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1537/2019-94861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发文机关: | 新塘边镇 | 成文日期: | 2019-01-22 |
一、共性材料
1、建房申请书(申请中需有村委会同意意见);
2、建房户身份证明材料,包括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户口本复印件或股权证。
3、批前公示材料、红线图公示;
4、乡镇、街道计生证明、独生子女证;
5、现有住房产权证明;
6、建房履约协议;
7、农村村民建房审批表。
8、建筑工匠审批表
二、规划审批所需资料
1、四邻意见、四邻协议书(须标明拟建房屋四至的现状物、尺寸关系等情况,含四邻同意意见)、村委出具的四邻意见函;
2、村庄规划图(须标注具体建设位置);
3、农房建设工程施工图。
三、国土审批所需资料
1、现有房屋调剂或拆除证明(拆旧建新或异地迁建户需提供);
2、土地利用现状局部图(原址拆建户不需提供);
3、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4、农转用批准材料、相关税费缴纳凭证(涉及农用地);
5、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没款票据(涉及违法用地)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填表要求
本表填写必须内容齐全,数据正确,不涂改和复制,否则无效;
本表一式五份(规划、国土、建房户各一份,乡镇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