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559G/2019-00118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
发文机关: | 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19-11-13 |
根据《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江政办发[2019]60号)要求,现将江山市公安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示制度中的事前事项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1:江山市全面推行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通知.pdf
附件7: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浙公通字〔2021〕12号).pdf
附件8:衢州市地方性法规设定公安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衢公通字〔2022〕46号).pdf
附件10:江山市公安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