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MB1581548N/2019-105419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保/医保
发文机关: 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19-09-19

异地就医报销更方便了,12种慢性病省外就诊“0起付”,省内就诊实时报销

发布日期:2019-09-1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听说江山市慢性病门诊政策出台近两个月了,没有长期居住在江的市民,是否也能享受到政策的优惠?”昨日,在我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0多年,现长期居住在温州的市民黄女士,打电话咨询市医保局。

“黄女士所患的高血压和冠心病,属于我市慢性病门诊的报销病种。但早在2017年,她已经办理了冠心病的特殊门诊,如果她想要更改优惠政策,只能从申请之日下一年度起执行。”市医保局工作人员表示,“像黄女士的高血压病种,只要经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认定,并在系统内标记后,即可享受0起付线,60%的报销比例。当然,进入慢性病药品目录的药品才能按此比例报销。同时,医生根据病情的需要,可将一次处方用药量从4周放宽至12周。”

黄女士情况特殊,没有长期居住在我市,一年到头也就是过年过节才回老家探亲,通过这一政策,将极大减少黄女士就诊次数,为她的日常生活提供便利。

据了解,长住外地并且办理了异地安置业务的参保人员,发生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冠心病、支气管哮喘、慢性肾脏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肝炎、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阿尔兹海默病、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这12种慢性病后,经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认定,并在系统内标记后,可在居住地指定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参保人在省内已实现联网结算的医院就诊时,可以直接刷社保卡实时报销。在省内及省外尚未实现联网结算医院就诊的,参保人先自费,之后回参保地江山报销。

此外,据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为方便行动不便的参保人,我市部分药店可根据参保人的需求,提供药品配送上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