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5088/2020-13006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上余镇 | 成文日期: | 2020-10-25 |
发文字号: | - |
各行政村、镇属各部门(企业):
为切实增强群众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防范意识,最大限度地挤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空间,根据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要求,决定在全镇开展“无电诈村(单位)”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电诈可防”理念,以电信诈骗案件“零发案”为目标,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诈反诈意识,从源头上遏制、预防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力争在全镇创建一批“无电诈村(单位)”。
二、工作内容
(一)建立固定宣传阵地。充分利用宣传栏、停车场、健身活动场、文化广场、文化礼堂等场所,设置固定宣传预防电信诈骗犯罪的宣传设施,及时更新宣传内容,大力开展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教育。通过LED显示屏、户外电子屏、宣传栏等媒介,滚动播放宣传标语、警示教育片、张贴宣传海报等,广泛宣传预防电信诈骗犯罪的常识,形成常态化宣传氛围。
(二)制作发放特色宣传制品。结合实际,制作一批“预防电信诈骗犯罪”的“明白纸”、标语、宣传手册等宣传材料,发放到群众、单位员工手中,提示提醒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电信诈骗犯罪的手段及方式,知晓如何防范并自觉加入到抵制电信诈骗犯罪中来,从源头上防止电信诈骗犯罪的发生。
(三)落实全面宣传和承诺书签订。围绕“不漏一房、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不漏一条;宣传率100%,承诺书签订率100%,群众防诈知晓率100%”的总要求,线上通过钉钉群、网格微信群、单位员工群等媒介,推送反诈骗知识、警情通报、预警信息等;线下发动网格员、党员、村民小组长、志愿者、单位反诈宣传负责人对辖区内常住人口(员工)、流动人口进行一对一宣传和签订承诺书,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积极呼吁群众争做“防范电信诈骗犯罪”的宣传者、践行者、劝导者。务必做到不轻信、慎转账、不汇款。
(四)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每月通报电信案件发案情况,督导相关单位分析原因、查找漏洞、补齐短板,倒查相关人员的宣传责任。各村(单位)要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本单位发生的诈骗案件,在规避被骗人信息的情况下,以警示信息进行推送,用身边案件警示群众提高防范意识。
三、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建“无电诈村(单位)”活动的重要意义,强化大局意识、协作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扎实部署推进。
(二)宣传发动。积极宣传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广泛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活动中来。要紧追时代脚步,拓展创建思路,丰富创建内容和创建形式,注重宣传方式方法,避免空洞的说教和作秀式宣传,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预防电信诈骗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
(三)加强指导。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各组团联村干部、联企干部要定期到所联单位指导工作,推进创建活动扎实开展。
(四)总结表彰。镇将采取明察暗访、电话抽查、问卷调查等形式,深入各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反诈骗宣传、承诺书签订工作开展情况和群众知晓率。年底评比一批“无诈村(单位)”,对年内无诈骗案件发生的、诈骗案件发生数明显低于往年同期水平的在年终考核时酌情给予加分;对在防诈反诈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报市联席办公室予以表彰。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