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401W/2021-118862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审计
发文机关: 市审计局 成文日期: 2021-02-18

浙江省江山市碗窑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骨干2015年度项目I标段工程造价审计

发布日期:2021-02-1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江山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江政发〔2016〕31号)规定,江山市审计局对浙江省江山市碗窑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骨干2015年度项目I标段工程造价进行审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文件: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浙江省江山市碗窑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骨干2015年度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浙水农[2015]29号)。

2、建设内容及规模:峡口东干渠延伸段工程起始位置为石门镇新群村下安倒虹吸出口(2013年度项目倒虹吸出口位置),终点为石门镇新群村新山大塘。主要建筑物隧洞、倒虹吸、箱涵、渡槽级别定为5级,其他建筑物和临时建筑物为5级;峡口东干渠延伸段共2501.3m及渠道末端水塘整治,其中新开挖衬砌渠道1321.1m,隧洞662.2m(3座),箱涵189.1m(12座),渡槽228.5m(2座),倒虹吸100.4m(1座)。工程总造价为774.8573万元。

3、项目参建单位:工程由江山市峡英水利水电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设计单位为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杭州远坤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工程施工采用公开招标,由湖州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标。

4、工程工期:工程合同开工时间2015年7月,完工时间2016年2月;实际开工时间2015年7月30日,完工时间2016年10月28日。

5、工程验收及质量情况:2016年10月28日江山市峡英水利水电发展有限公司组织江山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杭州远坤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等项目参建单位对工程进行完工验收,经验收评定质量等级合格。

6、工程造价送审情况:工程送审造价8199042元,其中:签约合同价6214926元,变更造价1984116元。

二、审计实施情况

本次审计时间为2018年11月至2019年12月8日,主要审计了浙江省江山市碗窑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骨干2015年度项目I标段工程造价情况。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该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招投标,合同约定采用固定单价承包、工程量按实际完成数量结算。审计中依据工程量计量单及设计变更等资料进行审核,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价格的项目,按该项目投标单价结算;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价格的工程变更新增项目,根据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采用2010版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及同比例下浮计算。

经审计核减造价1187652元,核增造价326895元,审定工程造价7338285元(不包括工期、质量等奖罚),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送审价

核增造价

核减造价

审定价

1

2015年度项目I标段

8199042

326895

1187652

7338285

2

合计

8199042

326895

1187652

7338285

三、工程造价审计分析

(一)造价核减核增的主要因素

1、多计工程量:(1)多计渠道橡胶止水带、沥青木板伸缩缝等,核减造价94770元;(2)多计隧洞明挖石方等,核减造价51451元;(3)多计箱涵砼灌砌块石挡墙、钢筋加工与安装等,核减造价76233元;(4)多计暗渠钢筋砼渠身、钢筋加工与安装等,核减造价199570元;(5)多计土方开挖、埋石混凝土挡墙等,核减造价160696元。小计核减造价582720元。

2、单价偏高:(1)倒虹吸DN1200钢管,核减造价299669元;(2)钢管、PE管及阀门,核减造价112738元;(3)仿古栏杆,核减造价28889元;(4)钢筋砼混凝土管,核减造价60317元;(5)浆砌石挡墙等,核减造价45497元。小计核减造价547110元。

3、根据合同约定单价调整,核减造价49822元。

4、多计保险费用8000元。

5、少计9号隧洞石方挖运工程量,核增造价326895元。

上述合计核减造价1187652元,核增造价326895元。

(二)审定价与合同价对比分析

1、新增项目:(1)增暗渠、暗渠取水口、渠道取水口设施工程量,增加造价1847010元;(2)增涵板桥、人行道桥,增加造价27155元;(3)增大牛塘清淤及浆砌卵石挡墙等,增加造价199033元;(4)增钢筋砼管、浆砌挡墙及混凝土路面等,增加造价418919元;(5)增闸门、引水池等,增加造价78451元。小计增加造价2570568元。

2、增加工程量:(1)增加渡槽钢筋砼箱涵等,增加造价268222元;(2)倒虹吸增DN1200钢管,增加造价194187元;(3)水塘整治增清淤、埋石混凝土挡墙及仿古栏杆等,增加造价306014元;(4)增隧洞钢支护等,增加造价53329元;(5)增箱涵钢筋加工与安装等,增加造价71161元。小计增加造价892913元。

3、未实施项目:(1)减C25砼路缘石,减少造价160506元;(2)减砼栏杆,减少造价20950元;(3)减C20砼灌砌块石护坡,减少造价456133元;(4)减隧洞D16锚筋、进出口挂网配混植生,减少造价94255元;(5)减箱涵砼灌砌块石挡墙、砼基础及砼压顶,减少造价131781元;(6)减松木桩,减少造价228627元;(7)减绿化,减少造价50000元。小计减少造价1142252元。

4、减衬砌渠道工程量,减少造价839870元。

5、减少保险费用8000元。

6、扣合同内预留金350000元。

上述合计增加造价3463481元,减少造价2340122元,审定价比合同价净增加造价1123359元。


江山市审计局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