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4525/2021-141969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发文机关: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1-11-23 |
根据《2021年江山市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公告》精神,因综合2岗位第第5名、第6名放弃聘用资格,第7名考生(准考证号20211030317)体检政审合格,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21年11月23日起到2021年11月29日止,共7个工作日。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指导科108室,地址:江山市鹿溪北路238号,邮编:324100,联系电话:0570-4013856。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