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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贺村镇 成文日期: 2017-09-28
发文字号: 贺政〔2017〕187号

转发衢州市安委办关于近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三起事故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7-10-1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贺村镇

各行政村(社区)、镇机关各办公室、各有关企业:

近期,衢州市各县(市、区)发生多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不同程度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将衢州市安委办《关于近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三起事故的通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贺村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8日     

衢州市安委办关于近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三起事故的通报

衢市安办〔2017〕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近日在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一些县(市、区)接连发生三起典型事故,造成不同程度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社会高度关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8月24日12时54分,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因压力管道破损引发的氨气泄漏事故,事故造成17名人员身体不适送医治疗。

8月26日7时10分左右,衢州百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铁运车间机车司机在衢州元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混铁炉下做钢包牵引作业时,不慎被车辆挤压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8月26日18时12分左右,龙游县文化西路老伙计饭店发生醇基燃料燃爆事故,造成5名正在就餐的顾客受伤,其中1人伤势严重。

上述事故的发生,暴露出一些地方政府和行业部门及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措施不得力、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等问题。市领导高度重视,指示要求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从严查处大检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严肃追究责任尤其是大检查工作不落实的责任。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8月11日市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严格执行衢州市安委会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实施方案通知》(衢市安〔2017〕10号)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等重点工作进行再检查、再督促、再落实,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责任、措施分解落实到基层一线、落实到人头,坚决防止和克服检查盲区死角。要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和密度,切实抓好以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新型燃料和高温炎热时段风险环节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确保有效控制和化解各类安全生产风险,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各地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要突出企业非法生产、无证照经营等行为的全面执法检查,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零容忍”,一经发现要依法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8月29日,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安监局等部门将联合下发《关于餐饮行业全面禁止使用醇基类等燃料的通告》,要求在全市餐饮服务单位立即禁止使用醇基燃料、二甲醚等燃料,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采取坚决的手段,确保此项工作得到落实,事故隐患得到整治。

三、加强事故警示教育和安全培训。各县(市、区)要坚持“隐患就是事故”、把小事故当作大事故对待、把别人的事故当作自己的事故对待,举一反三,充分运用典型事故案例,深入剖析原因,深刻吸取教训,采用多种方式,不间断地开展警示教育,真正做到“一企出事故、万企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市受警示”。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和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职工逃生自救、科学施救能力,坚决杜绝盲目施救。

四、切实抓好应急处置和值班值守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各项规定。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按照既定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置办法,第一时间上报事故信息情况并按规定程序处理,确保科学施救,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