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30881002630137E/2020-122000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医保/体育 |
发文机关: | 市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0-09-03 |
发文字号: | - |
各市属学校、督学中心、民办学校:
根据我市2020年青少年(儿童)体育竞赛计划安排,现将2020年下半年江山市青少年(儿童)体育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校参照规程要求,认真组队参赛。
附件1:2020年江山市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羽毛球比赛暨第十二届少儿羽毛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附件2:2020年江山市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附件3:2020年江山市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篮球比赛暨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篮球联赛竞赛规程
附件4:2020年江山市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附件5:2020年江山市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足球比赛竞赛规程
附件6:2020年江山市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举重比赛竞赛规程
江山市体育局 江山市教育局
2020年8月31日
附件1
2020年江山市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羽毛球比赛暨第十二届少儿羽毛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9月17-18日
地点:江汇羽毛球馆
二、主办单位
江山市体育局、江山市教育局
三、参加单位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培训机构。
四、竞赛项目及分组
甲组:男、女单打、团体;
乙组:男、女单打、团体;
丙组:男、女单打、团体;
丁组:男、女单打、团体;
戊组:男、女单打。
五、参加办法
1.各队领队1名、教练员2名,运动员各组人数不限。
2.各组年龄规定:
甲组: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者;
乙组: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者;
丙组: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者;
丁组: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者;
戊组:201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
3.各组年龄均不能以小代大、以大代小参赛。
4.运动员资格:
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二代身份证或浙江省颁发的注册证,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5.报名后运动员参赛项目不得更改。
六、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中国羽协最新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和世界羽联有关21分制最新规定。
2.赛制视具体报名情况确定,每场采用三局二胜制。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
单打均录取前六名。
八、报名方式和时间
1.请各单位于9月6日前进行网络报名,网址:http://jsgl.tjydh.net/qzjsbm/bm/index.asp,并于9月7日上午9:00到体育局参加教练员会议并参加分组抽签。
2.请各单位于9月17日上午8:00前到江汇羽毛球馆报到,8:30开始比赛。
九、经费开支
各代表队费用自理,裁判员费用由主办单位负责。
十、抽调裁判如下
李小剑(恒泰学校)、王燕飞(清湖小学)、毛 宸(王村小学)、朱一帆(贺村一小)、郑慧华(长台小学)、刘爱娟、徐亨福、严利清、毛雪燕、柴心灵、毛小丽、毛小忠、郑玉兰、刘月敏、王晓峰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2020年江山市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9月21—22日
地点:城南小学
二、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江山市体育局、江山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城南小学
三、参赛单位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培训机构。
四、竞赛项目和分组
高中组:男单、女单、男团、女团
初中组:男单、女单、男团、女团
小学甲组:男单、女单、男团、女团
小学乙组:男单、女单、男团、女团
小学丙组:男单、女单
小学丁组:男单、女单
五、参赛办法
1.人数、队数规定:各单位报领队1人,各组别报教练1人,各组别团体限报2支队伍,每个团体人数不少于3人,单打人数不限。
3.各年龄分组:
高中组:2002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
初中组:2005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
小学甲组: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小学乙组: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小学丙组: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小学丁组:201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竞赛办法
1.采用中国乒乓球协会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
2.根据报名情况决定赛制,团体赛采用五盘三胜制,每盘采用三局两胜制;单打采用五局三胜制。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
单打、团体均录取前八名。
八、报名和报到
1.请各单位于9月11日前进行网络报名,网址:http://jsgl.tjydh.net/qzjsbm/bm/index.asp。
注:注册代表队名称时用所在学校名或俱乐部名。
2. 请各单位于9月21日上午8:00前到城南小学报到,8:30开始比赛。
九、抽调裁判如下:(待定)
姜虎(城北中学)、姜立伟(一都江小学)、金芝峰(城南小学)、董江青(贺村二中)、徐杨杨(城东实验学校)、杨磊(城东实验学校)、章利飞(碗窑小学)、王井海(四都初中)、王达炎(峡口初中)、邱史爱(培智学校)、朱爱兰(培智学校)、马莉、夏雪珍、郑水海、毛文清、刘秋英、许真、金爱萍、毛卓玉。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3
2020年江山市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篮球比赛暨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篮球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10月26—30日
地点:城北中学
二、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江山市体育局、江山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城北中学
三、参赛单位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俱乐部。
四、竞赛项目和分组
高中组:男子篮球、女子篮球
初中组:男子篮球、女子篮球
小学组:男子篮球、女子篮球
注:小学组比赛成绩不计入市运会团体总分。
五、参赛办法
1.人数规定:各队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14名。
2.队数规定:各单位各组别限报1支队伍。
3.各年龄分组:
高中组:2002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
初中组:2005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
小学组:200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
注:高中组2002年、初中组2005年、小学组2008年的运动员不得超过4人,且每节比赛最多2人上场。
4.运动员资格:
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二代身份证或身份证领取单或浙江省颁发的注册证,其他证件一律无效。每场比赛前将证件交于临场裁判,无证者不得参赛。
5.服装要求:运动员必须备有深、浅两种颜色的比赛服装,号码要求从4-15号,背心前后必须有明显的号码(前面号码不得小于10公分,背后号码不得小于20公分,不得使用空心号码字体)。运动员号码在报名表上注明。
六、竞赛办法
1.采用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篮球场地视情况定。
2.特殊规定:比赛时间为40分钟(分四节,每节10分钟),第四节及每一决胜期最后2分钟分别增加一次30秒短暂停(短暂停只能由场上持球运动员做出请求)。
3.比赛采用10人制(第一节、第二节上场运动员不能重复)。
4.比赛用球:男队使用7号球、女队使用6号球,统一由大会提供。
5.如遇特殊情况造成比赛中断,经大会组委会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时,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大会另选场地补足剩余时间(包括罚球)直至比赛结束。
七、计分和决定名次办法
1.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按各队积分多少决定名次,积分高者名次列前。
2.如遇两队积分相等,按两队之间比赛的胜负决定名次,胜者名次列前。
3.如遇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按积分相等队之间比赛的得失分率(得分之和除以失分之和)决定名次。如再相等,以所有比赛的得失分率决定名次。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
各组别均录取前六名。
九、报名和报到
1.请各单位于10月14日前进行网络报名,网址:http://jsgl.tjydh.net/qzjsbm/bm/index.asp。
2.请各单位于10月15日上午9:00到市体育局参加领队教练员会议,开会时交验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
3.请各单位于10月26日上午8:30前到城北中学报到,8:30开始比赛。
十、抽调裁判员
毛向明(江二中)、纪洪君(江二中)、王钢强(保安小学)、周翔(贺村二小)、杨玉和(上余初中)、郑建兵(开发区小学)、严雪强(解放路小学)、王勖(淤头小学)、吴炳林(四都初中)、徐翔(滨江高中)、毛国伟(滨江高中)、徐华彬(清湖中学)、祝朝良(清湖中学)、刘忠智(江山中学)、陈霄(城北中学)、何琛(贺村初中)、邵博鑫(新塘边初中)、周剑(新塘边小学)、周煜航(文溪实验)、杨磊(城东实验)、姚战(实验中学)、严燚、马超群(石门初中)、郑利升(锦绣江外)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4
2020年江山市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11月11-12日
地点:江山市体育艺术学校
二、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江山市体育局、江山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江山市体育艺术学校
三、参加单位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
四、竞赛项目和器材标准(见附件1)
五、各组年龄规定
1.小学组:
10岁及以下组:201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11岁组: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
12岁组:2008年9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
2.初中组:
12-13岁组: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出生;
14-15岁组:2005年9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
3.高中组:
15-18岁组:2002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
六、参加办法
(一)报名条件
1.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二代身份证或身份证领取单,其他证件一律无效。领队教练会议时交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核。
2.体艺校田径队运动员全部参加测试,进行二次排名,并作为衢州市比赛选拔。
3.体艺校田径队运动员给原输送单位加计1枚金牌,团体总分加计10分。
4.运动员只能代表本单位参加本学段比赛。
(二)报名人数和报项
1.报名人数:各代表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2名,运动员12名,小学12岁组限报2名,其他各年龄组至少报2名运动员方可报足名额。
2.报项:每人限报两项,三项全能可兼报单项。
七、竞赛办法
1.采用中国田径协会最新审定田径竞赛规则。
2.11岁组、12岁组、12-13岁组、14-15岁组的运动员除主项外,必须参加规定的副项比赛,先比主项后比副项。赛次、轮次均按径赛项目一个赛次,田赛项目试跳或试掷三次进行。10岁及以下组、15-18岁组的比赛按《田径竞赛规则》进行。
3.查分:全能项目按全能查分表,其余项目按《全国少年儿童田径竞赛手册》查分。
4.本次田径运动会不设达标成绩,但11岁组、12岁组、12-13岁组、14-15岁组参加比赛的运动员主项成绩必须有分,否则只计成绩不取名次。
八、计分和录取名次办法
1.主副项评分办法(见附件2)。
2.各单项均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计入各代表队团体总分;除三项全能外其他全能项目加倍计分;超省最高纪录者,在该运动员所在代表队加计金牌4块,团体总分36分;超衢州市最高纪录和省年龄组纪录者加计金牌3块,团体总分27分;破江山市最高纪录和超衢州市年龄组纪录者加计金牌2块,团体总分18分。破江山市年龄组纪录者加计金牌1块,团体总分9分。
3.参赛人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一律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名次,名次分值不变。
4.只有一名运动员报名参加的项目不设比赛,由市体育局训竞科通知报名单位改项,但不得换人,不符合要求作自动弃权,不另行通知。
九、报名及报到
1.各单位必须于10月25日前进行网上报名。
2.11月10日下午14:00在江山市体育艺术学校召开裁判员会议,下午15:00召开领队教练员会议。
十、经费开支
各代表队费用自理,大会负责工作人员、裁判员费用。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5
2020年江山市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足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小学组:2020年11月16-20日在城南小学
高中、初中组:2020年11月23-27日在锦绣江外
二、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江山市体育局、江山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城南小学、锦绣江外
三、参赛单位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
四、竞赛项目和分组
高中组:十一人制男子足球
初中组:十一人制男子足球、女子足球
小学组:五人制男子足球、女子足球
五、参赛办法
1.报名人数:五人制各队报领队1名,教练2名,运动员12名;
十一人制各队报领队1名,教练2名,运动员20名。
2.队数规定:各单位各组别限报1支队伍。
3.年龄分组:
高中组:2002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
初中组:2005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
小学组:200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
4.运动员资格:
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二代身份证或身份证领取单或浙江省颁发的注册证,其他证件一律无效。每场比赛前将证件交于临场裁判,无证者不得参赛。
六、竞赛办法
1.采用国际足联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2.参照执行《中国足球协会足球比赛纪录处罚办法》。
3.根据报名情况决定赛制。
4.小学组比赛用球为4号球,初高中组比赛用球为5号球。
5.比赛时间:小学每场50分钟,初中、高中每场6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
6.如是特殊情况造成比赛中断,经大会组委会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时,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大会另选场地补足剩余时间(包括罚点球)直至比赛结束。
7.每场比赛开始前30分钟,教练员必须将填写的上场运动员和替补运动员名单及运动员身份证交记录台裁判员,赛前没填写的运动员不得参加该场比赛。五人制(小学组)比赛队员可无限替换,十一人制(初高中组)允许替换5名队员(下场后不能重新上场),位置不限,如赛前不申报3名替补运动员,则比赛期间不得换人。
8.每队必须备有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且号码一致。比赛时,全队服装颜色一致,但守门员服装颜色应明显区别于双方运动员服装颜色,上衣前后应有明显号码,其高度分别10厘米、25厘米,短裤右下角字高10厘米,各队队长自备6厘米宽并与服装有明显区别的袖杉,违者不能上场。
9.比赛需穿碎钉球鞋、戴护腿板,守门员必须带手套。
七、计分及决定名次办法
1.每场比赛必须决出胜负,每队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如比赛时间内踢为平局,则直接进行互罚点球决出胜负,五人制踢三轮,十一人制踢五轮,仍未决出胜负则一球制胜,胜队得2分,负队得1分。按同一阶段积分多少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次按积分相等队之间比赛的积分,净胜球、进球总和的多少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点球决胜负进球数不计入)。
3.如仍相等,则按他们在同一循环中全部比赛的净胜球、进球总和的多少决定名次(点球决胜负进球数不计入)。
4.如仍相等,则以抽签办法决定名次。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
各组别均录取前八名。
九、报名和报到
1.请各单位于11月5日前进行网络报名,网址:http://jsgl.tjydh.net/qzjsbm/bm/index.asp。
2.请各单位于11月4日上午9:00到市体育局参加领队教练员会议。
十、抽调裁判员
薛刚(城南中学)、林德俭(城南中学)、毛小琴(城南小学)、徐苏杰(城南小学)、蒋龙彬(贺村二小)、陆平(石门小学)、吴纲(赵家小学)、曹勋(城北小学)、祝贺斌(贺村一小)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6
2020年江山市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举重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0年12月2日- 3日
地点:体艺校
二、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与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江山市体育局、江山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体艺校
三、参加单位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
四、竞赛项目与分组
男子甲组:49kg、55kg、61kg、67kg、73kg、81kg、89kg、89kg+八个级别;
男子乙组:41kg、45kg、49kg、55kg、61kg、67kg、67kg+七个级别;
男子丙组:36kg、41kg、45kg、49kg、55kg、61kg、61+kg七个级别;
男子丁组:32kg、36kg、41kg、45kg、49kg、55kg、55kg+七个级别;
女子甲组:40kg、45kg、49kg、55kg、59kg、64kg、64kg+七个级别;
女子乙组:40kg、45kg、49kg、55kg、55kg+五个级别;
女子丙组:36kg、40kg、45kg、49kg、55kg、55kg+六个级别;
女子丁组:32kg、36kg、40kg、45kg、49kg、49kg+六个级别。
五、参加办法
1.报名后级别不得更改。
2.各组年龄规定:
甲组: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
乙组: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
丙组: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丁组: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
3.运动员资格
①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二代身份证或浙江省颁发的注册证,其他证件一律无效。领队教练会议时交于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核。
②体艺校运动员代表原输送单位参赛,不得借用。原输送单位没有组队参赛的运动员,可以个人名义参赛,成绩有效但不计排名。
六、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中国举重协会审定的最新《举重竞赛规则》。
①运动员第一次试举成功,第二次、第三次试举重量必须至少增加1公斤或1公斤的倍数。
②运动员要求更改试举重量,必须在规定时间的前30秒提出。
2. 运动员上场必须穿举重服,没有举重服必须穿短袖短裤。
七. 丙、丁组竞赛内容
①一般素质:立定跳远、60米两项进行测评。两项素质得分之和乘以16%,得出一般素质分。
②技术评定:结合比赛进行。在举重台右侧45度角距台中心6米左右设技评席,裁判员2人。每次试举时,2名裁判员按技术评定标准,给技术分,三次试举中,以最高一次分数为单项技术评定成绩,抓举和挺举两项技术评定得分之和乘以9%,为该运动员技评分。试举动作失败(包括动作犯规被判为失败)按0分计算。
③专项成绩:抓举与挺举成绩得分之和乘以25%。
④个人总分计算办法:一般素质、技术评定和专项成绩得分之和为个人最后成绩,以此排定名次。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1.各级别均录取前六名,并按6、5、4、3、2、1分计入团体总分。参赛人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一律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名次,名次分值不变。
2.超省最高纪录者,在该运动员所在代表团加计金牌4块,团体总分36分;超衢州市最高纪录和省年龄组纪录者加计金牌3块,团体总分27分;破江山市最高纪录和超衢州市年龄组纪录者加计金牌2块,团体总分18分。破江山市年龄组纪录者加计金牌1块,团体总分9分。
九、报名与报到
1.请各单位于11月20日前进行网络报名,网址:http://jsgl.tjydh.net/qzjsbm/bm/index.asp。
2.各单位于12月2日上午9:00到体艺校参加教练裁判员联席会议,12:00称体重,14:00开始比赛。丙、丁组一般素质测试时间另定。
十、抽调裁判员
竞赛秘书长:曾元清(江外)
技术监督:黄小文(江二中)、王中海(体艺校)
裁判员:朱元力(体艺校)、潘秀杰(体艺校)、高小建(新塘边初中)、江志勇(长台初中)、林德检(城南中学)、徐荣(城南中学)、周江芳(中山小学)、袁玉蕾(赵家小学)、董江青(淤头初中)、祝卫华(江山五中)、金俊刚(碗窑小学)、毛元太(凤林初中)、刘俊(清湖小学)、赖新根(地山岗小学)。
十一、经费开支
各单位费用自理,大会负责工作人员、裁判员费用。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