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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双塔街道 成文日期: 2019-11-13

关于印发《双塔街道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实施方案和操作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1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双塔街道

各村民委员会:

为有效遏制松材线虫病疫情扩散,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和江山“大花园”建设,根据江政办发[2019]44号文件精神,经街道研究特制定《双塔街道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实施方案和操作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双塔街道办事处

2019年10月10日

双塔街道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实施方案和操作细则

松材线虫病是松树的一种毁灭性病害,致病力强,传播快,感染后一年内即死亡,导致松树大量枯死,松林成片死亡,是国际国内重要的森林植物检疫对象。为有效遏制松材线虫病疫情扩散,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和江山“大花园”建设,根据江政办发[2019]44号文件精神,经街道办事处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和操作细则:

一、背景

(一)实施目的。全面、彻底清理本街道病枯死松树,实施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减少疫情造成损失。

(二)资金来源。江山市财政预算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和中央、省级补助资金。

二、项目建设内容

对本街道范围内未腐烂的病死、枯死、濒死松树,通过政府采购招标,落实清理队统一清理。

三、项目建设方案

(一)建设地点。按2019年秋季疫情普查,清理地点为双塔街道1号标 丰足等 4 个村有枯死松树的松林小班119个,清理面积 9279  亩,需清理枯死松木  1053.00  吨;2号标赵家等 17个村有枯死松树的松林小班123个,清理面积 9868  亩,需清理枯死松木725吨;以及普查结束后,新发生枯死松树的小班。

(二)建设标准(或要求)

1、清理标准。清理的病、濒、枯死松树,伐桩高度不得超过地面5厘米(有坡度的随坡面),剥除伐桩外皮;松枝桠、松干材必须清理彻底、干净,运送下山,要求直径1厘米以上4厘米以下松枝桠用藤条捆扎,与5厘米以上松材分别堆放、分别称重。造材1米、2米、3米长,直径12厘米以上的松干材可以运入浙江德厦木业、江山宏和木业进行削片处理;松枝桠、未造材的松干材运入江山丽人木业、江山宏和木业粉碎处理。

2、清理要求。病枯死松树(不含已腐烂木),有一棵清理一棵,不论山高路远、零散孤立,还是采伐困难地带,都不得借故不作清理。严禁借病枯死松树清理之名采伐杉木、杂木、鲜活松木。确有清理过程中无法避免砸坏的杉木、杂木,不得混入清理的松材之中;砸坏的鲜活松木(包括枝桠)全部清理下山,在清理台账登记后,并入枯死木中运入定点企业除害处理。要求松材、松枝桠拾检干净,松枝桠(直径1-4厘米)重量不得低于松材重量的15%,严禁让农户运回自行处置。清理的病枯死松树按每吨370元的木材价款返还权属人。

清理必须在当年10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前完成,特殊情况不能超过4月30日。

前期清理后,在次年3月31日前又出现新枯死松树的,应当再作一次清理。

3、作业管理。清理(中标)单位以村、以作业组(每组不少于5人)为单元开展清理除治工作,不得无序作业,确保连片清理、彻底清理;严格落实作业组、作业人员,确保人员组织到位,加快清理进度,保证质量。

清理队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建好《施工作业台账》,登记作业街道、村、小班,清理时间、株数、小班松林面积,并经街道、村现场监督人签字等。

清理的枯死松树凭《江山市病疫木除害处理联系单》,经街道、村签字盖章后运入定点企业过磅。过磅后,过磅单附定点企业开具的收购发票后面。

清理(中标)单位对清理工作的安全负全责,必须落实清理作业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出现安全问题(包括对第三方造成的安全伤害)均与市森防站、街道、村无关。

清理队完成1个村清理,报乡镇(街道)组织自查。街道自查合格,报市林业局验收。

(三)政府采购招标

1、以街道办事处组织政府采购审批,确定招标方式,落实招标。资金为上级补助。

2、招标清理总量(吨)控制,按秋季普查枯死松树株数,乘以300至500斤/株(按死树平均胸径、树高分析),再乘以系数3(普查后死亡增量系数)测算。

3、招标清理单价包括采伐、造材、运输、伐桩处理、干材和枝桠处理、安全、税收等费用,即从采伐至运入定点企业整个清理过程的费用。限定最高单价控制在600-800元/吨。按照山场高低、人工运途远近、清理作业难度综合分析确定最高单价。不同标段可以设置不同最高单价。

4、原则上掌握清理总量600吨左右1个标段。清理总量大,建议按村合理搭配设置2个或2个以上标段。

5、招标要求具备有能力承担本项目服务的法人资格供应商。1个供应商只能中标1个标段的清理服务。中标单位必须提供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达到清理总量120%,仍无法完成清理的,应当对未清理的枯死松树数量进行重新招标。

7、清理采购款按实际清理量(定点企业收购数量)结算。

8、开标前组织报名单位到市清理示范点(双塔街道和贤村)观摩学习,或组织现场清理示范操作学习。

四、监督管理

(一)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街道、村级监督人员,签发病枯死松树清理所需采伐证,检查监督施工单位作业质量,协调解决清理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监督施工单位返还林农木材价款等。安排一名街道驻联村干部、一名林业干部、一名村干部组成验收组,及时开展自查验收,验收不合格必须返工。松枝桠重量不得低于松材重量的15%,不予验收,直接返工。

(二)各村要扎实做好松材线虫病危害性宣传,并有专人负责,现场协调,负责调处农户间的纠纷,采伐的枯死松木可暂由村、队入帐,到时一起分到农户或直接分到农户。因村级原因,造成枯死松木未清理,由村承担被市扣除的罚款,并上交街道财政,年底扣除村级综合考核责任分5-10分。

(三)林业局要安排2名人员抽查检查施工作业质量。依据街道自查验收结果,按村进行1-3个点抽查验收。抽查验收不合格,限期整改,且每个不合格检查点市要扣除补助街道清理款3000元。

(四)市森防站负责定点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清理队违规采伐的杂木、鲜活松木等,依法作出处罚。

(五)街道上交森防站材料:招投标材料、施工作业台账、疫木处置联系单(森防站存查联)、定点企业收购票据并附过磅单、自查验收单。材料不规范、不完整、不对应的数量,不予认可。

(六)监督管理要有登记,整改问题要发整改通知书。

五、清理采购款拨付

林业局验收合格,按照街道上交材料,核对后报财政审查拨付实际清理采购款。对于11月底之前完成清理并经验收合格的一期清理采购款,在市级资金预算额度内按先后顺序拨付。下列情况之一的,市里要扣除补助街道一定比例的清理采购款:①限期整改未完成或仍不合格的。②街道范围内未全面彻底完成除治的。③有疫木(包括松枝桠)流失未追回的。④借清理之名行其他方式采伐的。⑤街道、村干部不配合做群众工作或者阻碍清理工作开展的。⑥借监督之名向清理队索要误工工资等费用的。

下列情况对中标单位进行处罚:①经监督检查指出,返工不到位或作业组仍不按质量标准清理的,每株扣罚500元。②对高远枯死松树或冬季清理后新死亡松树不作春季再次清理的,每株扣罚1000元。③向林农购买杉、杂、鲜活松树充入枯死松树清理量的,按充入量的3倍价款扣罚。④经街道指出,清理人员不补足,造成合同期内未完成清理的,每迟1天扣1000元。⑤有明确的枯死松树权属人,却不按规定返还木材价款的,整改后加罚500元/户。

六、其他

1、江山市疫木处置联系单由街道林业干部到森防站领取,每车开具一张。

2、施工作业台账另附,自行打印。

3、自查验收单自行设计或由街道招标办提供。

4、整改通知书自制。

5、合同文本按政府采购格式文本,街道招标办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