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MB1593573G/2021-134438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发文机关: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1-06-21 |
为了进一步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民主性和透明度,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江山市附建(构)筑物的工业用地收储出让实施意见(试行)》全文公布(详见附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期7天(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6月30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给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资规所)。
联系方式:0570—4221908,地址:江山市江滨路61号,邮编324100。
附件:江山市附建(构)筑物的工业用地收储出让实施意见(试行).doc
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