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对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249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18-06-2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文广新局

柴海龙代表:

    你们在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要求对毛松友故居修缮与保护的建议》的提案(第249号)悉。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毛松友是新华社早期记者,在摄影上造诣颇深。毛松友故居位于大桥镇仕阳村七房弄31号,民国时期建造。该建筑坐北朝南,占地面积200平方米左右,硬山顶,砖木结构,三合土地面。建筑基座用毛石错砌而成,民国风格窗户,东墙墙角有一石碑,上书“双方各留二分滴水,刊刻此碑而志之”。内由东西两座房子组成,均为一进三开间,上下两层,有楼梯连接。左右明间均为穿斗式五架梁。

    毛松友故居布局合理、保存完整,是仕阳村里比较典型的民居建筑,具有一定的历史文物价值。

    毛松友先生作为我市近现代的一位名人,当地镇、村要做好保护利用工作可分四步:一是成立机构,成立一个由市级层面的毛松友故居保护利用工作小组,方便今后工作的协调开展。二是明晰产权,由镇或村进行收购,作为故居产权所有单位。三是修缮建筑,聘请设计单位编制修缮设计方案,对建筑进行整体修缮。四是陈列布展,布展内容除毛松友家人提供的藏品外,要深入挖掘毛松友先生的人物故事,多渠道收集与毛松友相关的实物、史料等,充实展陈内容,丰厚毛松友先生的形象、事迹。

    文化保护利用工作是一项十分有意义的事情,我局会做好业务指导工作,努力保护好我们的文化遗产。

    感谢你们对江山文化保护与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继续建言献策,促进江山文化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江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