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401W/2021-118871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审计 |
发文机关: | 市审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1-02-18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江山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江政发〔2016〕31号)规定,205国道江山贺村互通立交工程造价进行审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文件:《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5国道江山贺村互通立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江发改投可[2008]81号)。
2、建设内容及规模:主线2.365km,匝道4.059km,辅道2.817km,接线0.325km;主要工程包括大桥447米/3座、中桥254米/4座、小桥69米/2座;涵洞20道;箱通3道,路基及整个互通路面工程等。工程投资额4964.1500万元。
3、项目参建单位:工程由江山市畅达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设计单位为衢州市交通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浙江通衢交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工程施工采用公开招标,由浙江登峰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现公司名称更改为路歌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
4、工程工期:工程合同开工时间2009年12月20日,完工时间2011年8月20日;实际开工时间2011年4月1日,完工时间2013年12月。
5、工程验收及质量情况:2016年12月22日江山市畅达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组织衢州市交通运输局等参建单位对工程进行验收,经验收评定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6、工程造价送审情况:工程签约合同价45769458元,送审造价51527900元,工程变更增加造价5758442元。
二、审计实施情况
本次审计时间为2017年8月18日至2021年1月5日,主要审计了205国道江山贺村互通立交工程造价情况。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该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招投标,合同约定采用固定单价承包、工程量按实际完成数量计算。审计中依据工程量计量单、工程变更报告单等资料进行审核,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价格的项目,按该项目投标单价结算;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价格的工程变更新增项目,根据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采用2007版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及同比例下浮计算。
经审计核减造价3407441元,核增造价2136699元,审定工程造价50257158元,水泥等甲供材料由业主自行扣除(不包括工期、质量等奖罚),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送审价 | 核增造价 | 核减造价 | 审定价 |
1 | 205国道江山贺村互通立交工程 | 51527900 | 2136699 | 3407441 | 50257158 |
三、工程造价审计分析
(一)造价核减、核增的主要因素。
1、路基工程多计借土回填、透水性材料、浆砌挡土墙等工程量,核减造价1294465元。
2、路面工程多计沥青路面等工程量,核减造价1519030元。
3、桥梁工程多计钢筋、浆砌片石挡墙、锥坡等工程量,核减造价294659元。
4、单价偏低:(1)预制预应力混凝土箱梁,核增造价121826元;(2)钢筋混凝土盖板涵2.5m×1.6m,核增造价25637元;(3)沥青、改性沥青材料价,核增造价425585元。小计核增造价573048元。
5、少计工程量:(1)少计种草、客土喷播、无纺布,核增造价828559元;(2)少计BL、BR匝道碎石垫层、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及路面,核增造价529730元;(3)少计BR匝道、fd4辅道挖方及填方,核增造价205362元。小计核增造价1563651元。
6、根据合同补钢筋、水泥、沥青砼、地材超5%差价,核减造价297914元。
7、多计安全生产费1373元。
上述合计核减造价3407441元,核增造价2136699元。
1、审定价与合同价对比分析。
2、增加工程量:(1)增清理现场及挖除树根,增加造价114719元;(2)增水泥混凝土路面,增加造价135971元;(3)增换填透水性材料、台背回填透水性材料,增加造价1447141元;(4)增预制方格护坡,增加造价119527元;(5)增浆砌块石挡土墙,增加造价605973元;(6)增沥青路面及基层,增加造价1021992元;(7)桥梁工程增桩基、C50混凝土(预制预应力现浇混凝土箱梁)等,增加造价981040元;(8)增盖板涵、圆管涵,增加造价756141元。小计增加造价5182504元。
3、增加项目:(1)增挖除浆砌片石,增加造价143822元;(2)增拆除路牌指示牌,增加造价23650元;(3)增开工典礼场地填筑,增加造价71438元;(4)增绿化填土,增加造价447042元。小计增加造价685952元。
4、减少工程量:(1)减借土填方、挖土石方,减少造价1561047元;(2)减挖除非适用材料,减少造价56642元;(3)减改河、改渠、改路填筑利用土方,减少造价56437元;(4)减浆砌片石边沟及预制钢筋砼盖板,减少造价271980元;(5)减种草及客土喷播护坡,减少造价39061元;(4)减无纺布,减少造价98896元。小计减少造价2084063元。
5、未实施项目:(1)路基盲沟,减少造价3660元;(2)涵洞上下游改沟、改渠铺砌C20砼,减少造价112480元;(3)混凝土挡水缘石、排水管及基础,减少造价36059元;(4)路肩透水性材料及防水土工布,减少造价312647元;(5)桥梁工程减金属防护网、混凝土墩帽等,减少造价95222元。小计减少造价560068元。
6、根据合同补钢筋、水泥、沥青砼、地材超5%差价,增加造价5425608元。
7、多计安全生产费1373元。
8、扣合同内的暂列金额4160860元。
上述合计增加造价11294064元,减少造价6806364元,审定价比合同价净增加造价4487700元。
江山市审计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