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MB1593581B/2021-118128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文机关: | 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1-01-25 |
2020年,市农业农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围绕市委政法会议要点,将依法行政工作要求落实到完善学法制度、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等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情况
(一)认真履职行政审批规范流畅。我局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及时完成机构改革和职能划转后权力事项库动态更新,公开权力清单307项(主项)。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使用统一平台开展审批业务,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按应进尽进的原则,农业农村局50个事项,有48个进驻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由窗口履行受理、决定、发证等权限和职责。着力提升农业农村窗口服务能力,全年受理23件,办结23件,群众测评非常满意率100%。优化审批办事服务,通过多渠道提供咨询服务、受理委托到基层、全面开展网上申请、优化窗口受理人员、加强对网上申请材料核查、申请材料实现现场审查人员代收等六大举措助推“一次不用跑”,除了动物狂犬病免疫证明核发事项需要现场办理外,其他49个事项均可网上办事。外调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备案1046件。在承诺期内按时办结率达100%,共接待各种咨询900多人次,办事群众评议满意率达到100%。
(二)严格执法保障农业安全有序。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450多人次,巡查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和农产品生产主体215家次,开展渔政夜间巡查执法12次,应急联动出警120次,收缴电捕鱼装置和非法网具20多副,没收非法铺设的地笼网150余副600余米,查处农业违法案件13起(其中渔政案件4起,农产品案件6个、农药案1个、兽药案1个、饲料案1个),罚没款总计36276.75元。其中有2个案件获评省优秀案卷,一是由我局办理的方土农资经营部经营假农药案获评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类优秀案卷(浙农法发〔2020〕11号),为衢州市唯一获奖案卷。二是由我局承办的“制造并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鱼”案再次获评全省渔政执法“十佳”优秀案卷!自2019年承担渔政执法职能以来,已连续2年蝉联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评审的渔政执法年度优秀案卷。处理举报投诉28起,全市未发生因农业投入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农业生产事故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有力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强化绿剑执法检查促进执法公平公正。今年以来,按省厅要求、衢州市执法队部署,我局在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执法人员分别到衢江、常山等地进行了春、夏、秋季交叉执法检查。检查过程中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机制,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执法原则。通过交叉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出现的违法行为根据市队通报情况进行整改汇总。针对性地开展专项(X)执法行动。开展“促生长类药物饲料添加剂监管”专项执法行动,执法队联合养殖服务中心对全市6家饲料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并发放有关农业农村部第194号公告“2020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促生长药物饲料添加剂”宣传资料。‚开展“限制使用农药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市农药经营户进行再宣传,发放《关于全面禁止销售使用百草枯的通告》100余份。针对今年我市水稻稻虱多发的情况,开展对防治稻虱农药的专项执法检查,保证农民用药安全有效,有力保障我市的粮食生产。
(四)强化渔政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加强禁渔宣传。在发放告知书的基础上,开展渔政典型案件宣传,我局会同淤头派出所、江山传媒对一起发生在贺村镇市上村大桥河段的非法捕捞罪案件进行拍摄,并在江山传媒“民生360”栏目进行播出宣传。对重点水域不定期开展“护渔清网”专项行动,并邀请电视台对江山港干流“护渔清网”行动作现场宣传报道。加强巡查,开展护渔清网行动。渔政执法日常巡查常态化,组织执法人员和护渔队在江山港干流及六条主要支流,开展水上、陆上禁渔巡回检查,对非法捕捞活动易发、高发水域,实行高频巡查。对江山港流域沿江两岸村民进行禁渔普法宣传,并做到每周1-2次的护渔清网行动,及时收缴地笼等非法捕捞工具140多副。将渔政举报列入我局应急联动事项,确保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制止违法行为。对于特定举报对象,我局执法队与公安部门联手进行现场抓捕。10月12日与14日分别于凌晨2点与公安部门联手进行夜间渔政执法行动,现场抓获专业渔民非法捕捞,查获网具12副,渔获物14公斤。截至目前共出勤渔政举报现场120次,立案查处4起,1起移送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了非法捕捞行为。
二、其他行政执法开展情况
(一)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提升执法质量。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日常考核,将学法用法、无纸化考试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二是强化外部监督。依托市政府网站和经信局门户网站等,深化执法执业公开,对依法可以公开的执法执业依据、过程和结果及时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保廉洁。
(二)认真处置举报投诉积极维护农民利益。我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农业生产事故处置办法”,制定了相应的举报投诉处置机制,并由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负责处理举报投诉处置工作。投诉人只要1个电话,执法人员就立即会同相关科站技术人员前往现场调查处理。今年以来,共接报处置举报投诉31起,其中农药方面16起,肥料2起,种子8起,食用菌2起,兽药1起,其它2起。经过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耐心、细致的工作,有效解决各类纠纷投诉,为农户获赔经济损失2万余元。并积极应对有关上级渔政投诉平台转发的渔政投诉案件,得到投诉人满意答复。至今为止,未发生一起因投诉人不服调处而上访的事件。
(三)顺利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完成国家级监管事项库认领工作,认领率达到100%,并积极开展认领监管事项的执法检查,除无检查对象外达到了监管事项全覆盖。开展检查家次215家次,掌上执法利用率100%,双随机事项抽查率达到100%,检查72家次,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跨部门双随机检查,全面完成了省市各项考核指标。
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建立健全质量管控体系,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沟通机制,注重发挥业务主管部门在执法业务指导和专业知识方面的优势,推动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加强与市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交流行政复议工作经验和做法,建立行政复议办案协商机制。今年以来,我局无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四、行政执法监督情况
(一)加强农产品生产巡查监督。建立巡查监督制度,加大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巡查力度,督促规范建立生产档案,监督合理使用农药等投入品,切实遵守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全年分别开展对蔬菜、草莓、食用菌、水果、畜牧等专项检查。局领导分别带队对畜禽养殖场、蔬菜、草莓、茶叶、食用菌基地进行检查3580次,检查生产主体2690家(次),出动工作人员2580人(次),主要检查其台账情况,兽药休药期、农药化肥使用情况以及间隔期等,检查中无发现使用违规药品行为,同时督促指导农业生产主体加强农业安全生产工作,避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二)严格动物卫生监督保障畜牧生产安全。为保障我市畜牧业发展安全,我局执法人员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加大违法调运情况的执法力度,2020年以来共出动239人次,检查企业及生猪暂存点102场次,发放资料2000多份,查处立案6起,结案6起,其中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案2起,省外调运相关案件有4起,目前案卷已全部归档。
(三)严抓安全保障农业安全生产。强化安全知识宣讲。结合我局春耕备耕以及各类产业培训等形式,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开展现场检查和培训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相关知识。同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并对检查出的问题做到即查即改。今年以来,我局组织人员深入单位办公房、出租房、相关农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1125人次。
五、存在问题与建议
1.全域禁渔制度执行力度不足。一是未能充分发挥基层特别是乡镇村级组织的积极作用。二是制度不健全。三是执法人员经验不足,装备欠缺。
2.监管事项变动大,执法人员业务学习不够,建议加强实操培训,提升工作业务能力。
3.平台系统不是很成熟,专业性太强,非专业人员操作难度大,建议优化系统,简化程序,便于工作开展。
六、下一步计划
1.继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简化审批程序,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2.加强队伍建设。针对到位人员情况,完成各中队职责分工。并做好新近执法人员的上岗培训工作。
3.强化“绿剑”执法行动。坚持以“绿剑”行动统揽执法工作,深入推进“3+X”行动。开展好春季、秋季和保安全三大集中行动,实现重点区域、重点市场、主要品种全覆盖。
4.加强渔政执法。一是发挥基层特别是村级治理网络的作用;二是加强与部门和乡镇联动,发挥合力,加大打击非法捕捞力度;三是加强渔政执法人员培训,配置必要的装备,提高打击能力。
附件:1.江山市行政许可案件统计报表
2.江山市行政处罚案件统计报表 附件1-2
江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