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25XD/2021-135226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发文机关: 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1-07-06

江山市司法局关于征求《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0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为了进一步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民主性和透明度,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1年8月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江山市鹿溪北路236号,江山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邮编324100;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jsssfj666@163.com。


关于《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起草说明


现将我市“八五”普法规划起草编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规划编制背景

一是落实中央、省委决策的具体行动。守法普法工作是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供重要基础保障。2021年是“八五”普法工作的开局之年,全国普法办、省普法办在一号文件中明确指出将制定“八五”普法规划作为今年重点工作。江山市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曾获得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荣誉称号,制定“八五”普法规划是全面贯彻中央、省委精神集中体现,能够全面总结提升江山市普法实践经验,为未来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谋划美好法治蓝图。

二是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有效助力。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十四五”时期是示范区建设的“第一程”、关键期,江山市提出要全面建成“一地三区”,江山大花园建设实现更高层次的“发展高质量、治理现代化”。系统谋划、整体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以“八五”普法规划为纲领,能够为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凝聚法治共识、营造优良的法治环境,形成更加牢固的社会发展基础。

三是推动法治宣传新发展的工作举措。从1986年起,“一五”普法到“八五”普法,普法工作已走过三十多年历程。面对新时代新要求和群众法治新需求、新期待,当前普法工作已不局限于法律知识普及,更涉及到公民法治素养培育、社会依法治理效能提升等层面。通过“八五”普法规划编制,可以广泛吸收群众智慧、专家意见、基层经验,进一步准确把握法治宣传教育的新定位、新方向、新要求,形成符合江山实际、可操作、能落地的法治宣传行动指南,为当前及今后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明道路和方向。

二、规划编制过程

为做好规划编制工作,去年6月,市司法局牵头成立规划编制工作组,结合“七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联合市人大、市政协以及重点普法责任部门,深入企业、学校、部门、乡镇街道,听取各单位对“八五”普法相关意见建议,为“八五”普法规划提供初步思路。今年2月,开展了“‘八五’普法邀您献一计”活动,面向社会征集好创意。5月,结合前期调研和意见征集情况,经过反复论证,编制完成“八五”普法规划草案初稿。6月,书面向全市机关、部门,乡镇(街道)征求意见,并召开了多个层面的座谈会、论证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10月份,组织召开江山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三次会议,再次论证规划,对于收到的修改建议,起草小组逐条讨论研究,认真吸收修改完善后,形成目前的江山市“八五”普法规划审议稿。

三、规划基本框架

江山市“八五”普法规划的计划实施时间是从2021年到2025年,分为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检查验收等三个阶段,规划草案主要分为七个方面内容:

第一部分:阐述规划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目标。

第二部分:阐述普法重点内容,重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内法规、民法典及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部分:主要是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程内容,实行市民终身法治教育,培养文明有礼新风尚;坚持法治宣传教育分类实施,着力抓好领导干部和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加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和党员等不同主体的差异化法治教育。

第四部分:聚焦中心工作,发挥普法服务大局效能,重点围绕经济、民生、稳定三大领域,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的有机融合,为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第五部分: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提出深化融普法、项目化、社会化、数字化等方式载体,努力形成一批具有江山辨识度的普法品牌。

第六部分:培育江山特色法治文化,推动挖掘本土法治文化资源,打造法治文化精品阵地,建设法治文化资源库,提升法治文化软实力。

第七部分:加强组织保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普法责任、加强基础建设等保障举措,推动“八五”普法规划落地落实,分三个阶段实施江山市“八五”普法规划。

四、规划主要特点

一是坚持党对法治宣传工作全面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守法普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在规划基本原则中,“坚持党的领导”作为规划首要性、纲领性原则。注重宣传贯彻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指导思想和重点宣传任务,推动党内法规学习常态化、规范化。在组织保障中,规划强调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八五”普法研究、部署、推动。

二是聚焦服务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围绕创造优质高效营商环境,加强服务重大项目法律服务专项法治宣传,强化法律服务企业健康发展;围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深化专项依法治理,强化网络安全教育;围绕创造公平正义的服务环境,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安全感、获得感。

三是注重符合本地实际和体现江山特色。规划注重体现江山地方法治建设成果,着力打造一批具有江山标识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果,例如将融普法、项目化普法作为继续深化的普法载体,深化江山特色法治文化建设,将“法润江山”普法讲师团建设、“网格+”普法等创新工作写入规划等,推动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四是注重规划的前瞻性和指导性。由于规划涉及未来五年的工作发展,为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八五”普法在法治宣传教育导向、全市普法统筹协调合力提升、普法方式载体创新、工作制度保障等方面进行进一步创新探索。例如提出了数字化普法,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手段研判普法需求,着力构建线上线下、并行联动的“需求、研判、反馈、供给”普法服务体系等。





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和省委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的决策部署,保障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顺利实施,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根据中央、省委、衢州市委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八八战略”、践行“八个嘱托”、推进“八大任务”,围绕服务保障“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主线,以落实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数字化改革为驱动,以项目化普法为载体,着力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江山大花园、“一地三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各方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尊重人民群众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主体地位,围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服务大局,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我市全面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坚持统筹推进,坚持全民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与法治实践有机融合,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普法责任制和社会大普法格局“双普”共进,强化数字化赋能,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供给率、覆盖率和参与率。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公民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增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融合发展,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显著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系统性和协同性全面提升,智能精准的数字化普法成效明显。社会化大普法格局进一步健全,全社会普法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依法治理深入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

二、宣传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基层党组织学习重要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的必修课,推动全市党员干部勇当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排头兵。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纳入教学体系,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统筹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发挥各级宣传阵地作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期间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进群众、深入人心。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坚持把宪法作为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培训教育的必修课,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青少年宪法意识教育,在青少年成人仪式和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加强宪法文化建设,广泛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法律文化阵地建设提质扩面。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将党内法规学习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四)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以“崇尚法典精神 共筑美好生活”为主题,扎实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鲜明特色和主要内容,阐释好民法典基本原则、基本要求以及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全市党政机关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加强青少年民法典教育。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宣传作用,征集、创作、展播一批民法典精神法治文艺作品。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单位建设民法典主题公园,在各类法治文化阵地设立民法典宣传区域、板块、栏目。聚焦体现民法典精神的典型案例、生活事例、法治故事,开展以案释法、以案说法工作。

(五)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十四五”规划,围绕市委打造“一地三区”目标,重点宣传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数字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关于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动的法律法规,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法律法规,涉农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总体国家安全观。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劳动就业、教育医疗、人口健康、节约粮食、扫黑除恶等法律法规,开展经常性的法治宣传教育,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继续宣传刑法、刑诉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三、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程

(一)突出法治宣传教育导向

1.实行市民终身法治教育。以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为对象,以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基层干部群众为重点,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构建层次分明、互相贯通、实用高效的市民终身法治教育体系,有重点、有侧重、有针对性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

2.培养公民法治思维习惯。将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融入法治江山建设,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全过程,推动法治成为市民的共同信仰。坚持德法相融,在“衢州有礼·锦绣江山”城市品牌打造中突出法治教育,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宣传车让人、自觉排队、烟头不落地、使用公筷公勺、行作揖礼、不随地吐痰、没有牛皮癣、拆墙透绿等文明创建内容,融入文明出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用餐等日常生活行为,倡导文明有礼、遵法守规的工作生活方式,提高公民规则意识。高质量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市民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人民调解、公证鉴定、仲裁等专业法律服务,引导市民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

3.增强公民遵法守法行动自觉。推动市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健全完善对守法行为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把公民日常守法纳入公民个人信用记录,提高违法成本,增强市民守法的内生动力。健全完善信用红黑名单披露制度、信用承诺机制、信用分级管理办法等机制制度。深入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加快推进教育、医疗健康、养老服务、家政服务、食品餐饮、互联网信息等重点民生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司法公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建立司法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和诚信承诺制度,引领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二)坚持法治宣传教育分类实施

1.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强化系统性集中学习,全面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制定法治培训计划,开设专业法治培训课程。推动常态化日常学习,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常用法律知识清单、实用法律案例库,每年参加旁听法庭庭审不少于1次。加强规范化考核,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考核评价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推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的前置程序。每年组织领导干部公开述职述法,接受群众对依法履职的评议,加强考核评价的结果运用。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创新考试形式,提升学习效果。

2.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法治素养。健全学校法治教育评价体系,将学校法治教育开展情况作为考评重要依据。建立青少年学法书单,突出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充实法治教育教材师资,在中小学德育课程标准基础上融入法治内容,每所中小学配备至少1名负责法治教育的教师,组织法治副校长定期送法进校园。丰富法治教育形式,加强实践式、体验式、参与式的法治教学,广泛开展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法律情景剧展演、辩论会等法治实践活动。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将法治元素融入校园环境,扩大校园法治文化角覆盖面,丰富中小学图书馆法律书籍,培育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特色品牌。

3.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教育。围绕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目标,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思维能力提升计划,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合规经营能力。发挥职能部门及社会组织作用,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清单,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常态化培训,定期开展法治讲座、法治研讨、集中轮训、典型案例分析等培训活动。充分发挥企业内部法律部门、企业法律顾问作用,推动制定企业年度学法计划、法律风险防控预案,做好新职工入职法律法规培训。国有企业带头完善企业学法制度,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年度述职述法、年度法律知识考试等机制。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树立一批法治建设示范企业,让法治成为塑造企业家精神的催化剂,成为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保护伞。

4.加强基层干部群众法治教育。加强对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和党员的法治教育,组织新当选村(社区)“两委”干部和村(居)民代表参加任职集中法治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依法办事能力。深化法律进乡村、进社区,积极鼓励和引导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员以及退休党员干部等加入农村普法队伍,为群众提供菜单式普法服务,回应群众关切的法律问题。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农村文化礼堂、文化站、知行讲堂、法治农家院等场所及各类普法阵地,开展法治文艺巡演活动。通过江山市一家亲、村情通、网格群等线上平台,为村(居)民提供掌上学法素材。完善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弱势群体的公益性法律服务,切实提升城乡村(居)民的法治意识、守法观念和用法习惯。

四、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

(一)深化项目化普法。立足江山特色,精心培育市乡村三级普法项目,点面结合塑精品,打造一批具有江山辨识度的普法项目建设成果,切实发挥普法项目宣传教育作用。开展社会大普法“六优”培育行动计划,加大对优秀公益普法性组织、普法工作室、普法志愿者、普法项目、普法讲师团、普法文创企业和文创产品的培育力度。健全普法项目建设工作制度,规范项目申报、指导、督查、考核等环节,确保普法项目建设有动力、有成效。加强普法项目维护和运用,健全以奖代补工作机制,有计划、分步骤推进普法项目巩固提升,加大普法项目宣传力度,着力提升普法项目利用率。

(二)强化实践式普法。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等法治实践过程中开展普法,进一步强化普法效果。在立法过程中开展普法,充分利用法规规章起草制定过程向社会开展普法,对主要内容进行解读宣传。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开展普法,通过制定普法工作指引、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办案程序,实现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全效普法。在法律服务过程中开展普法,人民调解员、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仲裁员、复议办案人员等在提供法律服务、矛盾纠纷调解、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正确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依法理性维权。

(三)探索数字化普法。注重数字化赋能,统筹运用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带动普法内容、形式、载体的数字化转型。以需求为导向,依托基层治理四平台,政企通、邻礼通、村情通“三通一智(治)”,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及时研判各类群体的法治需求,着力构建线上线下、并行联动的“需求、研判、反馈、供给”普法服务体系。以效果为导向,把满足群众法治需求同提高公民法治素养结合起来,加强对优秀自媒体普法作品制作的引导,通过激励机制打造新媒体普法精品内容。以融合为导向,加强多元化普法矩阵群建设,进一步推进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全面提升普法的覆盖面和便捷性。

(四)推动社会化普法。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的意见》,统筹各种社会资源,积极构建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社会普法运行模式。积极与承担公益普法责任的新闻媒体、互联网平台等开展普法项目合作。健全社会普法组织支持发展机制,发挥群团组织、民主党派在普法中的作用,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众建立社会普法组织。深化“法润江山”普法讲师团建设,进一步鼓励引导立法执法司法工作人员、法律实务工作者、法学理论研究等加入,完善讲师团积分考核激励机制,切实提升讲师团普法实效。加强与民间法治资源合作,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培育挖掘“普法网红”,吸引教师、专业社会工作者、文艺工作者、网络名人、媒体从业人员等更多社会人员参与普法工作。

五、培育江山特色法治文化

(一)挖掘本土法治文化资源。进一步挖掘具有江山特色的法治文化资源,将法治文化与毛氏文化、村歌文化、旅游文化等本地特色文化相结合,在融合发展中传播法治文化精神。挖掘江山历史中法治传统和法治典故,挖掘民为邦本、礼法并用、以和为贵、明德慎罚、执法如山等传统法律文化精华,根据时代精神加以转化、阐发、普及、运用。挖掘善良风俗、家规家训中的优秀法治内容,倡导传承优良家风。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组织丰富多彩的法治文艺下基层,在重大节庆日、法律法规实施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二)打造法治文化精品阵地。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以项目化为抓手,着力打造纵横覆盖的法治文化阵地格局,着力培育一批法治文化精品阵地。加强法治主题阵地建设,打造习近平法治思想江山实践风光带,培育红色法治文化主题阵地,开展法治主题研学活动。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行业特色文化有机融合,深化“党建+普法”“旅游+普法”“体育+普法”等集普及行业专门知识和普及法律知识的“双普”教育基地建设。重点培育一批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依托农村文化礼堂、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建设以法治宣传为主的法治乡村知行讲堂,推动乡村文化实践活动与法治文化活动同时开展。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为基础,努力打造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体验线路,形成一批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区域性法治文化集群。推进“一镇一品”法治阵地建设,基本实现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

(三)推动法治文化广泛传播。建立法治文化作品资源库,充分发挥宣传、文化部门的资源优势,组织、指导、参与法治动漫、法治公益广告、法治微电影等法治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和开发传播,鼓励支持各类文创企业、文艺团体、群众文化团体和个人积极创作,开展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展演。建立法治文艺节目资源库,组织全市重点普法责任部门结合单位职能,编排法治歌曲、小品、快板等各类法治文艺节目,开展优秀法治文艺节目评选活动。建立典型法治案例库,收集与市民日常生活紧密相关、容易在社会引发共鸣的经典法治事例,发动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8090宣讲团成员等进行宣讲,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法治观念。结合江山地域文化特色,为江山市法治文化品牌打造普法吉祥物,进一步提升江山普法影响力和知名度。

六、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一)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建立健全法治乡村(社区)建设配套机制,不断完善乡村善治治理模式,建设法治乡村、有礼乡村、美丽乡村、平安乡村。突出抓好组团联村、两委联格、党员联户“三联工程”,提升干部做群众工作、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健全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村民说事制度,推广乡村治理积分制、红黑榜等有效做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大调解工作体系,深入推进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优化基层法律服务供给,切实发挥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的作用。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实施“民主法治村(社区)”五年倍增计划,实现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占比达到90%以上。加大基层普法力度,深化“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学法守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引导基层干部群众依法参与社会治理,筑牢依法治理根基。

(二)深化依法治校。注重依法治校的贴近性、针对性、实效性。深化“法律进学校”,健全完善法治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建设。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毒品、诈骗、非法传教、网络沉迷方面的法治教育,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完善校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法打击扰乱校园正常秩序的违法行为。

(三)深化依法治企。深化“法律进企业”,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落实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使合法合规审查成为企业决策必经程序。加强部门对企业的法律服务,根据企业面临的现实问题开展针对性法律帮扶。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建立不诚信企业警告惩戒机制。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推动企业合规建设,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法治化水平。

(四)深化依法治网。深化“法律进网络”,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深入实施中国好网民工程和网络公益工程,广泛宣传互联网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广大网民在法治实践中信仰法治、厉行法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坚持依法治网和以德润网相结合,弘扬时代主旋律和社会正能量,推动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

(五)深化专项依法治理。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开展生物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行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七、工作安排

江山市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10月前)。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按照本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单位本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做好组织、宣传和发动,并及时报市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联络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1月至2025年上半年)。根据规划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开展年度考核和专项督查,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2023年,组织开展“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督查活动。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下半年)。成立“八五”普法规划检查验收组,对全市“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验收,迎接省、衢州市“八五”普法检查验收组对我市的考核验收工作。对“八五”普法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单位和个人开展评比表彰。

八、组织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大普法格局和法治宣传教育体制。党委政府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本地区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江山、法治江山等考核评价内容,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守法普法领域突出矛盾和问题。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发挥市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完善普法责任单位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乡镇(街道)沟通协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上级人民政府的部署和有关部门的要求,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二)加强普法责任落实。全面推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健全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在每年1月底前,向市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报告上一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执行情况,并提交本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加强对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定期开展履职评议工作。健全以案释法机制,加大以案普法力度,针对群众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及时普法,使以案释法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各类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平台要认真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法治宣传教育专版专栏专题,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及时开展权威准确的法律解读。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内容,及时刊登、播放法治宣传公益广告和节目。

(三)加强科学考核评估。健全法治宣教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效果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健全普法责任制考评机制,实行日常检查与集中考核结合,定期组织动态检查,重在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履行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依照有关规定,发出改进建议书;未按要求改进工作的,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权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政务处分或者处分。

(四)加强基础工作保障。加强法治传播规律和全民守法规律的基础理论研究,加强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的应用性、对策性研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全市普法队伍资源整合力度。深化重点普法责任单位普法联络员系统培训,定期组织开展普法骨干培训。加大对基层司法所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聘用)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普法工作一线。加强工作保障,从人员配备数量、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加强普法基层一线的支持力度。落实普法经费保障,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本级预算,专款专用。按照规定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大对贫困地区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的支持力度。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和支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