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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廿八都镇 成文日期: 2019-11-13

廿八都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1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廿八都镇

各行政村、各部门,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根据我镇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工作部署,研究制订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各行政村、各牵头部门(单位)要将工作推进情况按要求及时报镇安监站(联系人:姜利杰;电话:4887605)。


江山市廿八都镇人民政府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批示和省、市领导的批示精神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守红线意识,增强底线思维,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防控重大风险,切实提升我市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根据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视频会议、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 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江应急[2019]20号),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检查全镇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贮存和运输企业,排查一批危险化学品安全突出问题,整治一批重大隐患,打击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惩处一批非法违法责任人。通过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推进化工集聚区“五个一体化”建设,推动生产装置自动化和先进控制技术改造应用,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政府安全监管效能,强化源头治理和区域风险防控,全面提高我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整体风险防控能力,全面防控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

二、工作范围

以涉及可燃爆危险化学品为重点,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废弃危险化学品储存处置企业,以及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爆炸物品、集镇燃气等安全检查整治。

三、重点工作内容及分工

(一)开展涉及爆炸性化学品装置排查摸底。各行政村要再次开展涉及硝化工艺以及环氧化物、过氧化物、偶氮化合物、硝基化合物等自身具有爆炸性的化学品装置的排查摸底,摸清底数,对涉及的化学品装置应督促完成反应风险评估、爆炸性化学品热安全评估。4月底前完成排查摸底工作,并将排查摸底情况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报镇安监站。(镇安监站负责)

(二)开展固体危险废物储存处置企业检查整治。以危废产生、危化副产品产生企业和危化物流企业为重点排查对象,迅速组织开展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和危化副产品专项行动。针对固体危险废物储存和处置企业超量违规存放危废可能引发的安全事故,全面开展固体危险废物风险辨识和拉网式、地毯式隐患排查,重点检查涉及燃爆性废弃危险化学品产生、储存和处置单位,4月20日前明确隐患清单,6月20日前完成隐患整改。严厉打击企业超量存放、非法转移和倾倒等行为,5月底前集中曝光、处罚一批违法企业。(负责生态环境办公室牵头,镇公安员、镇安监站等配合)

(三)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隐患检查整治。对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全面排查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存在的重大隐患,梳理近年来企业自查、专项检查、执法检查未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5月20日前明确隐患清单,做到“一企一档、一企一策”,8月中旬前完成隐患整改。(镇安监站负责)

(四)开展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检查整治。加强对危化品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资质核查以及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管理,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车辆乱停放治理。针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可能引发的风险,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检查,从严查处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过程中的违法行为。6月15日前完成评估并落实各项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分管交通运输办公室负责)

(五)开展爆炸物品检查整治。开展民用爆炸物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爆炸物品生产、储存、使用环节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仓库布局、超量存放、流向登记、储存场所治安防范、爆破作业情况,严厉打击非法购买、销售、储存行为。5月15日前完成检查及隐患整改。(分管公安、分管经信、分管镇安监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开展集镇燃气安全检查整治。开展集镇燃气管道、燃气储配站、人员密集区燃气使用场所安全检查,4月底前明确隐患清单,6月15日前完成隐患整改。严厉打击瓶装液化气流动经营、跨区域经营、无证经营以及液化气钢瓶违规充装、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分管住建办公室负责)

(七)提升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监管能力。目前省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的生产安全子系统和物流管控子系统已上线运行。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按时序协同做好大数据平台建设,保证数据录入及时准确。完善企业风险研判日志承诺公告等工作机制,重点管控易导致较大以上事故的危险场所、设备、设施、工艺,以及特殊作业、工程外包、变更管理等安全风险及隐患,强化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控,加强应急救援、现场处置能力建设。(分管应急管理、分管交通运输、分管公安、分管生态环境等按分工负责)

教育、卫生等部门要结合实际,参照本方案做好本系统的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同时,各行政村、有关部门(单位)要举一反三,迅速开展非煤矿山、金属冶炼、道路交通、消防、城市安全、建筑施工、地质灾害、防汛防台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严防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村、有关部门(单位)要深刻认识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对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严重影响,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守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始终把防控重大风险、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和有较大社会影响事故作为首要任务。要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本辖区、本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大检查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具体实施方案在4月12日前镇安监站。各乡行政村、有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要抓紧部署大检查工作,加强大检查人员力量调配,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要坚持亲力亲为,既要积极深入基层一线,深挖问题根源,找准解决措施,又要加强工作督促检查,持续推进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要持续关注重大风险防控措施到位情况、重大隐患整改闭环情况,坚决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真抓实干,切实提升大检查针对性和有效性。各行政村、有关部门(单位)要坚决防止工作中“只检不查” “重痕迹、轻落实” “以罚代管”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持落地见效。要强化检查针对性,坚持“轻车简从、不打招呼、不层层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检查方式,以排查十个方面重大隐患和工作为重点,严格实施对表检查。对每次每家企业检查都必须形成问题隐患清单,并督促被查单位按照事故隐患治理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实施事故隐患清单化管理、限期整改、销号闭环。要强化执法严肃性,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典型企业在媒体上予以公开曝光,对重大隐患实施分级挂牌督办,未按时整改的,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对大检查期间发生亡人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对非法企业,一律依法依规严格落实上限处罚、关闭取缔。特别是对屡查屡犯、管理无序的企业要严查严管;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必须严格管控到位、重大隐患必须彻底整治到位。要把握工作时效性,对照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和完成时限要求,倒排时间进度,按时保质推进。各项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在每个月月底前,将大检查方案实施的进展落实情况报镇安监站。

(三)统筹协调,加大工作推进的督查考核力度。各分管办公室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工作统筹,主动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大检查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督查;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推动各相关部门紧密配合,解决跨行业、跨领域的监管问题。此次大检查工作将纳入平安综治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大检查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地方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将实施警示通报和约谈。镇安监站每月对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通报,每两个月进行工作情况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