021-138131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发文机关: | 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08-31 |
目录
一、概况.........................................................................................................................(1)
(一)单位职责............................................................................................(1)
(二)机构设置...............................................................................................(3)
二、2020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4)
三、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10)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1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10)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0)
四、名词解释..........................................................................................................(17)
一、江山市财政局概况
(一)单位职责
1.拟订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贯彻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3.负责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编制全市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报告全市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负责政府投资基金财政出资的预算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市级预决算公开。研究提出乡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乡镇(街道)财政工作。
4.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负责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应用建设和应用推广。
5.组织制定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组织制定财政专户、预算单位账户及资金存放管理制度。负责市级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与管理。负责编制全市财政总决算,组织汇编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
6.负责全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政府采购事务。建立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和交易平台。
7.负责管理政府内外债。负责管理地方政府债务,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负责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归口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业务。
8.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市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代表市政府对相关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拟订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9.负责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支出政策和管理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10.按权限负责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负责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障基金财政补助政策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管理社会保障基金收支和保值增值工作。参与拟订社会保障政策。
11.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负责编制市级政府投资预算和重大投资项目资金安排。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12.负责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组织实施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13.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行业的业务。
14.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督。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
(1)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市与乡镇收入划分。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组织实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
(2)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范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机构设置
江山市财政局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挂行政审批服务科牌子)、预算局、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预算执行局、综合科、会计科、文教科、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挂国有企业监督管理科牌子)、农业科、乡镇财政管理科、企业科、社会保障科、经济建设科、行政政法科、财政监督局(挂绩效管理科牌子)、政府采购监管科、人事教育科等18个科室。
二、2020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3,638.02万元,支出总计3,638.02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118.17万元,下降3.15%。主要原因是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因疫情防控需要,电教室改造等预算项目暂缓实施。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515.15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511.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511.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9.8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3.98万元,占收入合计0.1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511.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6.25万元,占74.22%;项目支出905.17万元,占25.7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511.17万元,支出总计3,511.17万元,与2019年相比,各减少120.98万元,下降3.33%。主要原因是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因疫情防控需要,电教室改造等预算项目暂缓实施。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3777.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95%,主要原因是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因疫情防控需要,电教室改造等预算项目暂缓实施。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11.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21.21万元,下降3.33%。主要原因是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因疫情防控需要,预算项目暂缓实施。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11.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77.08万元,占87.64%;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3.98万元,占6.09%;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6.35万元,占0.18%;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213.76万元,占6.09%;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777.46万元,支出决算为3,511.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95%,主要原因是部分经济科目支出比预算数有所压缩。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821.92万元,支出决算为2143.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650万元,支出决算为588.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培训费等支出比预算数有所压缩。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650万元,支出决算为21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项目暂缓实施,资金未拨付。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7万元,支出决算为34.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委托评审的几个PPP项目,文化艺术中心、沿江公路、交通枢纽等因为疫情影响,没有在当年完成审核,推迟了审核费用的支付;二是提高项目自审比例,减少对中介审核费用的支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9.86万元,支出决算为129.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目标。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4.93万元,支出决算为58.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追加死亡抚恤金。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6.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江山市数字消防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较晚,年内运行时间短。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13.76万元,支出决算为213.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目标。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73.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32.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本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0.64万元,完成预算的88.67%,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部压减一般性支出要求,我局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人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64万元,占100%,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1.26万元,下降10.59%,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部压减一般性支出要求,我局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和预算数都为零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保障核定保留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决算数和预算数都为零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公车改革后无公务用车。
2020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0.64万元,完成预算的88.67%。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兄弟县、市来江考察等接待支出;产业小组、招商引资等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93团组,累计1183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团组,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6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兄弟县、市来江考察等接待支出;产业小组;招商引资等接待支出。接待93团组,1,183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32.08万元,支出决算为232.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目标。主要原因根据财政部压减一般性支出要求压减办公费、维修(护)费、设备购置费等。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8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5.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5.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江山市财政局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江山市财政局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905.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本年无部门评价。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江山市财政局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财政监督检查及绩效管理项目及数字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财政监督检查及绩效管理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论为“好”。项目全年预算数180万元,执行数174.29万元,执行数为96.8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管理。2020年共计审核597个预算项目。其中:审核退回重编278个,反馈部门调整的指标数679条,取消预算项目26个,预算项目保留资金核减156个,进一步提升目标编制质量。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和上年结转资金纳入年初预算范畴,提高预算的完整性。 二是组织完成67个预算部门488个项目绩效自评,实现绩效自评部门和项目资金全覆盖。有针对性抽取了50个自评项目进行绩效再评价,涉及财政资金1.97亿元,项目实际支出1.64亿元,总体执行率为83.25%。重点审查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工作质量和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抽评的50个项目中,部门上报绩效自评结论为“好”的47个,“较好”的3个。经实地抽评核实,结合项目绩效自评质量,确定项目绩效抽评结果为“好”的30个,“较好”的13个,“一般”的7个。 三是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遴选部分民生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项目组织评价。2020年度纳入重点绩效评价的对象为市体育局2019年度整体支出、双塔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财政综合运行综合评价、沿江公路江山段项目、2019年城乡公交一体化项目、公共免费直饮水项目、衢州有礼•江山城市书屋项目、浙大紫金众创小镇江山基地、2018年度农村综合改革项目、江山市智慧城管项目(一期)事前绩效评估等9个项目。 四是配合省厅开展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税政策和资金保障等专项督查;对基层财政资金安全、财政扶贫资金管理、雨露计划、预决算公开、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情况等进行了财政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单位督促整改。 五是全面推进和落实“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一卡通”建设,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和落实“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一卡通”建设的函》和《关于建立乡镇公共财政“一卡通”服务平台管理项目清单的通知》,建立了项目清单制度。取消各部门乡镇一卡通账户导入功能,开发与残联系统对接,并开通纪委端口,加强与纪委协调,督促各主管部门加强资金发放管理。2020年全市纳入平台发放管理项目达到94个,其中乡镇24个。实际支付运行84个涉农补助项目,发放补助886908人次,补助金额3.84亿元,较好地发挥了补助到人的资金监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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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监督检查及绩效管理项目绩效自评 | ||||||||||||||||
(2020年度) | ||||||||||||||||
项目名称 | 财政监督检查及绩效管理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傅荣,4033161 | |||||||||||||
主管部门 | 江山市财政局 | 实施单位 | 江山财政局 | |||||||||||||
资金情况(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80 | 174.29 | 10 | 96.83% | 10 | |||||||||||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 180 | 174.29 | 10 | 96.83% | 10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 ||||||||||||||
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完善绩效评价制度,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促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 | 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完善绩效评价制度,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促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实际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指标 | 预算执行率 | 5 | 100 | 0.9683 | 5 | ||||||||||
数量指标 | 专项监督检查单位和项目数 | 15 | ≥50 | 98 | 15 | |||||||||||
数量指标 | 重点评价项目数量 | 10 | 8 | 9 | 10 | |||||||||||
数量指标 | 自评项目抽评比例 | 15 | ≥10% | 488个项目抽取了50个自评项目 | 15 | |||||||||||
数量指标 | 培训完成率 | 5 | 200 | 215 | 5 | |||||||||||
效益指标(40分) | 个性指标 | 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质量提升 | 10 | 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质量提升较大 | 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质量提升较大 | 10 | ||||||||||
个性指标 | 部门绩效和自评质量提升 | 10 | 部门绩效和自评质量提升较大 | 总体自评质量提升,但个别部门自评质量有待提高 | 8 | |||||||||||
个性指标 | 结果在预算分配应用中力度 | 10 | 结果在预算分配应用中力度提高较大 | 财政部门已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编制2021年度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对绩效抽评结果为“好”的项目,在预算安排时给予优先考虑;对绩效抽评结果为“一般”的项目,预算审核从严、资金安排从紧;对绩效抽评结果为“差”的项目,原则上削减或取消资金安排。 | 10 | |||||||||||
个性指标 | 服务预算管理作用 | 10 | 服务预算管理作用较大 | 绩效目标审核、绩效自评和抽评结果为预算审核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 10 | |||||||||||
总分 | 100 | 98 |
数字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积极开展基础设施维护和保障工作,确保机房和网络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环境和状态;二是开展财政网络安全巡查、等保测评、数据备份、网络安全设备续保等工作,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可用;三是开展财政数字化转型项目软件开发维护;四是完成财政一体化软件系统运行维护工作。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财政业务软件系统多而散,运维任务重,给软件系统运维和技术支持带来一定困难,同时增加了运维成本;二是从事信息化运维技术力量薄弱,应用系统核心功能未开放,极大地增加了运维难度和相关成本。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按照财政厅预算管理系统一体化上线工作部署,及时落实相关应用推广任务,实现财政应用系统的集中管理,减轻运维压力;二是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信息化队伍专业技术和财政业务水平,提高保障效率。
数字财信息化建设项目绩效自评
名称 | 数字财政信息化建设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姜江洪,0570-4033173 | ||||||||
主管部门 | 江山市财政局 | 实施单位 | 江山市财政局 | ||||||||
资金情况(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650 | 210.74 | 10 | 32.42% | 8.5 | ||||||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 650 | 210.74 | - | 32.42%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 |||||||||
财政业务系统稳定运行天数达到360天,为财政业务正常开展提供保障。 | 财政业务系统稳定运行天数达到365天,为财政业务正常开展提供保障。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实际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40分) | 数量指标 | 软(硬)件维护 | 20 | 29 | 29 | 20 | |||||
数量指标 | 驻场人员数量 | 20 | 1 | 1 | 20 | ||||||
合计 | 40 | 40 | |||||||||
效益指标(40分) | 经济效益指标 | 系统运维(故障修复响应时间) | 20 | 按照工作需要 | 出现故障能及时修复 | 20 | |||||
经济效益指标 | ★系统正常运行率 | 20 | ≥95% | 系统正常运行率达到95%以上 | 19.5 | ||||||
合计 | 40 | 39.5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满意度 | 10 | 95% | 100% | 10 | ||||||
合计 | 10 | 10 | |||||||||
总分 | 100 | 自评得分 | 98 |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年度未开展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故无相关内容。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年度未开展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故无相关内容。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主要指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