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水利规划,组织编制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提出上级水利资金和市本级财政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承担水利统计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组织编制水利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科技推广。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
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组织实施中央、省、衢州市和市本级水利建设投资计划。监督水利建设的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定额的实施。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山塘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承担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市场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