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30881002631033K/2021-123257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其他 |
发文机关: | 市经济技术协作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1-04-26 |
发文字号: | 江协〔2021〕7号 |
各有关企业:
根据招商引资企业子女入学政策及《江山市教育局关于城区公办幼儿园2021年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相关精神,现就2021年招商引资企业子女就读城区公办幼儿园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关联企业须在江山市域范围内投资,且申报对象本人须符合以下其中一个条件:
(一)近三年企业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法人的子女。
(二)近三年投资比例折算投资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者的子女。
二、申报要求
申报对象须提供下列材料:
(一)投资者(或企业法人)子女入学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三)公司章程复印件(体现投资者持股比例,市场监管局盖章)。
(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投资者与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提供出生子女医学证明)。
(五)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证明材料:
1.不动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土地出让金、工程款、设备购置款等相关票据。
3.对企业资产进行估价的会计事务所审计或评估报告。
4.其他用于企业、能被社会认定为固定资产投资的票据或证明材料。
请拟申报对象于2021年4月28日前将相关材料报江山市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协作中心项目科(江山市鹿溪北路299号三楼),联系人:姜闽,0570-4576301,13706700190(670190)。
江山市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协作中心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