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540K/2020-13270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坛石镇 成文日期: 2020-11-29
发文字号: 坛政发〔2020〕93号

坛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2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坛石镇

各行政村:

为贯彻国务院、省、衢州市消安委办公室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和近期各级领导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批示指示要求,深刻吸取“11·9”中天东方氟硅材料有限公司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全力推进全市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维护我镇消防安全形势平稳,根据市政府部署要求,镇消安委办公室决定从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一切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全过程,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力推进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精准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控制和减少亡人火灾,坚决遏制较大和有影响火灾事故。

二、重点任务

(一)坚决遏制群死群伤和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

1.紧盯重点场所。组织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学校、医院、养老院、文博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2.紧盯重要节点。元旦、春节、元宵节前后,组织对节庆活动和仓储物流、旅游景区、民宿客栈、农家乐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双12”、元旦等购物节期间,要加大对电商、物流、直播等新业态企业消防安全的检查和指导,并持续推进邮政快递等物流集中场所排查检查,督促落实隐患整改和防控措施,引导安全发展。全国和省市两会、“进博会”、世界互联网大会等重大活动和地方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期间,各乡镇(街道)、行业部门要加强安全防范,举办地及周边地区要组织对相关场所及水电油气热等重要基础设施场所开展排查检查,其他地区加大社会面火灾防控力度。

3.压实主体责任。指导、督促社会单位重点围绕引发火灾的电源、火源、可燃物,安全生产作业风险以及造成蔓延扩大和人员伤亡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开展“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活动,主动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有效防范措施。

(二)全力预防和减少“小火亡人”事故发生。

1.加强火灾隐患治理。组织对镇工业园、小微企业、居住出租房、群租房、门店房、合用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员工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停止使用、临时查封等措施。

2.抓好小微企业和园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对照我省《小微企业消防安全整治标准》开展综合整治,各行政村要持续开展排查登记,建立台账。小微企业园区建立统一规范管理组织,确保园区消防基础设施齐全、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生产(储存)火灾危险性符合要求,按标准建设微型消防站。各行政村及有关科室要加强租赁厂房(特别是“厂中厂”)消防安全管理,租赁双方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和要求。推动小微企业消防安全改造列入政府实事工程或民生工程,督办整改一批重大火灾隐患。

3.深化出租房(民房)消防安全治理。重点做好登记出租房(民房)的复查工作,对发现的隐患梳理分类,逐一落实整改和管控责任主体、具体措施。对违法建筑坚决依法处置,对合用场所严格落实物理分隔,对电气线路规范安装、套管保护,对消防设施器材不足的督促配置到位。

4.提升老年人居住场所消防安全条件。各行政村对本辖区特殊老年人(空巢老人、孤寡老人、失能失智老人、低保户以及与子女分开单独居住的老年人)居住场所开展全面排查摸底,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责任落实清单,综合采取集中供养、电气火灾隐患整改、智慧消防技术应用和监护关爱等措施,有效防范老年人居住场所火灾事故。

5.落实基层监管责任。冬春期间,针对小单位、小场所、小企业、门店房等高风险区域,各行政村、各网格要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管理责任,要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织密基层火灾防范责任网络。坛石派出所加强小单位、小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6.强化宣传发动。各行政村要组织群众开展清理厨房、清理阳台、清理走道“三清”,关门窗、关电源、关燃气“三关”等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生活用火等引发火灾。行业部门、物业管理单位要组织一次疏散演练,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要建强政府专职消防队,加强值班值守和巡逻检查,开展经常性拉动演练,落实区域联防联控。年底前,各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社区微型消防站和消防宣传体验场馆完成提档升级建设任务。

(三)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排查整治危化品企业消防安全隐患。根据全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部署要求,结合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危化品全生命周期安全重点整治、涉爆炸性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危化品运输安全“铁拳整治”及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等工作部署,统筹排查危化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及废弃处置等全生命周期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问题隐患,重点检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设施运行、消防培训教育、应急处置预案制定以及专职消防队、工艺处置队建设等情况,同步督促指导问题整改。

(四)深入开展电气领域综合治理。

1.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继续深化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市场监管局牵头开展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等领域专项治理,依法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发布监督检查结果信息,加强相关部门信息互通。住建局牵头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建设和管理专项治理,推动建立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运维模式、财政补助等制度机制。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治理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健全完善联合执法曝光机制,推动基层定期开展防火巡查、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开展系列曝光专项行动,充分发挥电动自行车“114 一键挪车”平台作用,强化群众消防安全意识。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设施,规范快递、外卖企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

2.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要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住建、电力等部门(单位)加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行业管理,严把电气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源头关。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监督抽检频次,严厉查处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假冒伪劣电气产品。各行政村要组织重点整治电表箱设置、电气线路连接和敷设不符合安全规范等问题。

(五)集中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建筑。

1.组织集中摸排。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分地区、分领域、分场所集中对使用彩钢板材料的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摸清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板等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或用作保温装饰的冷库底数,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开展集中整治。对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或冷库使用的可燃保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依法责令拆除或更换成合格材料。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及时制止在保温材料中直接敷设电气线路,严禁在喷涂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等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要加强彩钢板生产、流通环节的动态监管,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六)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冬春期间,要组织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清理行动,对确不能清理完毕的,要推动列入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和为民办实事工程。坛石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和坛石消防站建立完善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研究制定消防车巡查小区等有益机制,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对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

2.加强高层住宅管理。冬春期间,要组织高层住宅管理使用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疏散通道清理、消防设施检测维护,能当场改正的问题立即整改,检测发现问题的逐项组织落实整改,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消火栓正常供水。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1月20日前)。各级各有关部门印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1月21日至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组织分地区、分场所、分领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行政村要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

(二)认真分析研判,坚持精准施策。各相关科室要分析研判本行业冬春季消防安全形势,找准规律性、系统性风险,部署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坛石消防站每月组织研判火灾形势,结合冬防实际,提出日常管理、微型消防站使用、技防手段、工艺改进、科学培训等改进企业消防工作的对策措施,及时报告市政府、上级消防救援机构、函告有关部门,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在组织单位自查自改、行业集中排查、消防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形成工作闭环。

(三)压实主体责任,严格监督执法。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发现单位承诺安全弄虚作假或者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对严重失信、久拖不改的,要列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惩戒。要健全完善部门间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检查、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合力。对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要逐起开展延伸调查,在查清起火原因的基础上,研究火灾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措施。

(四)广泛宣传培训,增强消防意识。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广泛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全面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推出适合不同人群的教育培训内容,加强线上消防培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培训。督促企业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确保培训内容、流程的科学性、专业性,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吹哨人”制度,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五)强化督导检查,严肃追责问责。镇消安委办将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督导小组,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统筹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督导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要及时发出建议函、督办单,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