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735D/2021-141856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发文机关: 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1-11-22

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二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补助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2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四批农村综合改革补助资金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浙财基〔2021〕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过村级申报、乡镇(街道)审核推荐和项目公示,现将2021年第二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补助计划下达给你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好项目实施各项目实施村要根据江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江山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江财乡〔2020〕134号)文件要求和下达的计划建设内容,抓紧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认真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倒排项目工期,加快项目推进,每月按期报送项目实施进度。本批项目要求在2021年内保质保量完成。2019和2020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在本年度内未完成的村,暂缓安排以后年度项目。

二、做好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要按照202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设定的绩效目标,加强项目管理。对需要变更建设内容的项目要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并报市财政局备案。工程竣工后要严格项目验收,并完成财务审核、工程决算审计。要落实管护制度,抓好建后管护以发挥项目的长期效益。要认真按照农民负担监管规定,严格遵循一事一议程序,认真做好村民筹资筹劳工作,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捐助支持,妥善落实自筹资金,防止新增债务。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合规使用。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及时汇集资料并录入农村综改系统。

三、加强项目库建设各有关乡镇(街道)要按江山市财政局《关于申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储备项目的通知》(江财乡〔2018〕340号)文件要求加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储备库建设。2022年度项目要求在2021年11月30日前储备完毕,并于2021年12月20日前由乡镇(街道)推荐拟立项项目。2022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优先支持诗画风光带建设项目,优先支持已完成土地规划和设计预算等前置审批的入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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