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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19-01-30

江山市公安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1-3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江山市公安局编制并公布本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年报统计数据时限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概述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初,我局对本局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由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张雪飞为组长,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姜小标、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徐伟峰、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少磊为副组长,各警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审议组和监督组,进行明确分工,办公室负责全局的政务公开内容的收集整理、对外发布、资料存档等日常工作;审议组负责市局政务公开内容审议,确保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监督组负责市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强化“领导挂帅、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整体推进、良性互动的工作体系。

(二)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它涵盖了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依据、更新周期、公开时限、公开方式等内容。便于群众了解、知悉相关工作情况,细化职责分工,助力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制度、配套措施。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中央、省市有关信息公开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市局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进一步梳理了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促使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出台专项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完善政府信息的审核机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考核评议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正规化、制度化、长效化的道路。同时,在人员、经费、办公设备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

(四)积极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我局党委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2018年9月份,我局派出具体承办人员参加省公安厅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班,接受业务指导,使有关要求了然于胸,确保按要求依法公开。在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集体学习时,局分管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义、要求、运作方式作了具体阐述,增强了机关同志自觉公开的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把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内容予以公开,积极打造阳光政务。定期组织人员筛选、审核部门制发信息,严防涉密信息外传,确保出台的应公开的信息尽快使广大群众知晓,把行政行为始终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促进依法行政、科学行政、高效行政。一是通过不同渠道公开信息。今年以来,共计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766条,其中通过市政府网站发布动态信息230条;通过江山公安、江山交警等微信公众号矩阵,发布原创贴文281条;通过江山公安新浪微博发布及转发警务信息微博2219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36条将本局重要活动、创新举措纳入日常报送重点,全方位展示公安工作成果。

二是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市公安局借力政务公开各类途径,及时发布公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重大举措和便民措施,满足公众知情权,防止不实信息误导公众。今年以来,我局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连续播发“电动自行车上牌通告解读”、“市区烟花爆竹禁限燃”、“江山市区新增货车禁行区域”、“警方辟谣:无黑人犯罪分子在江山”等文件解读和热点回应,第一时间对群众关心关注的政策、热点进行回应解读,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全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24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进行政策解读16次。

三是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理念。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管理就是服务的思想,提出“公安机关每个警种都是服务岗位,公安机关每个民警都是服务窗口”的服务理念。我局在执法理念上树立为公、为民,在执法模式上突出创新、服务,在执法取向上实现公平、正义,在执法效果上追求效益、质量;特别是在涉众型经济案件受害群体、三改一拆、重大民生项目等涉及敏感问题和群体利益问题上,采取直面群众、直接对话的方式,通过与群众“零距离”接触,消除障碍,缓解矛盾,增进理解,解决问题。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和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所有依申请公开事项一律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各类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由于开展这项工作时间不长,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社会知晓度还不高;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等。为此今年我局将做好以下几点工作:一是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务公开的基础性工作,市公安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努力拓展公开内容,制定和落实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并采用多种渠道公开信息,更好地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是大力推进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市公安局将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将在确认行政职权的基础上,完善好行政权力目录,绘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三是全面梳理便民利民措施。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结合“最多跑一次”工作,出台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这些便民利民措施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密切相关。随着国家政策的调整、法律法规的完善,有的便民利民措施已经自动消失,有的已被新的法律法规所代替,我们将以政务公开为平台,不断推进便民利民工作,全面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四是进一步畅通沟通渠道。在健全完善以单向公开为主的现有公开渠道基础上,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互动栏目,抓好服务热线建设,通过沟通交流,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消除误解或矛盾,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服务群众。

江山市公安局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
统 计 指 标单位第四季度数量年度累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7602766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724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72306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0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5523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1772219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68281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636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1124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412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616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0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0
     1.当面申请数0
     2.传真申请数0
     3.网络申请数0
     4.信函申请数0
  (二)申请办结数0
     1.按时办结数0
     2.延期办结数0
  (三)申请答复数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0
     2.同意公开答复数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0
       涉及商业秘密0
       涉及个人隐私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0
  (四)申请类型数0
     1.财政预决算0
     2.征收补偿0
     3.规划计划0
     4.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及实施0
     5.工商管理0
     6.食品药品0
     7.环境保护0
     8.公共资源监管0
     9.劳动就业及社会保障0
     10.社会救助及扶贫0
     11.医疗卫生及计生0
     12.教育信息0
     13.统计信息0
     14.行政处罚0
     15.人事信息0
     16.价格收费0
     17.企业信用0
     18.其它0
四、行政复议数量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0
  (二)被依法纠错数0
  (三)其他情形数0
五、行政诉讼数量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0
  (二)被依法纠错数0
  (三)其他情形数0
六、举报投诉数量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万元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1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1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3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00
     2.兼职人员数33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万元22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14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14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人次520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报人:郑河滔       
联系电话:33**77                 填报日期: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