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84XE/2021-13695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大桥镇 成文日期: 2021-08-12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
(信访件编号X2ZJ202009290136)
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1-08-1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大桥镇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信访件编号X2ZJ202009290136)已整改完成,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信访内容:

衢州市江山市大桥镇芳源村苏源水库尾浙赣交界处,1、大型养鸭场(名字不详),在禁养区养殖,违规建在农田上,养殖废水直排入苏源水库,造成水质污染,臭味扰民;2、大型铝土矿山(名字不详),破坏山林和植被开采矿产资源,造成水土流失,矿坑尾水影响苏源水库水质。投诉人要求对苏源水库水质进行检验检测,拆除养鸭场,恢复农田种植,关闭铝土矿山,封山育林。

整改任务:

对地势较高的张四位养鸭场修建排水沟、沉淀池、拦水坝,确保养殖废水无法沿山垄水沟顺流直接排入苏源水库库尾,同时开展水库水质定期检测。

整改目标及措施:

(一)2020年9月30日,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山市林业局已就现场发现的情况函告江西省上饶市玉山生态环境局、玉山县自然资源局、玉山县林业局,商请对该养鸭场情况展开调查,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江山市人民政府。同时,江山市人民政府将加强沟通联系,全力配合核实查处工作。

(二)江山市人民政府加强对大桥镇苏源水库巡查,开展定期检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反馈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政府。

(三)江山市人民政府持续关注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相关处理情况,并及时对相关情况进行公开。

整改完成情况:

(一)2020年9月30日,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山市林业局已就现场发现的情况函告江西省上饶市玉山生态环境局、玉山县自然资源局、玉山县林业局,商请对该养鸭场情况展开调查,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江山市人民政府。    

(二)江山市人民政府加强对大桥镇苏源水库巡查,开展定期检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反馈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政府。自督察以来共检测3次,2021年8月4日进行取样检测,库尾水质达标。7月26日,江山市人民政府向玉山县人民政府发函,商请依法处置张四位养鸭场养殖废水直排大桥镇苏源水库问题。

(三)2021年4月23日,该养鸭场新增拦水坝一条,阻隔污水流入水库。6月9日,衢州市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姜方庆带队同大桥镇工作人员再次去进行现场查看,并与玉山县工作人员沟通整改意见。6月22日,大桥镇党委书记毛才明带队赴下镇镇对接,并函告下镇镇人民政府加快养鸭场整改进度,及时告知整改计划和情况。大桥镇人民政府已收到下镇镇人民政府关于张四位养鸭场调查处理报告,张四位养鸭场已修建排水沟、沉淀池,并在养鸭场与库尾口处修建拦水坝,污水无法排入水库。

(四)2021年8月6日,江山市大桥镇人民政府会同各责任单位现场查看,该养殖户已按要求修建排水沟、沉淀池,并在养鸭场与库尾口处修建拦水坝,现污水无法排入水库。

公示期为2021年8月12日至8月18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函如实反馈。

电话:15XXXXXX751


江山市大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