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2175/2021-11943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贺村镇 | 成文日期: | 2021-02-26 |
发文字号: | - |
镇机关各办公室,各村(社)区:
根据《江山市消安委办公室关于平安建设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江消委办〔2020〕46 号)文件要求,为深入推进我镇消防安全重点领域隐患整治,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火灾事故发生,决定在全镇开展消防安全重点领域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并成立以杨勇副书记、周吟莲副镇长为组长,史诚、周晓伟、罗柏林、王文博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行动目标
通过消防安全重点领域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集中整治高层建筑、老旧小区、居住出租房和小微企业等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依法惩处一批消防违法行为,督促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有效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内容
(一)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各村(社区)要督促全镇高层住宅小区及新建住宅小区完成消防车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开展检查,结合日常网格巡查,发放图册、张贴标语等方式,普及居民消防车道、用火用电用气等方面消防安全意识。
(二)开展老旧小区消防专项整治
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社会综合治理等工作,集镇建设办、经发办牵头,全面摸排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积极推动将老旧小区突出风险纳入政府民生实事工程。通过老旧小区改造,优化消防车通道、配置消防设施、增设室外消火栓、建立电动车充电桩、整修改造电气线路,切实改善老旧小区消防安全状况。对照(附件2)继续开展老旧小区检查工作,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三)出租房(民房)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按照《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要求》、《居住出租房屋及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七条规定》和民房安全等有关要求,各村(社)区要组织网格力量采取信息化等手段,对照(附件3)复查登记出租房(民房)。开展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隐患梳理分类,逐一落实整改和管控责任主体、具体措施。对违法建筑坚决依法处置,对合用场所严格落实防火(物理)分隔,对电气线路规范安装、套管保护,对消防设施器材不足的督促配置到位。对集中连片的居住出租房实施“旅馆式”管理。
(四)开展小微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各村(社)区对照小微企业检查记录表(附件4),对村(社)区辖区内企业开展摸底排查,重点检查防火分隔是否到位、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是否私拉乱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员工是否开展培训等。在上半年检查的基础上,各村(社)区要对小微企业开展“回头看”,查看企业是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火灾隐患,督促企业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
三、行动时间和步骤
自即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结束。
(一)方案部署阶段(2020年12月26日至1月15日)。各村(社)区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工作实际,明确整治重点内容、工作举措和任务要求,落实整治责任。
(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1月16日至2021年2月28日)。各村(社)区立即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相关场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隐患清单和责任清单,重拳整治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3月1日至3月31日)。针对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企业(单位)火灾事故防范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安全防控措施,固化现有经验做法,建立完善各项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区要牢固树立消防安全红线意识,根据本村(社)区实际,建立消防安全重点领域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全力推进百日攻坚行动。
(二)严格责任落实。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全面排查治理消防隐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铁腕打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附件: 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2.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3.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4.小微企业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贺村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3日
附件1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建筑(小区) 基本情况 | 建筑高度: 建筑层数: □高层公共建筑(□单一产权□多产权) □高层住宅小区(仅抽查一幢,写明具体幢号) | 检查情况 |
消防控制室 | 消控室值班人员是否24小时双人持证在岗 接入远程监控系统,持证值班人员可为1人 |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 |
值班人员操作设备熟练程度 |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 | |
自动消防设施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 |
室内消火栓是否有水,最不利点压力是否要求 |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 | |
城市消防远程 监控系统 | 是否接入远程监控系统 |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 |
手动报警,运营商是否在3分钟内响应 |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 | |
楼长或经理人 | 是否明确楼长或经理人 |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 |
询问是否熟悉职责、履职等情况 |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 | |
微型消防站 | 随机设定着火点,查看到场处置人员是否满足2人,3分钟内是否到场处置 |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 |
生命通道 | 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场地是否被占用 |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 |
是否设置明显标志、标识 |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 | |
其他问题 | 防火分隔封堵、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其他消防安全问题 |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 |
检查人: 检查时间:
附件2
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县(市、区): 小区名称:
检 查 人: 检查时间:
消防车道 | 小区主车道应设明显标识并能保证消防车通行。 |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 |
消防给水 | 小区内应设置室外消火栓并确保管网水压正常。 | 完好有效 □ 未保持完好有效 □ |
设有室内消火栓的,应确保组件完整和水压正常。 | 完好有效 □ 未保持完好有效 □ | |
安全疏散 | 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严禁在楼道内堆放物品影响人员疏散。 |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 |
灭火器材 | 住宅楼梯间等公共部位应配置灭火器,每个单元不少于2具。 |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 |
电动车管理 | 小区内应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 | 是否设置 是 □ 否 □ |
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单元口等区域内停放电动车。 |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 | |
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 |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 | |
日常管理 | 制定居民防火公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 |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 |
其他问题 |
附件3
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房东: 居住人数: 检查人:
地址: 检查时间:
居住出租房与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是否在同一建筑内 是□ 否□ | |
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部分是否采用实体墙和楼板进行分隔 是□ 否□ | |
电瓶车停放、充电区域与居住部分是否采用实体墙进行分隔 是□ 否□ | |
隔墙分隔 | 自然间(房间)未采用实体墙(不燃材料)分隔 □ 隔墙分隔未砌至楼板底部或分隔不严实 □ |
电气线路 | 室内电气线路未套管(阻燃)保护 严重 □ 轻微 □ |
未安装以下设施,漏电保护装置 □ 空气开关 □ | |
用火集中 | 卧室内或公共部位使用液化气 □ 灶间(厨房)未与其他部分分隔 □ |
消防设施 | 未配备以下设施,灭火器 □ 应急照明灯 □ 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 □ (10人以下出租房此项可不配置) |
疏散畅通 | 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封闭或堆放杂物) □ 外窗设置防盗网且无法从内部开启 □ |
其他问题 |
附件4:
小微企业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单位名称: 联系人: 检查人:
单位地址: 检查时间:
单位基本情况 (按实际情况填写) | 经营范围: 从业人数: 所属行业系统: | 检查情况 |
消防安全管理 | 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 |
是否按要求组织开展日常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 | |
是否按要求开展消防演练 |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 | |
防火分隔 | 生产加工区域与储存区域是否采用防火隔墙或防火门进行有效分隔 |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 |
消防设施 | 是否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备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器材 |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 |
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 | |
是否落实定期检查维修、检测 |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 | |
安全疏散 | 首层及任意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 |
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 | |
宣传教育培训 | 抽一名单位员工,询问是否培训上岗、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逃生自救 |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 |
其他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