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612C/2021-141199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其他 |
发文机关: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1-11-09 |
根据《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江政办发[2019]60号)要求,现将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示制度中的事前事项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1: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执法人员与资格证名单附件1.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执法人员与资格证名单.docx
附件2:行政执法职能依据2-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doc2-2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2011年5月25日).doc2-3浙江省节能监察办法.doc
附件3:江山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通知附件3.江山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通知(第一批).pdf
附件4:行政执法救济方式4行政执法救济方式.doc
附件5:发改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5发改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docx
附件6:行政审批与节能监察外部流程图附件6.行政审批与节能监察外部流程图.docx
附件7:发改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发改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et
附件8:浙江省人民防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浙江省人民防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pdf
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