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559G/2017-133203 | 主题分类: | 公安 |
发文机关: | 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17-03-08 |
今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根据《2016年江山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江政办发〔2016〕116号)的要求,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做到从制度机制上强化落实,创新公开渠道方式,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在法治化道路上良好运行。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今年以来,江山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机关有关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以提高机关行政效率、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为目标,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人民群众、推动公安工作、促进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江山市公安局积极利用江山政府信息公开网页、江山市公安局服务大厅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同时广辟蹊径积极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充分通过报刊电视新闻媒体、本地知名网络论坛、江山公安官方微博、QQ群等途径,及户外宣传横幅标语、电子显示屏、专题宣传活动等形式,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公安保密要求,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渠道广泛,积极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及时公布,今年共公开政府信息4547条。其中通过江山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284条;通过江山公安互联网服务大厅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623条;通过新浪、腾讯等官方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2789条;通过“江山市公安局”微信服务号和订阅号公开政府信息数756条;通过西南论坛、QQ群等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95条。
1、落实权力清单方面:在推动政务服务项网上办理延伸方面,我局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推开75类事项,已经能着手网上审批办理的有42项。
2、落实责任清单方面:梳理出部门主要责任17项、29项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事项、8项部门直接提供的公共服务及22项部门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18项事中事后管理制度,并通过政务服务网集中对外展示。目前,行政许可事项已实现网上受理、流转,减少了审批步骤,让群众少跑腿。其他行政权力事项正在逐步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
3、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在今年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江山市政务工作要点“实施方案”中明确我局政务公开服务工作的两项重点工作:一是面向迁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此项业务是户籍制度改革中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的一项改革。我局拟定了《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12月30日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并向社会公布,对该实施意见进行政策解读。由于《衢州市户口迁移登记暂行规定》尚未出台,目前我局已拟定了户口迁移政策初稿,为保持与上级的一致性,在衢州市出台后,我市结合本地实际调整出台相应的户口迁移政策,并对外公开。二是居住证办理服务公开。今年6月22日,我局依据上级相关政策出台了《江山市公安局流动人口居住证申领暂行规定》,并市政府政务网和局门户网上进行公开。同时,通过江山信息网、江山电视台和微信“江山公安”进行同步宣传,并对居住证申领条件、申领办法、签注、项目变更、补办和收费等政策规定进行了解读。三是居民身份证“三项制度”服务公开。在今年省厅7月份开始此项业务后,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我局在“今日江山”、江山电视台、微信“江山公安”上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政策解读,公开了异地身份证办理的条件、省份、流程及不能办理原因等内容进行了解释。
4、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的亮点事项:一是积极开展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积极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和《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做好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除依法不予以公开的五种情形外,对适用于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全部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予以公开。今年以来,我局共公开行政处罚信息7658条,其中交通类处罚信息6141条。二是继续推行行政案件公开处理。我局邀请社会第三方人员参加行政案件的公开处理,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每年要求9个派出所全年各完成8起行政案件公开处理。今年以来,我局已对72起行政案件进行公开处理,切实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升了公安机关执法的公信力。三是主动申办开具注销户口证明创新工作。根据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的精神,为群众提供便捷、规范的服务,我局在我省率先开展网上申办开具注销户口证明的行政许可事项,真正做到方便群众办事。
三、组织领导和考核监督工作落实情况
1、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办公室成员,由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徐伟峰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政治处副主任何新荣任副组长,其他科室、大队主要领导任成员,下设办公室挂靠我局政治处,负责日常信息公开实施工作。
2、根据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江山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江政办〔2016〕116号)文件要求,我局完善制定了《江山市公安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对公开事项和内容进行明确,落实了责任单位和负责人。在日常工作中明确由科室起草的各类政府信息,均应注明信息公开属性,由科室负责人初审把关,报分管领导复审,再由局长终审签发,最后由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在本局门户等网予以公开的具体规定。
四、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落实情况
我局历来重视群众关注的热点、敏感案事件的回应,今年以来,我局及时回复处置各类大小舆情6起,均得到较好的社会效果,未造成不良影响,今年6月13日晚有人在微信上造谣说“江山农贸城过度执法致人死亡…”,一时引发大量不明真相的网民转发,我局发现这一舆情后,立即在当晚第一时间通过我局微信公众号发布“6.13江山农贸城殴打他人情况通报”予以辟谣,转发量达到3万余人次,及时制止了谣言的流传。今年10月初,市民微信朋友圈内流传有一则署名为“江山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 于洋警官”,关于“搭顺风车者和车主失踪,遭遇刀片割脸…”的谣言,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我局于10月12日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于洋,你知道我们在找你吗?”予以辟谣,及时制止了谣言的流传。同时对事件展开调查,成功于10月17日抓获散布谣言的违法行为人周某,并于次日在此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对该案件进展进行通报。
五、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江山市公安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内部管理和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强。群众对网上审批业务不熟悉、信任度不够等原因,当前群众在网上申报办理较少;二是对利用微信平台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的建设工作相对滞后, 我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技术保障还有待提高,工作人员对运用新媒体开展相关工作的能力仍需加强;三是公开形式还需不断丰富。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转变观念和作风,提高全局信息公开认知度,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丰富公开形式,增强公安信息服务能动性,提升群众满意度,提高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
附件:江山市公安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见附表)
江山市公安局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