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4525/2021-118244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发文机关: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1-02-02 |
根据《2020年江山市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公告》精神,综合2岗位考生(准考证号20201011316)因个人原因已于2021年1月29日申请离职,经研究,决定启用递补程序。按照排名先后顺序,拟将李好(准考证号20201011615)确定为聘用对象。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21年2月1日起到2021年2月8日止,共7个工作日。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指导科108室,地址:江山市鹿溪北路238号,邮编:324100,联系电话:0570-4013856。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