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3219/2020-130415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文机关: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0-09-15 |
发文字号: | - |
郑忠清(等10位)代表:
你们在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垃圾分类全覆盖工作的议案》(第213号)悉。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2017年以来,我市作为省7个首批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市、区)之一,按照思想先导、设施先建、试点先行的工作思路,重点从宣传发动、管理体制、两网融合、前端分类投放、垃圾分类运输和终端设施建设六个方面入手,逐步完善垃圾分类体系建设。目前,开展垃圾分类系列宣传600多期,完成湖畔山庄、御园、山水景城等省级高标准示范小区建设,建成城区两网融合服务点8个,乡镇垃圾资源化处理站点2个、阳光堆肥房119个,高速堆肥发酵机器终端设备10台;积极推行市民粗分、保洁员细分、分拣中心处置的三次分拣模式,乡镇全面落实垃圾“四分四定”(分类投放定时、分类收集定人、分类运输定车、分类处理定位)、“可烂、不可烂”简易二分法等分类模式;开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大件垃圾专线分类运输路线,配备其他垃圾收运电动车8辆、再生资源回收电动车10辆、餐厨垃圾收集车2辆、垃圾清运车18辆。另外,通过不懈努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于2019年11月28日动工建设,餐厨垃圾集中处理项目于2019年12月18日开始试运行。
总的来讲,我市垃圾分类基础工作较扎实,基本具备全域推广、深入推进的有利条件。虽然面对量大面广的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仍然存在一定难度,但我们将综合施策,发挥部门力量、引入专业力量、动员社会力量,高标准推进垃圾分类向全覆盖发展。
一、健全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及时完善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制度,组建高规格的垃圾分类专班,并实体化运行,建立责任清单制,将任务分解到各相关部门、单位、街道、乡镇,并配套制定专项考核细则,建立“日检查、月通报、年考核”的工作长效机制。启动联动督查监管体系,健全明查与暗访、集中考核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的阶梯化考核及“以奖代补”机制。
二、以人为本,进一步抓好前端分类投放。在终端设施不断完善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前端分类质量提升,城区方面积极推行浙江省比较成熟的“撤桶并点”、“定时定点”模式,计划选取部分条件成熟的街道、居民小区先行试点,指导市民、店面开展定点定时投放。乡镇方面继续坚持大党建统领,持续发挥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优化党员联组包户网格化管理服务机制,强化党员干部在整治庭院、实施垃圾分类方面的领头雁作用。同时,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点(站)长制”、“智能分类”、第三方购买服务模式等,建立部门单位、社区农村、物业协会、市民群众等共同参与的治理共同体。
三、加强宣传教育,促进垃圾分类。继续抓好全民告知宣传,制作垃圾分类宣传册,通过报刊、海报、LED屏等媒体和广告牌、建筑围挡、候车亭、宣传栏等载体,形成人人知晓的社会氛围;在江山市政府门户网、江山电视台、《今日江山》、政务公开栏设立生活垃圾分类专栏,发布相关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定期公布垃圾分类相关信息;重点加强学校、居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垃圾分类宣传,协调物业公司、社区委员会通过上门宣传、小区专题活动、投放现场指导等方式,提高垃圾分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四、优化模式,完善设施布局和收运体系。结合城市实际情况,完善分类设施投放,做到科学规划、设置规范和布局合理;继续深入生活垃圾分类运输,细化清运方案,优化清运模式;建立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以及再生资源回收、易腐垃圾、建筑垃圾、有害垃圾等收运方面的完整体系。在此基础上,再重点抓好各类终端设施建设进度,保障市民前端分类成果。
五、以监管整治为抓手,规范垃圾分类。配套出台垃圾分类监督、工作绩效考评、垃圾分类减量考核等制度,优化奖惩政策;通过建立民意反映监督平台、开通投诉监督电话热线、设立民情民意留言箱等方式,畅通监督渠道;通过印上专属“二维码”追溯垃圾来源、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垃圾分类纳入环境信用体系等方式,深入推动单位和个人规范开展垃圾分类;充分发挥政协、妇联、团委、96345党员等平台作用,建立稳定的垃圾分类监督队伍,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垃圾集中处理设施运行、单位或个人履行垃圾分类等情况的监督。
感谢你们对江山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继续建言献策,促进江山加快发展。
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