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612C/2021-117616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重大项目建设
发文机关: 市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1-01-25

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江山市张村乡集镇水系连通项目(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1-01-2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张村乡人民政府:

《关于江山市张村乡集镇水系连通项目(一期)立项的请示》(张政〔2020〕59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张村乡集镇水系连通项目(一期)。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本项目实施对于提高防洪排涝能力,提升景观面貌,提高环境品质,建设美丽乡村大花园具有积极意义。因此,该项目实施是必要的。

二、项目选址:张村乡秀峰村。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主要修复主渠755m,拓宽支渠1条,长359m,新建支渠3条,总长299m,新建分水闸1座,新建景观小品1处,景观池塘1座。

四、项目业主及建设周期:项目业主为江山市张村乡人民政府;建设周期为2020年12月至2021年6月。

五、投资计划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投资94.31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上级补助。

六、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2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


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2月8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资规局,统计局。

江山市营商办发改局窗口         2020年12月8日印发

项目代码: 2012-330881-04-01-986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