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081E/2021-122830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发文机关: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04-02 |
发文字号: | 市委干〔2021〕19号 |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市机关各部门党组织:
市委决定:
徐欣然同志任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姜剑宏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免去其廿八都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叶剑波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免去其峡口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段淑霞同志任市妇女联合会党组书记、主席,免去其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副部长、部务会议成员职务;
应维忠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免去其市卫生健康局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金德锋同志任市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
冯华飞同志任市公安局政治处主任;
何新荣同志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姜晓东同志任市民政局党委委员、书记,免去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钟炳根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书记,免去其市水利局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王小明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
刘泽华同志任市水利局党委委员,市碗窑水库管理中心党委委员、书记,免去其大桥镇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姜小隆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副书记;
赵卫国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局党委委员、书记,免去其市委宣传部部务会议成员,江山传媒集团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黄德洪同志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免去其碗窑乡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戴利平同志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免去其清湖街道党工委委员职务;
姜小平同志任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职务;
郑剑同志任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党组成员,免去其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职务;
余杰同志任江山仙霞岭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党组成员;
吴军同志任市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
陶晓军同志任市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
徐乐同志任虎山街道党工委委员(试用期一年);
戴勇同志任清湖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叶春江同志任四都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派出四都镇监察办公室主任;
毛谦华同志任贺村镇党委副书记;
叶志平同志任新塘边镇党委副书记;
姜友成同志任新塘边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派出新塘边镇监察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四都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派出四都镇监察办公室主任职务;
毛才明同志任大桥镇党委委员、书记,免去其塘源口乡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王晋鑫同志任长台镇党委委员、副书记;
徐骏同志任张村乡党委书记;
周东剑同志任张村乡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新塘边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黄维同志任塘源口乡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坛石镇党委委员职务;
徐剑飞同志任塘源口乡党委委员。
免去:
杨晓云同志的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武邱琦同志的市妇女联合会党组书记、主席职务;
徐群年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祝增华同志的市发展和改革局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徐伟峰同志的市公安局政治处主任职务;
杨文法同志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职务;
祝建青同志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职务;
毛一军同志的江山仙霞岭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党组成员职务;
吴咏梅同志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派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副组长职务;
郑全荣同志的清湖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何荣水同志的清湖街道党工委委员职务;
姜超兴同志的四都镇党委委员职务;
姜学勤同志的新塘边镇党委委员职务;
刘沭男同志的新塘边镇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派出新塘边镇监察办公室主任职务;
陈玙同志的长台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周明法同志的大桥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派出大桥镇监察办公室主任职务。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