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559G/2019-136717 | 主题分类: | 公安 |
发文机关: | 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19-01-3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江山市公安局编制并公布本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年报统计数据时限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概述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初,我局对本局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由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张雪飞为组长,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姜小标、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徐伟峰、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少磊为副组长,各警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审议组和监督组,进行明确分工,办公室负责全局的政务公开内容的收集整理、对外发布、资料存档等日常工作;审议组负责市局政务公开内容审议,确保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监督组负责市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强化“领导挂帅、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整体推进、良性互动的工作体系。
(二)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它涵盖了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依据、更新周期、公开时限、公开方式等内容。便于群众了解、知悉相关工作情况,细化职责分工,助力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制度、配套措施。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中央、省市有关信息公开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市局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进一步梳理了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促使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出台专项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完善政府信息的审核机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考核评议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正规化、制度化、长效化的道路。同时,在人员、经费、办公设备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
(四)积极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我局党委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2018年9月份,我局派出具体承办人员参加省公安厅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班,接受业务指导,使有关要求了然于胸,确保按要求依法公开。在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集体学习时,局分管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义、要求、运作方式作了具体阐述,增强了机关同志自觉公开的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把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内容予以公开,积极打造阳光政务。定期组织人员筛选、审核部门制发信息,严防涉密信息外传,确保出台的应公开的信息尽快使广大群众知晓,把行政行为始终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促进依法行政、科学行政、高效行政。一是通过不同渠道公开信息。今年以来,共计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766条,其中通过市政府网站发布动态信息230条;通过江山公安、江山交警等微信公众号矩阵,发布原创贴文281条;通过江山公安新浪微博发布及转发警务信息微博2219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36条。将本局重要活动、创新举措纳入日常报送重点,全方位展示公安工作成果。
二是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市公安局借力政务公开各类途径,及时发布公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重大举措和便民措施,满足公众知情权,防止不实信息误导公众。今年以来,我局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连续播发“电动自行车上牌通告解读”、“市区烟花爆竹禁限燃”、“江山市区新增货车禁行区域”、“警方辟谣:无黑人犯罪分子在江山”等文件解读和热点回应,第一时间对群众关心关注的政策、热点进行回应解读,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全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24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进行政策解读16次。
三是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理念。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管理就是服务的思想,提出“公安机关每个警种都是服务岗位,公安机关每个民警都是服务窗口”的服务理念。我局在执法理念上树立为公、为民,在执法模式上突出创新、服务,在执法取向上实现公平、正义,在执法效果上追求效益、质量;特别是在涉众型经济案件受害群体、三改一拆、重大民生项目等涉及敏感问题和群体利益问题上,采取直面群众、直接对话的方式,通过与群众“零距离”接触,消除障碍,缓解矛盾,增进理解,解决问题。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和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所有依申请公开事项一律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各类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由于开展这项工作时间不长,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社会知晓度还不高;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等。为此今年我局将做好以下几点工作:一是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务公开的基础性工作,市公安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努力拓展公开内容,制定和落实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并采用多种渠道公开信息,更好地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是大力推进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市公安局将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将在确认行政职权的基础上,完善好行政权力目录,绘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三是全面梳理便民利民措施。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结合“最多跑一次”工作,出台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这些便民利民措施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密切相关。随着国家政策的调整、法律法规的完善,有的便民利民措施已经自动消失,有的已被新的法律法规所代替,我们将以政务公开为平台,不断推进便民利民工作,全面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四是进一步畅通沟通渠道。在健全完善以单向公开为主的现有公开渠道基础上,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互动栏目,抓好服务热线建设,通过沟通交流,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消除误解或矛盾,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服务群众。
江山市公安局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2018年度) | |||
填报单位: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第四季度数量 | 年度累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60 | 2766 |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7 | 24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72 | 306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5 | 23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77 | 2219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8 | 281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 | 36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11 | 24 |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4 | 12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6 | 16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四)申请类型数 | 件 | 0 | |
1.财政预决算 | 件 | 0 | |
2.征收补偿 | 件 | 0 | |
3.规划计划 | 件 | 0 | |
4.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及实施 | 件 | 0 | |
5.工商管理 | 件 | 0 | |
6.食品药品 | 件 | 0 | |
7.环境保护 | 件 | 0 | |
8.公共资源监管 | 件 | 0 | |
9.劳动就业及社会保障 | 件 | 0 | |
10.社会救助及扶贫 | 件 | 0 | |
11.医疗卫生及计生 | 件 | 0 | |
12.教育信息 | 件 | 0 | |
13.统计信息 | 件 | 0 | |
14.行政处罚 | 件 | 0 | |
15.人事信息 | 件 | 0 | |
16.价格收费 | 件 | 0 | |
17.企业信用 | 件 | 0 | |
18.其它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2 | 2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4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4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5 | 20 |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报人:郑河滔 | |||
联系电话:33**77 填报日期:2019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