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MB1593573G/2019-108031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其他 |
发文机关: | 市资规局 | 成文日期: | 2019-11-08 |
根据《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江政办发[2019]60号)要求,现将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进行公示,有关内容进行动态调整,已调整内容标注调整时间。
附件1:江依法行政办〔2023〕2号关于重新公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pdf(2023.2)
附件3:双随机抽查事项.xls
附件4:救济渠道.docx
附件6:执法依据.docx(2022.2)
附件7:行政执法人员名单.xls
附件8:附件1: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1).et
附件9:附件2: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国土、测绘)(试行)》的通知(1).pdf
附件10:附件3: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类)》的通知.pdf
附件11:附件4: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衢州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类)》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