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检验检测研究院

机构名称:江山市检验检测研究院
机构地址:江山市江城北路5号
负 责 人:汪志宏
联系方式:0570-411591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8:30—12:00,14:30—18:00; 冬:8:30—12:00,14:00—17:30
工作职责:

  为更好地加强质量安全,维护群众利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质检总局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8号)、《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意见》(浙政发〔2013〕5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经研究,决定对我市食品药品等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整合,具体整合方案如下:

  一、整合我市市场监管、质监和农业部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在江山市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的基础上统一组建“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承担全市食品检验检测任务。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挂“江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牌子。

  撤销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站)、江山市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检测中心。江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不再与江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合署办公。

  二、江山市质量技术监督测试所更名为江山市检验检测研究院,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分类定为公益一类。江山市检验检测研究院增挂“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江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牌子,保留“浙江省消防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和“衢州市方圆林产品检验检测中心”牌子。

  三、核定江山市检验检测研究院(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江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事业编制18名(原市质量技术监督测试所14名,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划入3名,从全市事业编制总量中调剂1名),其中院长1名,副院长2名。

  原市质量技术监督测试所和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站)所有人员成建制划入市检验检测研究院。

  四、江山市检验检测研究院(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江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主要职责为:承担辖区内与市场监督管理有关的检验、检测、监测工作;承担资质范围内的各种委托检验、检测工作;负责完成各级部门下达的各类法定检验、检测任务,上报和反馈本辖区检验检测信息;承担国家计量单位制量值传递和溯源工作及法律赋予的强制检定工作;指导辖区内生产经营企业检验部门的业务工作和培训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开展检验检测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