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3481/2021-141563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1-11-11
发文字号: 江教 〔2021〕78号

关于做好江山市校外培训机构非学科类培训项目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各校外培训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精神和省市“双减”工作部署,指导校外培训机构更好地区分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服务,防范发生假借非学科类培训项目实际开展学科类培训服务等逃避监管的行为,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项目鉴别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教办监管〔2021〕32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全市校外培训机构非学科类培训审核确认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双减”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学科范畴界定和专业师资引入,推进有资质非学科类校外机构优秀师资融入课后服务,切实提升学校课后服务工作质量。

二、审核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服务的校外培训机构,对校外培训机构整体开展的培训服务不能准确区分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自主申请审核确认的相关培训项目。

三、审核依据及鉴别指标

(一)主要政策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六科超标超前培训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基础教育阶段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以及《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等。

(二)学科类培训项目鉴别指标。根据培训服务的实际情况,重点基于如下指标进行审查鉴别,凡是符合相应指标特征的,视为学科类培训:

1.培训内容:围绕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科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科类学习内容。

2.培训目的:以提分为目标,旨在通过培训提高学生学科成绩,为学生考试升学服务。

3.培训方式:以刷题、考试、重复读写等反复机械训练为主要形式,以预习、授课和作业辅导为主要方式。

4.培训评价:以学科类考试的成绩为主要教学方式,强调甄别与选拔。

(三)非学科类培训项目鉴别指标。校外培训服务项目全面符合如下指标特征的,视为非学科类培训:

1.培训内容:在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科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科类学习内容以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其他学习内容。

2.培训目的:旨在发展中小学生核心素养,以培养拓展学生兴趣爱好、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和全面发展。

3.培训方式:以体验式、探究式、项目式、综合性学习等为主要教学方式,突出实践性、创造性。

4.培训评价:对学生的评价强调综合素质水平与发展,以表现性评价为主,不与学科类考试成绩挂钩。

四、审核原则

1.合规性原则。审核工作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规与政策文件规定,按照国家课程标准规定,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内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全面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2.独立性原则。根据申请项目特征,由鉴定专家组对相应学科进行独立审核。提供审核服务的专家不受干扰,不带偏见,确保审核结果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3.科学性原则。综合发挥专家在教育理论、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专业优势,科学甄别确认培训项目类别,为分类管理提供准确依据。

4.回避性原则。专家及其直系亲属未在待鉴别校外培训机构中任职或兼职。

工作流程

1.自主申报。不明确属于学科类或者非学科类的校外培训机构向江山市教育局提交《校外培训机构非学科类培训审核确认申请表》(见附件)及相关佐证材料,申请非学科类培训内容审核确认。培训机构应当如实报送鉴别材料,对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对外宣传与实际培训项目类别不一致的,要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

2.专家审核。由教育局牵头,组织学科专家、行业专家、法律专家等对校外培训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由3位及以上专家共同实施审核:包括培训的对象、目标、内容、进度安排、培训方式、评价方式、所使用的教学资源或者培训材料等;必要时可进行现场审核,包括实地查验、课堂观察、与员工、学员及家长随机访谈,了解课程安排、培训内容等。最后经专家组综合研判,给出明确的“学科类”或者“非学科类”审核结论。

3.结果备案。专家委员会根据审核情况向教育主管部门出具鉴别报告,明确“学科类”或者“非学科类”,并注明参与鉴别的专家姓名及其专业职务。专家鉴别报告作为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参考。鉴别结果报衢州市教育局备案。

六、其他要求

培训机构应当落实主体责任,对其实施的培训服务类别进行审查判断,主动按照学科类或者非学科类的相关管理要求规范开展培训活动。在培训项目审核确认结果未明确之前,申请机构不得按非学科类进行办学。机构如未履行相关承诺,经查实,纳入信用评价体系,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

附件:1.江山市学科鉴定工作委员会

          2.校外培训机构非学科类培训项目审核确认申请表


江山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11日


附件1

江山市学科鉴定工作委员会


主 任:毛香水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主任:王以洪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陈彬华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

成 员:董江青 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人

刘小成 市教育局基教科科长

王 军 市教育局幼职成教科(行政审批科)科长

郑志江 市教师进修学校校长 

徐建华 市教育技术中心主任

下设义务教育阶段学科鉴定专家组

初中语文:周玲英、叶志盛、姜冬英

初中数学:姜志根、姜干荣、童芬峰

社中英语:柴祥忠、朱慧琴、徐剑波

初中科学:姜方亮、刘子阳、徐显江

初中历史和社会:柴小荣、毛振法、郑慧敏

小学语文:周玉屏、姜晓燕、张春霞

小学数学:周群梅、周小燕、陈青萍

小学英语:周建青、郑雪霞、姜玲玉

小学科学:徐超尧、吴锋、王丽萍

法律专家若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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