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014G/2016-110803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
发文机关: | 市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16-10-25 |
发文字号: | 江林〔2016〕89号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有效推进林业系统“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现将《江山市林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江山市林业局
2016年10月25日
江山市林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法治林业建设,提升依法治林水平,根据《中共江山市委江山市人民政府转发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林业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林业依法治理,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建设森林江山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总体目标
全社会林业法治意识不断提升、林业法律法规有效实施、依法治林扎实推进、法治林业建设健康发展。力争到2020年,遵守林业法律法规和珍惜、保护森林资源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林业中心工作确定普法内容、落实普法措施,全面推进依法治林,服务生态建设,服务林业改革,服务林业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普法工作在保障和服务中心工作中的先导作用。
2、坚持分工协作,协同推进。健全林业普法教育机制,落实普法责任制,突出林业普法与执法监管、技术推广、政策实施等工作相融合,共同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3、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有机结合,把林业普法工作融入到行政执法、管理服务中,引导林业干部职工在法治实践中学习法律、运用法律,提升法治素养,全面提升生态林业民生林业依法治理水平。
4、坚持分类指导,把握重点。根据林农和林业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注重把握重点法律、重点对象、重点区域和重要农时,分类实施林业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林业普法的针对性和实际效果。
5、坚持改革创新,体现特色。总结经验,把握规律,体现特色,积极探索工作机制、平台载体和方法创新,研究解决林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全面依法治国方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学习宣传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主要措施,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依法治林的办法举措,增强全面推进法治林业建设的主动性。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系统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学习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国体政体和公民的权利义务等基本内容,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认真组织参加“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教育引导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和林农增强宪法观念。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四)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等国家基本法律,突出学习宣传市场经济秩序规范、环境保护、社会治理和互联网等领域的法律法规,不断丰富法律知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决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管、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相关行政法的学习培训,理解掌握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和法律制度,提升依法办事能力。大力弘扬法治文化和法治精神,弘扬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观念,培育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识,确立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理念。
(五)深入学习宣传现代林业建设与发展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森林法实施条例》、《退耕还林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浙江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等林业法律法规规章。学习宣传森林资源产权制度与用途管制制度;学习宣传林地森林、湿地、沙区植被、物种等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维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基本格局,为生态安全保留适度的自然本底。学习宣传重点林区生态补偿制度、森林碳汇制度等,提高广大林业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增强全社会的林业法治意识。
· (六)深入学习宣传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首要地位。学习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政策,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动员全社会积极行动、深入持久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学习宣传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一部分,明确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江山。学习宣传林业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在维护生态平衡、提高生态承载力中起着决定性作用。学习宣传林业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桥头堡、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纽带和生态文化传承的源泉,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居于首要位置。
· (七)不断优化法治宣传格局。巩固传统媒体、完善网络媒体、发展移动媒体,实现法治宣传的“全媒体、全过程、全覆盖”发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移动通信、法律图书和法制文艺节目下乡等方式,大力加强林业机关、林区、学校、林业企业、新建社区等法治宣传,使“法律进机关、进林区、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等主题活动更为广大干部和群众喜闻乐见,收到实际效果。继续在江山电视台、《今日江山》等传统媒体设立固定普法专题栏目,常年开展森林消防宣传。在江山林业网上搭建林业普法专栏,加强互联网与传统媒体的深度融合,动态传递最新林业法律法规,及时提供林业法律咨询服务。充分利用户外LED屏、大型宣传牌和张贴标语等开展法治宣传。
(八)深入推进林业法治文化建设。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林业法治文化建设,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充分利用“植树节”、“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野生植物保护宣传月”、“湿地日”、“森林消防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三、重点对象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会议集中学法、重大决策专题学法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学习宪法法律、党内法规以及主要林业法律法规,发挥其在全面推进法治林业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每年不少于4次,每年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执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规定。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把领导干部学法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二)加强干部职工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和年度法律考试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法治研讨等活动,增强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坚持法律学习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岗位学习与专题培训相结合、法律考试与学法考核相结合,使学法用法贯穿于平时工作中。严格执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推进网上执法办案,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强化执法案卷评查、案件质量跟踪评判等工作,规范执法办案行为。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及林业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推进林业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将执法的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及行政处罚结果等事项信息公开。
(三)加强涉林企业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围绕提升涉林企业诚信守法意识,坚持法治、德治、自治宣传教育相结合,依法规范林业生产经营活动。积极开展“林业法律进企业”活动,按照不同经营主体的特点和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着力宣传普及森林资源管理、森林消防、野生动植物保护、松材线虫病防治、林业生产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坚持法律服务和执法监管并举,加强生产经营活动执法监管,建立诚信守法和违法失信奖惩机制,引导生产经营主体知法、守法、用法。坚持推行林业主体自治,大力宣传行业自律规则等,进一步教育引导他们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四)加强林农群众法治宣传教育。利用农贸会、庙会和农村各种集市,广泛宣传普及农村土地承包、林权流转等与林农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林农群众知法守法意识和依法诉求、依法维权能力。切实把林业普法和执法监管、技术指导相结合,在开展执法监管、技术指导过程中,传授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七五”普法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开展前期调研、普法项目申报。结合实际,制订本单位“七五”普法规划,报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11月至2020年):根据规划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开展年度考核督查,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2018年开展林业“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督查活动。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对林业“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验收,查漏补缺,准备迎接上级“七五”普法检查验收。
五、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江山市林业局“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七五”林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思想认识、工作措施、组织机构和经费保障“四到位”。要把林业普法作为全面推进法治林业建设的基础工作来抓,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
(二)落实普法责任机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林业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明确各单位年度工作重点与责任分工,落实林业行政执法、行业管理、技术推广等职能单位的普法责任。以普法项目化的形式实现普法规划的具体化,推进普法责任落实。
(三)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林业普法与全社会普法联动,积极运用全社会普法的好经验好做法,借助有效手段和平台,拓展普法宣传面。坚持把林业普法融入行业监管和服务全过程,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管理服务对象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的过程。加强普法联络员队伍建设,构建完备的林业普法队伍体系。同时,充分发挥局常年法律顾问作用,为“七五”林业普法提供法律专业支撑。
(四)加强经费保障。要根据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任务,特别是“七五”林业普法项目,安排专门经费,专款专用,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以保证这项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
江山市林业局“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柴登祥
副组长:严 明
成 员:方黎明 姜 烜 龚石良 郑 进 周利雄 郑志鑫 张 松 应成光 廖文海 王 惠 周 庆 余良水 邵华亮 徐文才 李建新 陆雪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由姜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