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081E/2020-13045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10-13
发文字号: 江政办发〔2020〕90号

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山市2020年有效投资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3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衢州市2020年有效投资季度考核办法》(办字〔2020〕4号)、《江山市2020年度综合考核办法》(市委发〔2020〕23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江山市2020年有效投资考核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江山市2020年有效投资考核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理念,扎实推进“项目攻坚年”活动,进一步调动全市上下抓项目扩投资的工作热情,保持投资平稳较快增长,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市19个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有关部门单位。

二、考核目标

(一)积极扩大投资总量。确保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速高于GDP,达到5%以上,力争达到7%以上。

(二)全力优化投资结构。力争全年项目民间投资、交通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生态环境和公共设施投资、制造业投资等结构性指标增长10%以上。

(三)全面推进项目攻坚。确保省市县长工程落地动工3个以上;省重点项目、“4+1”重大项目、“六个千亿”工程、省新基建计划项目、省市集中开工项目全部按要求开工入库,投资完成率达100%。

三、考核内容及赋分办法

围绕优结构、增效益、比贡献导向,按照分级分类,采用量化评分办法实施考核。主要考核各单位年度投资计划目标完成情况、结构性投资贡献情况、工作落实情况、重大项目攻坚情况,并设定加扣分项。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考核基本分100分,加分幅度100%,最终得分按照乡镇分类和得分比例,折算成综合考核分。其他责任部门主要考核年度投资计划目标完成情况,在项目工作考核中予以体现。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我市有效投资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抓项目扩投资工作,认真对照考核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夯实工作责任,聚力聚焦,对标先进,铆足劲头,大干快上,做好投资项目入库、管理、协调、推进等各项工作,通过优化项目服务,提升营商环境,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作出新贡献。

(二)强化督查考核。强化对各部门、乡镇(街道)投资完成、项目推进情况的不定期督查,并与年终考核相结合。9-12月,每个月对责任单位投资落实和项目推进情况进行通报。年底由各责任单位对照考核实施办法进行自查自评,于12月20日前报送至市发改局投资科。市发改局牵头组织评审,结合过程绩效评出考核结果,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三)强化结果运用。为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年终市政府将根据考核结果,对全市扩大有效投资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进行表彰,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优先推荐经济工作先进个人。未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目标的单位及个人,原则上不参与评优评先。同时,对连续两个月以上完成情况不理想的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本考核办法由市发改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0年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有效投资工作考核细则

2.2020年部门单位有效投资工作考核细则

 

附件1

2020年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有效投资工作考核细则

序号

考核内容

计分办法

分值设置

1

计划目标

完成情况

以年度投资计划目标为基础,完成得80分。亿元及以上单位,每提高1个百分点加2分,限加20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2分,限扣20分。亿元以下单位,每提高1个百分点加1分,限加20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限扣20分

基本分80分,限加扣20分

2

结构性投资

贡献情况

在5个结构性投资指标中,责任单位对单个指标每贡献1个百分点,加1分,限加20分;多个领域有贡献的,累计加分,限加40分

限加40分

3

工作责任

落实情况

按时保质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投资相关工作任务,积极做好项目投资入库、向上对接争取,规范投资项目管理,月度进度报送及时的,得20分;交办任务完成出色的,每次加1分,限加10分;交办任务完成不到位的,每次扣1分,限扣10分

基本分20分,限加扣10分

4

其它

加扣分事项

责任单位牵头推进省市县长工程项目,开工入库的,每个项目加10分,配合单位酌情加1-3分;未完成的扣10分。牵头完成省重点项目、“4+1”重大项目、“六个千亿”工程、新基建项目、省市集中开工项目推进计划,每个项目加1分,限加10分;未完成的每个项目扣1分,限扣10分。新增5000万元以上项目入库的,每个项目加2分,限加10分。对“一项目一档案”等基础工作不规范,导致项目投资额被核减的,或投资工作因数据质量被省、衢州市督查通报的,每个项目(每次)扣2分,限扣10分。

限加30分,限扣30分

附件2

2020年部门单位有效投资工作考核细则

序号

考核内容

计分办法

分值设置

1

计划目标

完成情况

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目标的,重点项目工作考核直接加10分;完成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再加1分,限加10分。未完成的,按照90%、70%、50%、30%以下分别扣2分、4分、6分、10分

限加20分

限扣10分

2

其它

加扣分事项

年内新增计划外、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入库并出数的,每个项目加2分,限加10分。对“一项目一档案”等基础工作不规范,导致项目投资额被核减的,或投资工作因数据质量被省、衢州市督查通报的,每个项目(每次)扣2分,限扣10分

限加扣10分

备注:部门单位有效投资考核得分在重点项目工作考核中直接计分,不再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