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081E/2020-13350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12-10 |
发文字号: | 江政办发〔2020〕104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关于进一步完善江山市招商引资项目洽谈、研判、决策工作机制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完善江山市招商引资项目洽谈、研判、决策工作机制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衢州市“招商引资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和江山市“1343”招商战略,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归集和洽谈流程,提升招商引资项目的研判和决策效能,形成招商引资项目全流程管理、全周期服务,现就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洽谈、研判、决策工作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关于建立江山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决策咨询服务工作机制的意见》(市委办〔2017〕45号)文件要求,结合机构改革,调整工业项目组、农业项目组、服务业(旅游)项目组,新设数字经济项目组(附件1);主要负责我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前期研判和谈判工作。各小组由归口产业分管市领导任组长,各组成员单位实行AB岗工作制度,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充分组织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相关人员力量参与项目研判与论证。
二、优化决策流程
(一)信息归集。各招商责任单位获取项目信息后需积极跟进了解,通过信息平台向市协作中心提交《江山市招商引资项目信息报送流转表》(附件2)。市协作中心根据信息归集情况每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园区平台进行有效信息的甄别(重大项目随时组织初评),并出具初评意见和建议。按照“分类登记、高效流转”的原则,将项目信息分为跟进落地、深化研判、保持跟进、暂缓跟进四类。“跟进落地”“深化研判”类项目符合我市项目落地准入条件,由市协作中心汇总成《对接项目清单》上报分管招商引资市领导组织论证;“保持跟进”“暂缓跟进”类项目移交至各责任单位进一步跟踪对接。
(二)分类论证。招商引资分管市领导根据《对接项目清单》定期组织论证并提出流转建议。各洽谈研判小组根据流转建议及时开展深化论证(含实地考察),做好项目概念方案、运营模式、盈利模式研究,明确环保、能耗、土地等要素指标,重点评估产品先进性和成长性、投资风险点、效益税收等;其中技术含量高、技术方案复杂的项目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论证评估,最终形成《江山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深化论证意见》(附件3)。所有流转项目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意见,市协作中心汇总项目评估情况形成《研判项目清单》,并上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
(三)决策落地。《研判项目清单》中重大产业项目和“一事一议”项目,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研判会进行审议决策,条件成熟后上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或财经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审议;条件未成熟的根据会议意见深化跟进或终止跟进。《研判项目清单》中符合准入条件且未超出现有政策的项目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交办后,根据产业归口纳入相应的决策咨询程序。
(四)落地服务。项目招商单位、落地平台属地、项目主管部门协同推进项目服务,确保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最多80天”。通过组团联企和定期走访等方式加强与企业的联系,鼓励企业通过12345营商环境热线、12345公众微信号、政企沟通日等方式反映存在问题,并及时予以协调解决。服务周期贯穿项目招引到投产运营全过程,在此期间因服务工作受到业主投诉或造成其他不良影响的,经查实后扣除该单位项目招商考核得分及相应奖励,情节严重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三、提高工作要求
(一)规范报送工作。牢固树立全市招商“一盘棋”的思想,市协作中心为市招商项目信息的唯一归口,各责任单位跟进的重要信息须即时报送,相关佐证材料尽量具体详实,未按规范流程研判洽谈的重大项目信息,年终不纳入招商引资考核。
(二)形成项目闭环。项目洽谈终止或经研判认为不可行的,及时移出推进流程,并将项目资料进行存档。“保持跟进”类项目经招商责任单位跟进洽谈认为具备落地条件的,报经市协作中心初审同意后转为“深化研判”类项目纳入深化推进流程,形成工作闭环。
(三)构建信息平台。依托“浙政钉”开发招商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平台,实行全流程跟踪督办和效能监察。加强部门、平台间信息共享,土地(含闲置用地、低效用地)、能耗、环境容量等要素信息要纳入信息平台统一管理,便于各招商部门、招商人员调阅查看。
(四)加强督办跟进。市协作中心及时梳理汇总项目洽谈研判小组和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信息研判会议的交办要求,拟定任务清单,提交市长办公会议交办推进落实,并定期反馈工作进度。
附件:1.江山市招商引资项目洽谈研判小组
2.江山市招商引资项目信息报送流转表
3.江山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深化论证意见
4.江山市招商引资项目洽谈、研判、决策工作流程图
附件1
江山市招商引资项目洽谈研判小组
一、工业项目组
组 长:巫小雄
副组长:柴长勇 吴松高
成 员:吴松高(A),侯海乾、吴爱兰(B)(市经信局)
徐元安(A),夏 鹏、祝晓红(B)(江山经济开发区)
杨 军(A),郑建勇、陈志杰(B)(生态环境分局)
王永华(A),毛剑峰、汪晓星(B)(市发改局)
郑建伟(A),郑居和、王燎原(B)(市应急管理局)
周秋林(A),郑华新、周 恺(B)(市协作中心)
郑水根(A),董志成、徐 平(B)(市财政局)
周树仁(A),何新标、周雪真(B)(市科技局)
柴登祥(A),毛黎伟、陈 龙(B)(市资规局)
毛建森(A),周吟莲、柯 成(B)(贺村镇)
李勇建(A),来 妍、郑俊奇(B)(峡口镇)
黄日忠(A),郑 铖、黄久炎(B)(四都镇)
二、数字经济项目组
组 长:郭林将 巫小雄
副组长:黄小飞 林 刚 柴长勇
成 员:林 刚(A),詹江浩、王华敏(B)(市大数据中心)
周树仁(A),何新标、周雪真(B)(市科技局)
王永华(A),祝增华、金程宏(B)(市发改局)
王招裕(A),严方森、林兴平(B)(市商务局)
吴松高(A),侯海乾、吴爱兰(B)(市经信局)
郑水根(A),董志成、徐 平(B)(市财政局)
周秋林(A),郑华新、周 恺(B)(市协作中心)
毛 彦(A),曾小伟、刘云丽(B)(市委组织部人才发展中心)
王振德(A),王俏雁、杨 春(B)(市市场监管局)
徐元安(A),夏 鹏、祝晓红(B)(江山经济开发区)
三、农业项目组
组 长:张志军
副组长:徐惠明 陆天军
成 员:陆天军(A),蒋玉国、刘永贵(B)(市农业农村局)
周克俊(A),徐开文、周利雄(B)(市林业局)
柴登祥(A),毛黎伟、陈 龙(B)(市资规局)
钟炳根(A),戴 新、李兆祥(B)(市水利局)
郑水根(A),杨忠福、祝春耕(B)(市财政局)
周秋林(A),郑华新、姜 闽(B)(市协作中心)
杨 军(A),郑建勇、陈志杰(B)(生态环境分局)
四、文化旅游服务业及其他项目组
组 长:郭林将 刘明鹤 何正芳 钱伟
副组长:黄小飞 徐群年 刘剑锋 高见 王永华 姜淑芬
成 员:王永华(A),毛慧斌、吴步勇(B)(市发改局)
姜淑芬(A),汪衍信、林颜丽(B)(市文旅局)
郑水根(A),董志成、徐 平(B)(市财政局)
柴登祥(A),毛黎伟、陈 龙(B)(市资规局)
周秋林(A),郑华新、周 恺(B)(市协作中心)
王招裕(A),严方森、林兴平(B)(市商务局)
姜晓东(A),严雄华、姜龙雨(B)(市住建局)
毛舒锋(A),周 亮、邱炫铨(B)(市交通运输局)
周克俊(A),徐开文、周利雄(B)(市林业局)
王卓奇(A),陈建伟、李国栋(B)(市城建投公司)
曹慧郎(A),朱雨鸣、姜龙生(B)(市旅发公司)
各洽谈研判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自行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江山市招商引资项目信息报送流转表
江招流[ ] 号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 项目名称 | 项目选址 | ||||||
建设内容及用地规模 | ||||||||
投资方实力 | 上一年度主营业务及收入、税收贡献 | |||||||
£工业项目 | 预计亩均税收、主要能耗及环保指标 | |||||||
□农业项目 | 预计亩均效益、解决就业 | |||||||
□数字经济项目 | 商业模式、解决就业 | |||||||
□文化旅游服务业及其他项目 | 运营案例、主题定位、建设用地指标用量 | |||||||
意向投资主体 | 投资主体 简介 | |||||||
投资方 联系人 | 职务 | 联系 方式 |
项目评价 | 跟进落地 | 深化研判 | 保持跟进 | 暂缓跟进 |
初评意见及流转建议 | 含行业地位、投资意愿、运营状态等 | |||
接收单位 | ||||
流转时间 |
附件3
江山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深化论证意见
江招论[ ] 号
项目名称 | ||||
投资主体 | ||||
项目类型 | 论证会议 主持人 | |||
项目概况: | ||||
考察情况: | ||||
论证意见: (投资主体实力、产业契合度、项目可行性、投资需求、风险点、盈利模式、效益分析) 年 月 日 | ||||
参加研判人员: 年 月 日 | ||||
备 注 |
附件4
江山市招商引资项目洽谈、研判、决策工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