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3219/2021-00804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文机关: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1-01-19 |
为了规范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市场运行,健全和完善管道燃气监管体系,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先后印发了《浙江省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建〔2020〕10号)和《关于开展全省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工作的通知》浙建城发[2020]26号。根据以上文件精神,住建局组织了综合执法局、公安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间协同合作的工作机制,并委托第三方(浙江城建煤气热电设计院有限公司)进行了特许经营评估,现将《江山市江城管道燃气有限公司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1月29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给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科)。
联系方式:0570-4017787,地址:江山市城中路8号,邮编324100。
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