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081E/2019-155211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03-29

江山市人民政府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2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2018年,江山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法治为民理念,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深入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完善机制、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连续四年获评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县(市、区),连续五年获评衢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被列入全省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专项培育计划,法治信息宣传工作位列全省各县(市、区)首位。

一、强化组织保障,全面提升法治能力建设。一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将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纳入全市目标综合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单位班子领导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推动全市夯实法治建设工作基础。连续两年以市政府扩大会议的形式高规格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会议,市政府主要领导专题剖析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部署全年工作,极大的浓厚了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氛围。出台《2018年江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江政办发〔2018〕130号),分解细化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二是提升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常态化推进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2018年的第一次政府常务会议即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全年累计学法10次,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表率作用。组织全市各乡镇(街道)、市政府各部门的法制分管领导及法制科室负责人,开展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提高全市领导干部法律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建立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促进领导干部自觉带头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持证上岗制度,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人员主体资格,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统一进行培训,并组织开展执法证考试,目前,全市执法人员平均持证率达到89.98%。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全市8449名领导干部、公务员、事业干部全部参加,合格率达到100%。三是优化法制机构履职能力。2018年1月即组织召开了全市法制工作业务培训会,对各部门、乡镇(街道)法制机构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详细解读具体业务工作规范,整理发放业务培训手册。以重点创新工作为信息源泉,夯实人员基础,强化考评抓手,全面推进法制信息宣传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我市法制信息宣传工作在全省各县(市、区)中排名第一,其中在法律顾问履职考评、执法监督员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等相关做法被省法制办以简报形式推广。

二、规范权力运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中心工作依法推进。全面推行无差别受理,推进阳光之城、移动之城、无证明之城建设,进一步推进“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工作。通过梳理“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证明事项清单和开展“复印机下岗”活动,推进“一件事”“一证通办”,今年已办理“审核合一”事项2860余件,审批流程减少30%、审批时间减少50%以上。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相关责任部门建立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环保、文化四大领域跨部门“一次到位”联合抽查机制,完成随机抽查事项161项,参与抽查执法人员4125人次,随机抽查对象数1784个,抽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以“四个平台”建设为抓手,构建“一站式”集成市级综合指挥中心,实现基层治理四平台、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江山一家亲”微信公众平台“三网融合”,形成“线上+线下”“网络+网格”矛盾解决机制,打造“信访不用跑+”品牌,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二是重点领域依法监管。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点领域工作要求,以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为抓手,深化推进监管模式转变,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措施,有效夯实基层基础,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百日攻坚、农村食品安全治理、“两禁一超”等专项整治行动,全市2236家餐饮服务单位公开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牌,量化分级实现全域覆盖,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覆盖全市近27万余户家庭,建成“阳光厨房”82家、“阳光餐饮”50家、省级名特优食品作坊7家,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食品安全的浓郁氛围。制定出台 “零点、错时”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组织开展“蓝天保卫”、“护水斩污”、“饮用水源地保护”和“清废净土”等专项执法行动,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执法监管,推进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出台《打击金融领域恶意逃废债专项行动方案》,积极排查金融隐患问题,及时解决金融领域营商环境问题,开展金融领域逃废债专项整治活动,对金融领域恶意逃废债9种行为进行线索征集,掌握逃废债线索52条。三是立法调研依法进行。以虎山街道西门社区居委会被列为基层立法调研点为契机,积极向上配合做好立法调研工作,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等立法草案提出意见建议,组织《衢州市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条例》《衢州市电梯安全条例》等立法草案的基层立法调研工作,在立法层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四是规范性文件依法管理。严格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意见沟通、“三统一”管理制度,实现有件必审、充分交流、严格管理。2018年,江山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28件,全部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求制定公布,并主动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建立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切实解决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公众查询不方便等问题。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年共审查部门、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32件,对其中4件存在不符合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要求报备单位整改后重新备案。按照省、衢州市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涉及“黑名单”制度、产权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等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废止19件不再适用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完善决策程序,推进决策科学民主法治。一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按照《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强化决策法定程序刚性约束,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制度,主动公开目录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出台《江山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情况记录和存档制度》,要求全面详实记录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过程,推进行政决策制度化、法制化。建立政府常务会议公众代表列席制度,组建公众代表库,并常态化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建立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和征求意见反馈制度,在意见征求环节,对《江山市犬类管理暂行规定》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召开听证会比例达40%以上。同时,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在通过邮件或书信进行回复的基础上,结合电子政务中心推出的“网络问政”平台,在网上进行即时反馈,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现全市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在全省首创法律顾问履职记分评价体系,同步建立法律顾问履职“负面清单”评价制度,法律顾问每月走访顾问单位比例由原先的17%上升到96%,主动提供服务、提供优质服务成为新常态。推行“法律顾问日”制度,由法律顾问每月定期上门走访,推动法律顾问与聘任单位间的良性互动。杭州、诸暨、衢州及省外巩义市等多地来我市学习调研,借鉴我市相关管理制度。三是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行政机关合同管理相关规定,强化对行政机关合同签订的指导与规范工作,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签订行为。加强对招商引资协议、项目建设合同、PPP合同、农房管控协议、征地拆迁补偿协议等法制审核工作,有效降低政府法律风险。深化行政机关合同“五统一”制度建设,鼓励各单位开展常用合同范本制订工作,落实行政机关合同备案制度,2018年共收到各级报送备案合同31个。

四、规范制度运行,促进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报送市政府审批的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程和报送市政府审批的行政执法决定事项目录》(江政办发〔2017〕191号)规定,对涉及土地、环保、交通、水利等方面的44项需经市政府批准的行政执法决定,需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法制审核,明确报送审核流程,并将事项办理质量、法制审核等程序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二是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的通知》(江府法发〔2017〕9号)规定,全市各主要执法部门、乡镇(街道)全部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配备必要的音像记录设备,实行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可追溯,提高行政执法公信力。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通报制度,由市法制办、检察院联合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对全市执法部门、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开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三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和监督工作机制,明确事前、事中、事后公示规则。组织开展平台使用操作培训,部署政务服务网行政处罚信息发布工作任务,全面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的公示规则,全市23 个单位共公示行政处罚信息1397条。完善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场所行政执法主体和相关执法人员、职责、权限、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的公开。

五、全面开展监督,强化制约行政权力。一是全过程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建立贯穿行政执法、行政应诉及败诉责任追究的“三位一体”法制监督体系。常态化发布《行政执法规范指引》,梳理重点执法事项的注意要点和执行规范,开展源头指导。印发《2018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围绕重点领域和事项,建立制度化、常态化、实效化、可持续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重点围绕行政执法公示(事前、事中、事后环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专门检查工作。组织开展食品重点领域专项监督、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活动等,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对行政权力的制约促进作用。深化“一案一通报”制度,在败诉案件通报的基础上,表彰行政执法规范、行政应诉得力的案件,树立正反两方面典型,对个案问题,制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要求落实整改。共发布《行政执法规范指引》4期、案件通报4期及《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5份。二是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对我市重点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根据各部门行政处罚案件台账,随机抽查评查案卷35件,分别从执法程序、执法实体、送达执行、案卷归档等方面进行评查,并将评出结果进行通报,进一步促进行政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以搭建执法部门间互动交流平台、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问题为目标,开展行政执法互看互学活动,召集市主要行政执法部门法制科室负责人参加,并邀请市法院、检察院、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一起,共同聚焦食品领域的投诉举报处理流程及规范,促进行政执法规范。三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严格落实法院生效裁判、司法建议反馈等制度,落实行政应诉“1+1+X”机制,推动行政机关积极主动自主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同时,强化府院联动,在全省各县(市、区)中首次将府院联席会议开进法庭,推出“法庭问政”,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等100余人全程旁听一起“民告官”案件庭审活动。四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流程,明晰审查对象和标准,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络员会议制度,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创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钉钉群,加强各成员单位沟通交流。规范增量和存量审查工作,对于2017年以后出台的政策措施严格对照标准,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对于2017年以前的政策措施,分步有序推进存量清理工作,2018年,我市共对1020件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六、畅通法律渠道,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积极发挥行政复议纠错主渠道作用。积极探索“互联网+”行政复议便民举措,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正式开通行政复议申请窗口,实现行政复议受理环节的“一次不用跑”。严格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推出案件交叉审核、办案期限提醒等制度规定。积极推进复议案件调解,对不当行为予以纠错。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3件,办结47件,其中案前调解22件,协调撤回行政复议申请12件,其中责令履行职责1件,撤销7件,行政复议实体纠错率达到61.5%。二是认真开展行政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成立江山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制定行政调解联席会议制度,公布行政调解权利义务清单,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诉讼对接机制,构建社会矛盾大调解体系,建立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专家库,形成合力化解矛盾纠纷。2018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受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7973件,其中行政争议案件718件,民事纠纷案件7255件,调解成功7844件,调解成功率达98.4%。

 

江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