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081E/2021-122830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4-02
发文字号: 市委干〔2021〕19号

关于徐欣然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1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市机关各部门党组织:

市委决定:

徐欣然同志任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姜剑宏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免去其廿八都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叶剑波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免去其峡口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段淑霞同志任市妇女联合会党组书记、主席,免去其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副部长、部务会议成员职务;

应维忠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免去其市卫生健康局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金德锋同志任市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

冯华飞同志任市公安局政治处主任;

何新荣同志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姜晓东同志任市民政局党委委员、书记,免去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钟炳根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书记,免去其市水利局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王小明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

刘泽华同志任市水利局党委委员,市碗窑水库管理中心党委委员、书记,免去其大桥镇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姜小隆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副书记;

赵卫国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局党委委员、书记,免去其市委宣传部部务会议成员,江山传媒集团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黄德洪同志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免去其碗窑乡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戴利平同志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免去其清湖街道党工委委员职务;

姜小平同志任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职务;

郑剑同志任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党组成员,免去其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职务;

余杰同志任江山仙霞岭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党组成员;

吴军同志任市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

陶晓军同志任市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

徐乐同志任虎山街道党工委委员(试用期一年);

戴勇同志任清湖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叶春江同志任四都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派出四都镇监察办公室主任;

毛谦华同志任贺村镇党委副书记;

叶志平同志任新塘边镇党委副书记;

姜友成同志任新塘边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派出新塘边镇监察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四都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派出四都镇监察办公室主任职务;

毛才明同志任大桥镇党委委员、书记,免去其塘源口乡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王晋鑫同志任长台镇党委委员、副书记;

徐骏同志任张村乡党委书记;

周东剑同志任张村乡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新塘边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黄维同志任塘源口乡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坛石镇党委委员职务;

徐剑飞同志任塘源口乡党委委员。

免去:

杨晓云同志的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武邱琦同志的市妇女联合会党组书记、主席职务;

徐群年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祝增华同志的市发展和改革局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徐伟峰同志的市公安局政治处主任职务;

杨文法同志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职务;

祝建青同志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职务;

毛一军同志的江山仙霞岭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党组成员职务;

吴咏梅同志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派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副组长职务;

郑全荣同志的清湖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何荣水同志的清湖街道党工委委员职务;

姜超兴同志的四都镇党委委员职务;

姜学勤同志的新塘边镇党委委员职务;

刘沭男同志的新塘边镇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派出新塘边镇监察办公室主任职务;

陈玙同志的长台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周明法同志的大桥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派出大桥镇监察办公室主任职务。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