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41XL/2019-128610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公路 |
发文机关: | 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19-11-08 |
根据《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江政办发[2019]60号)要求,现将江山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进行公示,有关内容进行动态调整,已调整内容标注调整时间。
附件1:江依法行政办〔2023〕2号关于重新公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2023.2).pdf
附件3:江山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依据.doc
附件4:江山市交通运输局执法程序.doc
附件5:救济渠道.doc
附件7:江山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6).docx
附件8:江山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名单(2023.11).xls
附件9: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的通知.pdf
附件10: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__(2021年).docx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