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3219/2016-13096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文机关: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16-03-16

江山市住建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3-1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编制并公布本单位2015年政府信息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浙江省江山市城中路8号,邮编:324100,电话:0570-4962789)。

一、落实情况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将信息公开纳入局综合目标考核,明确专门工作机构和责任人,切实加强政务服务网、阳光工程网站及局网站等公开平台管理,确保信息公开事项及时反馈,工作任务要求及时传达,重点公开事项及时公布,网站公开信息随时更新。同时,按上级重点事项公开要求,切实抓好重点事项公开工作,确保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1、重大项目信息公开方面。坚持规模以上项目均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招标,并在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和江山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网上发布招标信息和中标公示,共发布各类施工监理等招投标信息约380条。在项目安排方面,涉及民生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和重大拆迁改造项目通过江山信息网和今日江山等媒体多渠道征求市民意见建议。项目进度及建设成果通过各类信息报道展示给社会,全年共发布工程建设方面信息宣传报道约6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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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障房方面。坚持保障房项目建设信息、分配政策、分配对象、保障房源、分配程序、分配结果等“六公开”,开通了房地产信息门户网站,在局门户网站设立保障房专项查询入口,统一汇集相关信息,便于相关事项查询,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在网站媒体上公布全市住房保障规划、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开工项目信息和竣工项目信息,进一步完善了竣工项目外立面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内容设置,通过镶嵌永久性铭牌,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及时通过媒体、网站等公布公租房配租方案(包括房源地址、数量、套型、建筑面积、楼层、租金标准、配租方式等内容)、申请人信息及配租结果,并公布咨询投诉电话,主动接受市纪委和社会的全程监督,确保程序公正合理,坚持“三心两制一换位”(即细心、耐心、真心,笑脸待客制、首问负责制,换位思考),对于经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进行结果公示,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凡是有投诉举报的,在受理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取证,并公布处理结果,确保分配的公平;2015年10月14日,凝秀中路135号公租房配租过程中继续采取公开摇号选房形式,阳光配租力度进一步加大。在局建设网、市政府阳光工程网站上设立了住房保障专栏,将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流程及办理时限、监督电话等予以公开,并指定专人负责网页更新、维护,让住房保障工作公开透明,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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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住房公积金方面。在新设置的办事大厅中更新制作了办事指示牌,公布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取、贷款的申办审批办事流程;开通住房公积金查询热线电话及投诉电话,设置意见箱,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公积金门户网站于2013年7月份建设完成对外公开,实现公积金余额、贷款税费、最新政策、在线查询等信息全部公开;定时向外公告住房公积金的归集、贷款、提取等使用情况,及时上报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及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预决算和管理费用预决算报表,加强对单位缴存公积金和受托银行承办业务的监督,定期组织人员与受托银行进行财务对账。

4.征收补偿方面。深化推进“阳光征收”工作,通过自查自纠对拆迁工作流程和方法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和完善。拆迁评估前首先进行民意调查,发放调查摸底征询意见书,由当地拆迁居民选择评估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将确定好的评估机构、拆迁公告、征迁范围的红线图、补偿标准、实物指标和各拆迁户的补偿金额结果在当地各街口、村口、政务公开栏及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咨询及举报监督电话,确保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拆迁补偿流程严格按照司法程序执行,坚持做到评估、预算、补偿三公开,并将补偿明细公示于群众,确保征迁工作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为深入推进房屋征迁工作,全面掀起项目攻坚热潮,加快工程进度,自今年3月份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房屋征迁拔钉清障专项行动以来,我局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清障拔钉”按要求汇报工作。为满足房屋征收项目中被征收人的多样性需求,拓宽产权置换选择渠道,我局经过多方面走访各个相关部门及房地产开发公司,草拟了《江山市房票安置操作办法》,目前该办法即将出台。同时我局不断加强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培训,提升业务能力,近年来均未发生强拆现象,征迁工作进展顺利,阳光操作得到了大部分拆迁户的支持和好评。

5、行政审批方面。一是加强审批事项精简,做好简政放权。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上久久为功,接力推进。在多次简政放权的基础上,2015年共取消8项非行政审批事项,其中4项转入其他事项目录,精简率达到100%。我局非行政审批事项进入“零”时代。二是强势推进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的各项精神以及衢州市推进网上审批扩面提量的工作要求,完成梳理并推送窗口在办行政确认事项5大项、公共事项3项目。

6、行政处罚方面。根据职能,共负责行政处罚事项369项,目前我们已按规定逐项梳理完成,递交市委编办审核并公开。截至12月31日,按一般程序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31件,办结30件,另有1件正在办理中还未结案。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全部依据建设行业法律、法规作出,没有出现错案。同时,充分利用好江山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平台,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网络信息平台应用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准确将行政处罚案卷信息录入“两法平台”,运用系统内“典型案例、业务研讨”平台,加强行政执法交流,促进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水平提升。

7、三公经费方面。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部门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在江山政务网及住建网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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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1项。

截至12月31日,2015年度我局公开的政务信息49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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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在问题

通过各种形式的公开,我局重点事项相关信息已能及时向全社会公布,取得效果明显,但还存在一些不足,离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在存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更新的频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单位中一般没有专职信息公开人员,均为兼职,除像保障房申请通知、土地征收补偿公告等重要信息外,一般性动态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一般为其他工作完成后空闲时间集中上传,信息时效性不足。

二是网络信息公开平台较多,重复劳动量大。目前我局对外信息公开的网络平台有江山政府网、阳光工程网、招投标网、局门户网站、江山信息网、房地产网、公积金网等,各个网站数据不能互通,每个公开项目信息须重复输入,在人员少,工作量大的情况下,容易存在公开信息遗漏情况。

三是信息公开的渠道需进一步拓展,宣传力度不足。一些通过网站、公示栏公开的事项,如公积金贷款流程、廉租房申请流程及所需材料等,仍有一些社会公众反复咨询。通过网站、报纸、宣传册等形式的宣传无法覆盖全部服务对象,对外公开平台宣传力度不足也无法让公众及时准确搜索到所需信息。

四是公开信息分类较难。政务信息一般可分为三类:可公开的信息、依申请可公开的信息和应当保密的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虽具体规定了十几类信息是必须公开的,但仍给政府机关留有较大自由裁量的空间,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全的范围很广,哪些信息是可以公开的、哪些信息是不利于国家安全的,在理论上无法简单界定。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针对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开展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阳光意识”。要树立“阳光意识”,转变思想观念,认识到信息公开的目的是促进政治民主、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有效方式,是对自我工作的一种最好保护,切实提高阳光公开意识,加快信息公开频率。

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及考核办法。在原有基础上不断完善规范公开制度体系,包括信息保密制度、信息发布制度及信息考核制度等,以制度促规范,以考核强落实。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机构设置及业务培训。增强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加强信息公开业务能力培训,实行信息公开网站专人包办制度,结合考核办法实施,确保各对外公开渠道信息公布及时、有效。

四是拓宽公开渠道,搭建多元化公开载体。除网站、电话咨询、报纸等形式的公开外,要进一步向电视、宣传册、户外显示屏、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等方向拓展,构建广到边,深到底的多元化公开格局,扫除公开盲点,加强宣传力度,增强公开效率。


                                                                                                                                                                                                                   2016年3月12日    


附件下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