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209A/2020-118310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
发文机关: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0-06-16 |
一、今年民政工作特色亮点
近年来,江山民政工作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上以实效赢口碑,以创新谋发展,以特色亮品牌,民政事业取得较快发展。
(一)织密基本保障网 以精准识贫推动精准扶贫
1.兜底保障力度增强。一是低保提质扩面力度加大。2018年首次实现全市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272元提高到680元;城镇低保标准每人每月424元提高到680元。同时,城乡低保最低补差由60元提高到100元。 2018年底有低保城乡8935户13228人,发放低保金7932.77万元,比2013年分别增加70%和255%。二是特困人员生活水平持续提高。按照自然增长机制,特困人员月供养标准从2013年的498元提高到2019年的940元,月供养标准增长88%。2019年首次实现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城乡一体化。三是医疗救助比例提高。2015年修订出台《江山市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办法》,对合规自负医疗费用进行医疗救助,特困人员、社会散居孤儿100%救助,低保对象救助比例从60%提高到70%,低保边缘户对象救助比例60%,重点优抚对象救助比例从40%提高至50%,因病致贫对象救助比例从35%提高至50%。医疗救助金额从2013年850万元增加到2018年3172万元,6年来共支出医疗救助资金9656万元。四是临时救助更加灵活操作。2016年修订《江山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将小额审批权下放到乡镇(街道),制定临时救助标准对照表,细化救助类别,按不同标准予以救助,便于具体经办人规范化操作,2016年-2018年共下拨393万元用于乡镇临时救助。6年来共救助8058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763.65万元。
2.动态监管机制提高精准度。一是提高开展低收入农户认定试点工作。2017年江山市列入全省新一轮低收入农户认定工试点县(市),认定了城乡低保对象12962户19038人,低保边缘家庭2456户7166人,农村低收入农户占江山市农业人口5.58%,为省民政厅、省农办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二是开展省级家境情况调查试点工作。2017年在坛石镇试点的基础上,2018年在全市面上推开,按照《浙江省社会救助家境调查表》的参数指标,完成8761户12930人低保对象的家境情况调查工作,有效保障了救助对象的公平公正性。三是家庭经济核对系统不断健全完善。2013年5月开始,江山市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2014年4月核对系统与江山市困难群众帮扶信息平台对接,实现从手工比对升级为半自动核对,增加了死亡比对模块,及时核销死亡人员,避免了死亡人员继续享受社会救助的情况;2018年开始了省级信息比对,通过浙江省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利用全省大数据开展核对工作,开启了以省级核对为基础、本地核对为补充的新模式。
3.全国救灾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效显著。2017年,江山市被列入全国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县(市、区),按照“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改革、以公开促服务”的要求,积极探索“互联网(二维码)+救灾政务公开”模式,依托“互联网+”技术,让群众少走“马路”、信息多走“网路”,居民只需要通过微信扫一扫救灾二维码,足不出村(社区)就可以了解避灾安置场所、政策法规、灾害信息员等信息,全市305个村(社区)二维码全部配到位,实现村(社)全覆盖。率先在全省出台《江山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实施办法(试行)》,投入210万元,推进避灾安置场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硬件设施建设。2018年10月通过了省政府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验收组,形成了民政救灾政务公开的“江山样板”,相关经验做法在《中国社会报》、《中国减灾》、《浙江民政》专刊等报刊杂志刊发。
(二)关切基本民生群体 以多元帮扶提高幸福感
1.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老年人优待政策扩面。扩大高龄老人补贴对象,90周岁(含)至94周岁(不含)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享受60元;94周岁(含)至99周岁(不含)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享受150元;99周岁(含)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由原来300元提高至500元。2018年12月25日,江山市城乡公交一体化正式运营后,实现老年人乘车优待政策城乡全覆盖,60至69周岁老年人乘坐城乡公交车享受半票优惠,70周岁及以上免费乘坐。外地来江山旅游、度假的老年人也同样享受老年人乘车优待政策。居家养老服务。从2012年开始,投入5000多万元,建成了305家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018年建成覆盖160个城乡社区的助餐配送餐服务点,5家兼具日间照料与全托服务功能的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16年下拨养老服务补贴经费111.796万元,累计为513名生活自理困难的低保失能老人、高龄老人提供服务。2018年3月,依托2家第三方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服务企业和第三方服务监督云平台,为居家的高龄、失能老人提供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享受对象150多人。壮大护理人员队伍。2017年6月,出台《关于调整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和规范供养秩序的通知》,要求敬老院按比例配备护理人员。目前,全市33家养老机构共有工作人员242名,其中专职护理人员有117名。每年选派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参加衢州地区为期一周的养老护理员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国家认证的养老护理员证书。实施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和方向的人才入职奖补制度,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满5年后,可享受最高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并实施养老护理员技术职称津贴制度。
2.建立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2012年,列入全国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试点县(市),成立江山市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在乡镇(街道)建立儿童福利服务工作站,建立健全安置、生活、医疗康复、教育、住房、就业等儿童福利六大制度保障体系。依托江山市社会救助信息平台,2014年初建立了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实现了网上申报、审批、资金拨付、信息更新、查询工作。2018年,对1993年至2017年1800多件共计5.4万收养纸质资料全部扫描归档,实现收养登记数字化管理,有力提高收养登记信息使用、查询效率。
3.健全流浪乞讨救助制度。2016年江山市救助管理站与社区建立了联动救助工作机制,明确报告制度、登记制度和专职人员。2017年与市公安局建立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机制、寻亲服务机制和滞留人员身份查询长效机制,上报44名无主人员身份信息,利用人脸识别比对技术确定15名人员身份信息,分别做好了护送返乡工作。2013年至2018年共接待求助和施行救助2553人次。
4.殡葬惠民政策力度加大。2013年出台《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江山市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实行免费的通知》,7月25日实施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政策,2013年至2018年减免20969具,惠民资金1328.50万元。其中城乡低保户、重度残疾人、优抚对象、市级劳模等重点救助对象2492人,减免费用224.78万元。
(三)创新基层治理方法 以格局思维推动社会治理水平
1.“三社联动”基础不断夯实。2014年9月,列入省“三社联动”示范观察点。2016年列入省“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2018年顺利通过实验区验收,“分别抓、系统联、全面动”的做法受到检查组专家好评,并在《浙江信息》上全文刊登。目前全市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有398家,社会工作师达408人,示范型社区13个,打造了周家青社区、安泰社区、市心社区3个“三社联动”示范点。三社联动基础不断夯实并向农村基层延伸,农村社区新增持证社工3人,每个农村社区有6个以上社会组织进行备案;每个社区有10个以上的公益微项目,10家以上的社区社会组织,每年有100个以上微心愿得到认领。每年从公益金中列支200万元用于社会组织等级奖励、社会组织公益项目补助,对评估达到3A、4A、5A等级的社会组织,分别给予2000元、3000元、4000元的奖励,对社会组织公益项目给予3-10万元补助。
2.社区治理水平不断提高。一是首创村规民约(社区公约)执行委员会制度。与市司法局联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制订实施的指导意见》,指导全市各行政村制定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完整版”“简约版”“主题版”,全市292个行政村制订了《农房管控主题版村规民约》。制定了《村规民约(社区公约)执行委员会工作规程》,指导全市各村(社区)全面设立村规民约(社区公约)执行委员会,目前已有50个村13个社区推选建立村规民约(社区公约)执行委员会,成员有300多名,有效解决了一批法律够不上、道德难约束的问题。二是积极探索建立社区协商制度。充分发挥社区协商在基层民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实施星期二基层民主协商议事日制度的意见》,把每周二确定为社区协商日,把群众关切的“三个重点”确定为协商议题,通过“三个推荐”确定为协商对象,通过“五步走” 规范协商程序,采用“三评价”提高协商成效,初步形成了“3353”社区协商新机制。利用社区换届探索“选聘分离、专兼结合”的用人机制,设置非专职工作人员兼任社区各组织成员,加大居民领袖、社区骨干、优秀人才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的途径。2019年,以市委办、市府办名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三是推动“三延伸”“两覆盖”。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农村基层延伸,让群众在审批、办事等方面能就近、简单、少跑;积极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社区延伸,缩少城乡差距,推动“96345”信息服务、96345党员志愿服务扩面延伸,丰富社区志愿互助服务;推动“三社联动”向农村延伸,提高服务的多元化和专业化;改善农村社区公共健康服务和便民服务,推动农村“20分钟医疗服务圈”和“15分钟生活圈”两覆盖。四是执行工作准入制度。2014年,以村(社区)机构牌子多、考核评比多、达标创建多“三多”整治为切入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关于在村(社区)实行工作准入制度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申请、审批、进入、评估检查、退出及撤销”五大工作流程,统一申请,联合审批,实施事务准入制以来,共收到部门准入申请28项,准予准入3项,不予准入25项,减轻社区工作负担。其做法与成效得到省委组织部、省纪委领导和省政协主席乔传秀的批示肯定,先后有新华社、人民网、浙江日报、浙江卫视、衢州日报等媒体前来报道采访,并荣获当年《人民日报》、《人民网》“社会治理优秀案例”。
3.农村社区建设提档升级。多年来,江山市农村社区建设的重点是社区服务中心的建设,突出 “方便办事、方便生活”建设宗旨,在村级社区服务中心设立一站式便民服务中心,实行市、乡、村三级联动,实现进一扇门就能办一揽子事。在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创设了农村社区“民生365”服务站,开通了以特色号码“365”为尾号的便民服务热线,将咨询、求助、建议、投诉纳入其中,以快捷方便赢得百姓的欢迎。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分类指导分层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建设“五美”幸福社区的实施意见》。按照“分类指导、分层推进”农村社区工作思路,将全市所有行政村分为“示范型、完善型、提升型、薄弱型”四大类,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生态美、乡风美、服务美、治理美、生活美的“五美”幸福家园。《分类指导分层推进全力打造乡村治理江山样板》得到原民政部顾朝曦副部长批示,《江山市打造“五美”农村社区的主要做法》得到副省长王文序的批示。2018年1月份,新塘边镇日月村被民政部评为“首批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单位”荣誉称号。5月成功承办全省农村社区建设推进会,并在会上作典型交流发言。截至2018年底,全市已打造99个城乡社区建设示范点,补助资金315万元。成功创建省示范型农村社区4个,衢州市示范型农村社区6个。
4.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再上台阶。将社会工作人才纳入市“英才奖励”,对取得中级和初级职业资格的分别给予5000元和2000元的一次性补助。注重培育优秀社区工作和社会工作拔尖人才,目前已培养国家级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和省社区工作领军人才各1名,首批省级农村社区领军人才2人,衢州市社会工作领军人才2名,衢州市社区工作领军人才3名。安泰社区书记毛晓英被评为首批全国社会工作领军人才,是我省唯一入选人员,2017年承接了衢州市为期9个月的首批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培养督导项目。每年开展全市社会工作案例评选;每年组织开展社会工作宣传周活动;每年组织报考社会工作资格证书的人员参加考前培训,不断提高社会工作者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积极培育引导社会组织注册登记备案,注重岗位开发利用。目前已有社工机构19家,社会工作岗位41个。成立江山市社会工作协会,有个人会员70个,单位会员39个,基本覆盖了所有持证社工和社会工作各领域单位,使社会工作者有了自己的精神家园。在96345社会公共服务中心设立党员志愿服务总站,以党员带群众的方式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开展,与组织部、团市委联合印发《96345党员志愿服务规程》,实施志愿服务积分制度,营造了争当志愿者、争做公益事的良好氛围,注册志愿者79609人,服务总时长451151.6小时。
5.社区干部队伍更加优化。2014年指导村(居)委会换届,2017年指导村(居)委会和村(居)监会换届,利用换届之机,突出“依事选人”宗旨,以 “四过硬、五不能、六不宜”资格条件,进行市、镇、村三级联查,组织23个部门对所有村(居)民委员会自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2017年首次以“正五反五”条件,对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执行“九严禁十不准”纪律要求,彻底将“村霸、老赖”等排除出干部队伍,选优配强了一支“过得硬、敢担当、能带富、会服务、善治理”的基层“铁军队伍”。
(四)聚焦基本社会服务 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1.婚姻登记服务多元化。2017年将乡镇办理的15万条婚姻登记扫描电子档案,2018年继续完善婚姻档案数字化管理工作,将2004年之后的婚姻档案全部扫描,数字化管理实现100%。积极培育婚姻家庭辅导专业社会组织,2015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聆听话廊社会工作站”入驻婚姻登记处,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工作。一支由专业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辅导师、社会工作师、律师组成的团队,无偿提供婚姻家庭咨询服务、家事调解、个别心理辅导、恐婚咨询、妇女维权、法律咨询等6项内容,辅导中发现有精神疾病的,及时转介医疗机构治疗。4年来,登记处为3897对夫妇提供了婚姻家庭辅导,劝止非理性离婚685对,开展后续离婚心理调适咨询1000多例、家事矛盾调解579例、新婚恐婚辅导25例……2018年在全省离婚率逐年升高的情况下,江山市相对全省离结占比降低2个百分点,相对衢州地区离结占比降低7个百分点。《“聆听话廊”社会工作站“从心”踏上婚姻旅程》入选《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100例》
2.殡葬改革成果不断深化。坚持统筹规划、总量控制、合理布局的原则,积极探索“镇统筹 村联建”公墓模式,镇统筹村联建公墓由4个乡镇、7个联建公墓扩大到19个乡镇(街道)、23个联建公墓,思想经营性公墓、乡村公益性墓地科学规划。开展乡村“示范性墓地”创建工作,评定示范性墓地200多个,发放补助资金650余万元。2013年至2018年期间,推进“四边”区域坟墓搬迁与整治,高铁、高速、国省道、风景旅游区等两侧可视范围迁移坟墓约2.5余万穴,种植绿化苗木3万余株,生态治理1.2万余穴,投入整治资金350余万,确保青山白化坟墓整治和乡村墓地建设持续有效推进。“四边”区域青山白化坟墓整治率达75%,出台节地生态安葬奖励政策。对火化后骨灰,凡实行树葬、草坪葬等生态葬法的,给予1000元奖励;凡实行海葬、撒散不保留骨灰葬法的,给予2000元奖励;凡实行骨灰堂格位存放的,给予500元奖励。每村建立“红白理事会”,制定《白事简办公约》,树立殡葬文明新风。
3.区划地名提高信息化水平。开展部分区划调整。2016-2017年开展部分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清湖撤镇改设街道,上余镇迎宾村、大夫第村、陶村村并入双塔街道,碗窑乡桑淤村、双龙村、协里村并入虎山街道。完成长台镇金檀村设立的审核上报工作。地名成果转化成果丰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通过国家验收。迅速开展地名普查成果转换工作,建设江山地名地址库,完成全市二维码地名标志设置,编纂《江山市地名志》、《江山市姓氏渊源》等5部地名类书籍,出版发行了《江山市公务用图》。编纂了江山市地名文化遗产目录,江山市石门镇清漾村被评为浙江省千年古村落。勘界有序开展。完成第三轮行政区域联检工作,2018年启动第四轮行政区域联检工作。
4.慈善事业发展迅速。近五年,江山市募集善款9241.55万元,救助资金支出6516.18万元,受惠人数达28.17万人次,慈善基金累计达1750.79万元。2013年-2018年筹集公益金2577.29万元。农村基层慈善组织实现全覆盖。于2012年开始创建农村基层慈善组织,到 2017年底,全市19个乡镇(街道)和305个村(社区)均先后建立了慈善分会和慈善工作站,实现了组织机构全覆盖, 2018年年底,农村基层慈善组织共募集善款1863.07万元,救助资金支出累计1297.54万元,惠及困难群众5.39万人次,取得较好地社会效益。建成首个“关爱儿童之家”,率先实现全覆盖。2016年6月,在省慈善总会确定江山市作为实施“为了明天·关爱儿童之家”项目试点市,当年建成6个山区乡镇学校的“关爱儿童之家”并投入运营。保安小学于2016年7月15日揭牌运营,成为我省慈善系统首个“关爱儿童之家”之后,江全面开展了创建“关爱儿童之家”活动,先后分两批新建了13个学校“关爱儿童之家”,2017年底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各乡镇(街道)学校“关爱儿童之家”的全覆盖。加强宣传工作,增强慈善影响力。2015年,编发了《慈善救助项目摄影专辑》,目赞颂捐赠者的慈行善举,记载救助项目的效益。2016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实施和第一个“中华慈善日”为契机,在《今日江山》报发表署名文章,与市民政局携手联办座谈会,在市电视台、广播电台举办专题、专栏,在市委党校干部培训班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建立阵地,孵化慈善组织力量。深化慈善领域改革创新,完成了江山市慈善组织孵化基地建设,由社会组织负责运营。充分整合民政、邮政各自优势,以慈善超市为平台,与邮政部门合作,在长台镇、坛石镇开展邮善邮乐试点工作。
(五)深化“最多跑一次”,提高办事效率
1.提高家庭经济核对效率。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出的“让数据多跑路,让百姓零跑腿”的工作要求,坚持“日清周结”,对系统中提交上来的核对名单,争取做到当日的名单当天转入省级核对,确保需核对名单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确认、省级核对。同时,从2018年7月起,本市核对工作由每月分流一次增加到每月分流两次,缩短了核对周期;分流至各部门的核查期限由10个工作日减少到7个工作日。
2.开展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精简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及完善管理工作的通知》,简化审批环节,在确保安全管理的基础上,将申请材料从原先12项精减到了4项。此项工作得到省民政厅领导的批示肯定。
3.一码通办打造高效婚姻登记。群众通过扫描“江山码上办”就可以办理户籍信息变更、户口迁移、生育登记等事项,整个过程简单、流畅、迅速。婚姻档案全部电子化,补证不需要多头跑,省内可以异地补证。
4.“身后事”一件办解决“烦心”事。在殡仪馆首设殡葬服务“一件事”联办专窗,现场提供“身后事”无忧联办服务,实现特殊情况办理全覆盖。专窗工作人员协助逝者家属填写《殡葬服务“一件事”联办申请表》,勾选关联办理事项。填写完成后即可在“一窗受理”云平台上完成收件,并从市公共数据共享平台提取关联数据,一并推送至公安、人力社保、医保、退役军人事务、残联、银行等有关部门单位,一次性启动联办并完成办理,形成了一般情形扫码即办,特殊情形专窗助办的创新服务新模式,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有效破解了殡葬事项程序繁琐、材料反复提交的问题。
(六)抓好民生项目落地,推进民政事业长足发展
1.养老机构建设项目。全市经审批的养老机构共有33家,其中公办养老机构17家,民办养老机构16家,共有机构床位数4398张,其中护理型床位数2111张,占比48%。新建改造提升公办养老机构。五年来,全市投入3800余万元用于敬老院改造提升,其中2016-2018年,长台镇敬老院投资600余万元,在原址新建了2栋宿舍楼;坛石镇敬老院累计投入1500万元,新建2幢宿舍楼和1幢综合楼;2018年撤并了规模小、安全隐患大的张村乡敬老院和双溪口敬老院。发展民办养老机构。江山市根据区域布局、多层次发展的原则,鼓励发展民办养老机构。民办养老机构数量从2013年的1家增至2018年的16家,床位数从130张增加至1185张。已同意筹建的民办养老机构有13家,其中江山市第二福利院累计投资1.5亿元,设计床位912张,2019年5月投入使用;百家亲养老院项目累计投资3000万元,新增246张床位,于2018年8月动工建设,目前主体工程即将完工。另外投资1亿元的虎山街道状元里护理养老院、计划投资2.5亿元的双塔街道百龄居医养中心正在施工中;投资5000万元的樱花养老中心等项目正在办理前期准备工作。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实现医养联体发展的养老机构有2家,分别是江山市邦尔养护中心和江山市社会福利院。上余镇的老有所依怡养院正在申请设立医疗机构。其余31家养老机构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2.烈士陵园项目。江山烈士陵园(纪念馆)用地面积约为22亩,新建烈士纪念塔、纪念广场、烈士纪念馆、烈士墓区及管理用房等设施建设,总投资3000万元。
3.社会救助中心项目。总投资8200万元,用地面积约15亩,建筑总面积19811平方米,主要建设市级避灾、救灾指挥中心674平方米,救灾物资储备仓库1429平方米,救助站1737平方米,社会组织孵化园11850平方米。
4.殡仪和公墓项目。殡仪馆提升改造项目。总投资4450万元,规划新增用地面积1238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062.27平方米,新建殡葬配套业务楼、守灵厅、火化间及殡仪馆老用房外立面改造。灵山公墓一期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用地204亩,建设公墓服务区、骨灰堂、公墓墓区、停车场及景观绿化等设施。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虽然上半年在衢州市民政局的指导下,江山民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先进地区相比,与王剑侯厅长在年中分析讲话中提到的“领跑”要求相比,江山民政工作依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有待优化,资金需求存在缺口。一是法规存在一定滞后性。现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审批手续较繁琐,办理时限较长。建议公益类、枢纽型的社会组织,取消注册资本金。1.社会组织年检率有待提高。部分社会组织负责人法律意识、信用意识淡薄,部分单位为应对考核而成立的“任务型”社会组织,管理不够规范,没有实际运作,未及时参加年检。2.社会组织资金存在缺口。社会组织普遍存在规模小、影响力小、人才匮乏、资金短缺等问题,资金来源单一,难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我市开展公益创投项目活动以来,2016年对10多个项目补助资金14万元,2017年对20多个项目补助资金41.5万元,2018年对30多个项目补助资金66.7万元,补助力度虽逐年增加,但跟参与基层社会治理需求相比,缺口较大。3.基层工作人员配备不足。基层社会组织管理人员普遍不足,工资待遇普遍不高,无法满足社会组织注册管理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需求,制约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二)养老服务设施相对缺乏,服务需求难以激发。1.现有服务设施整体发展水平偏低。高品质的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仍比较缺乏,难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多元需求。2.养老服务设施落地困难。尽管在一些文件中对养老服务设施做了相应规划,但由于规划的保障机制不足,导致养老用地指标落地较慢。如在建的百家亲养老院和樱花养护中心都经历了3年的申请时间。3.养老服务需求难以激发。受传统消费观念影响,在免费享受政府购买服务外,老年人及家庭养老服务的自我消费观念不强,愿意主动购买养老服务老人少,导致养老市场难以激发,社会化运营困难。4.养老服务队伍面临两难:养老护理员招工难、服务机构留人难。因工资待遇较低、社会尊重度不高,护理员队伍不够稳定,流动性较大,直接影响服务质量。
(三)部门信息存在孤岛,队伍建设有待加强。1.部门数据即时共享仍需完善。在“最多跑一次”改革中,建立了浙江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统筹全省社会救助审核审批工作,并与浙江政务服务网自动对接,实现全省社会救助数据共享,减少重复救助现象。但目前仍存在房产备案、社保养老金等省级部门数据未能实时共享的现象,仍要依赖于县级核对中心手工重新核对,影响了救助的时效性。2.基层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队伍是我们所有民政业务的落脚点,随着业务量剧增和精准救助的要求越来越高,而现实中乡镇民政队伍一直存在人员变换频繁、身兼数职和人员短缺现象,每年约有1/4的民政助理员更换,基层民政队伍不稳定性和人员偏少已制约了民政事业的规范化和精准化发展。
(四)减负增效工作仍需深化,“智慧社区”建设面临困难。1.“三社”基础不扎实。城乡社区建设未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存在体量不足、管理不规范、“三社”联动基础不扎实的问题。2.减负增效工作待深化。减负增效强调从源头减轻社区负担,取得了一些实效,但社区盖章、承接行政事务还没有实质性下降,实效不够明显。3.社区信息化建设未实现智慧化。社区信息化建设互联、互通、共享能力比较弱,“智慧社区”建设未能与智慧城市等大系统建设联通,对地方政府决策分析和预判的作用不明显。4.农村社区建设面临诸多问题。随着城镇化推进,农村基层社会治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农村“三留守”群体持续扩大;村民自治体制机制有待完善;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滞后;农村社区建设经费保障不到位等。
(五)儿童福利申报不及时,儿童关爱缺乏长效机制。1.儿童福利申报不及时。部分从事儿童福利的工作人员对儿童福利制度认识不高,使本应该享受福利待遇的儿童,未能及时纳入福利政策保障,应就高享受的原则也未能落实好,有关人员对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有待提高,政策掌握有待加强。2.儿童主任作用有待发挥。目前,尚未建立儿童主任考核机制,存在对所辖区内的儿童家庭巡访不常态,督导工作不到位。建议给儿童主任发放适当服务费,提高工作积极性。3.社会组织服务儿童专业性不强。各类社会组织开展服务儿童、关心儿童活动未形成长效机制,缺乏儿童学习、心理、康复、专长培训等服务项目,缺少政府项目资金支持。建议社会组织参与儿童服务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三、2020年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结合江山民政实际,我局将紧扣习近平总书记“三个聚焦”“三个基”指示要求,以省厅、市局工作要求为导向,切实围绕“五个民政”建设,推动各项工作进入快车道,确保实现年度各项任务目标。
(一)进一步提高为困难群体服务水平。1.深化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建立规范管理长效机制。继续推进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深入进行,围绕“突出治理重点,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实地核查,提升整改实效”,深入推进低保、低边专项治理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问题导向,查处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提升低保低边规范化、动态化管理水平。2.继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社会救助一证通办。按照“最多跑一次”要求,高质量完成社会救助一张网建设,实现困难群众凭身份证即可办理社会救助。配合省、衢州市做好大救助信息平台建设,实现救助项目协同办理,救助数据即时归集,救助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实现动态管理更到位,确保救助对象“应保尽保、应退则退”。3.完善制度,提升低保补助、临时救助水平。出台《江山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落实重病、重残患者单独立户纳入低保规定,施行低保及低保边缘户渐退期一年制度。适度提高低保标准,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助力打好精准脱贫增收攻坚战。进一步贯彻《江山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加强临时救助资金保障,加大救助力度,推进分级审批制度的落实,拨付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及时救助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群众,真正实现“救急难”。
(二)进一步提高城乡社区治理水平。1.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现代化。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深入开展“组团联村社”活动,及时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困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城乡社区延伸,加强清廉社区建设,深化基层巡察工作,严肃查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乡镇(街道)“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积极推动向城乡社区延伸,提升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群众水平。切实履行城乡社区治理主导职责,加强对城乡社区治理的政策支持、财力物力保障和能力建设指导。加强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改进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2.推进城乡社区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制定社区治理、小区物业管理政策制度,全面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法治力量和服务进社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和“全科网格”建设,全面提高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水平,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扰乱基层治理。探索将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维护公共利益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搭建乡贤参事会、和谐促进会等平台,引导各类优秀人士和非户籍居民参与社区治理。建设一支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完善工资待遇保障,统筹安排资源,激发工作热情,加大社区书记招考入编力度。提高信息化基础设施、技术水平,加大运用新兴媒体参与社区事务力度,推动96345平台向农村延伸。3.推进“五美”幸福社区建设。完善城乡社区基础设施,推进社区绿化美化净化、垃圾分类处置、污水处理等工作,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积极推进老旧小区设施改造、外立面整治和墙面美化,建设“生态美”社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心口相传的社区新文化,建立健全社区道德评议机制,推进好家风建设,健全完善城乡社区文化服务体系和教育网络,建设“乡风美”社区。加快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优化社区服务制度和流程,建设“服务美”社区。深化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建立健全多方力量参与城乡社区建设,加大公共财政和福利彩票公益金对社区社会组织的支持力度,推进社会工作向农村社区延伸,建设“和谐美”社区。完善业主和物业双向选择机制,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检查,负责统筹做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建设“生活美”社区。
(三)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水平。1.积极提升养老机构品质。鼓励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医务室,落实备案管理和执业医师多点执业政策,加快医养融合发展。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督促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建设“阳光厨房”,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积极探索敬老院“公建民营”,制定三年提升计划,合理布局兜底型敬老院,全面提升敬老院服务质量。2.积极拓展养老服务内容。三年内建成19家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巩固建有城乡社区助餐配送餐服务点,切实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继续加强养老机构人员培训和管理,指导和督促养老机构配备专(兼)职的专业消控室操作人员,定期组织和检查养老机构开展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委托第三方定期检查消防安全,加强食品安全、老人外出等各类安全教育和管理。完善养老服务补贴政策、城乡公交车一体化优待政策,全面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工作。3.积极推进养老队伍建设。加强乡镇(街道)、局机关业务科室力量配备,建立人才留住机制,积极吸收养老服务人才,严格落实敬老院专职院长配备制度,通过岗前、岗中培训加强院长、养老护理员培训,提高养老队伍服务水平。
(四)进一步强化社会组织监管水平。1.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监察机制。一是强化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依法落实年度检查制度,规范社会组织日常管理,重点治理整顿僵尸型社会组织;建立完善社会组织诚信体系,督促社会组织进行例行检查及资料报送,逐步建立健全评估机制,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二是强化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力度。以社会组织年检为依托,查处未按时年检的社会组织,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执法,重点查处和取缔僵尸型社会组织。2.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培育机制。一是继续抓好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工作。加强对成立枢纽型社会组织的指导,督促开展农村社会组织登记工作,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的重要作用。二是创建孵化培育基地,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可持续发展机制。积极发挥江山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和社会组织联合会的功能,为社会组织提供相互交流、孵化和项目运作等全方位服务。3.建立健全社会组织扶持机制。一是抓好培训工作。对社会组织财务人员和负责人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加强财务管理,提高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规范社会组织运行。二是重点培育公益性社会组织。加快行政审批速度,鼓励其参与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实施政策倾斜。
(五)进一步提升社会事务服务水平。1.积极打造婚姻登记服务品牌。拓展婚姻辅导服务,继续引入社会组织、婚姻辅导专家等社会力量,开展个性化婚姻咨询服务,积极探索离婚问卷等婚姻辅导服务新方式、新方法,提升婚姻辅导服务质量。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继续推进婚育户联办。2.积极打造关爱困境儿童氛围。加强工作人员、儿童主任和督导员的业务培训,形成长效机制。积极培育服务儿童型社会组织,提供场地、业务等方面支持。多渠道加强宣传,引入更多社会力量,积极打造深厚的氛围。3.积极提升殡葬服务质量水平。推动殡葬信息管理数字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积极打破“数据孤岛”,深化“全生命周期”一站式一窗联办改革。加强安全知识培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江山市大救助体系建设进展情况
推进大救助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逐步建立“资源统筹、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平台支撑、数据共享”的长效救助机制,提高救助的效率和质量,实现精准救助,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兜底保障。
当前进展:做好大救助体系建设试点前期工作,通过内部会议研究、相关部门协商、基层座谈会等形式研究推进社会救助工作基层经办服务能力建设工作。
下一步工作:成立江山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根据省大救助体系建设总体部署,做好本级社会救助信息归集,抓好末端落实,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牵头协调相关单位使用大救助信息平台。同时通过购买服务方式,配备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经办人员,为大救助体系建设增强基层力量。同时,根据省、衢州市规定,抓好配套政策落实,出台《江山市关于加快推进大救助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从制度上统筹大救助体系建设。
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实验区进展情况
一、开展了开展涉村(社区)机构牌子多、上墙制度多等专项整治行动。共摘除(社区)共对外挂牌(竖牌)95块、室外服务标识牌95块、室内功能室指示牌85块、下墙制度清理135条,涉村(社区)事项清理26条,宣传阵地整合20块。根据实用、便民、规范原则整合现有宣传长廊,对小零散、旧破败利用率低的及时清理,还空间于民。
二、实施了智慧民政系统二期招标。将“三社联动”纳入其中并重点打造,计划开发“三社”手机客户端,由社区提供居民需求信息、社会组织认领项目、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与项目,通过购买服务、公益志愿服务、社会参与等方式资助项目,实现网上三社联动及订单式工作链,提高服务实效。
三、进一步推进实施村规民约“三版一会”制度。有200个村社建立了村规民约执行委员会,305个村社制订了不同种类的主题版村规民约,与水利局联合印发《关于制订实施水源地保护公约》,在全市各村实施。
四、开展了智慧村社示范点打造。在一网一格一群的基础上,要求增加居民议事、居务公开等板块,提高居民参与水平,目前已经在周家青、市心、东门、乌木山社区实施,在双塔街道天余村试点指挥管理与智慧服务,借助村里的雪亮工程成立综合指挥室,及时分析处理社会矛盾。在双塔街道乌木启动社区服务综合体设计规划论证,该项目全部由市政府投资,建筑面积达7000多平方米,各类实施齐全,服务功能完善,既有市场服务,也有无偿公益服务。
五、开展了新社区设立筹备工作。根据城市发展,向市政府提出了新设立双塔街道文苑社区和清湖街道七里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议,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市政府已经在7月发文同意。目前正实施专职工作人员招聘事项,由民政牵头、组织、人社等部门单位配合,首次全市统一,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工作人员,目前已经完成体检工作,11月能够确保到岗。两个新社区办公服务用房装修工程已经开始招标,预计年底能完成,为实验区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和平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