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30881002630487L/2016-130984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机关: | 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成文日期: | 2016-01-25 14:53:35 |
2015年,市供销联社根据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安排,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5]39号)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年度计划方案,强化长效机制建设,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回应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网络、媒体监督,全面实行党务、政务、财务三大类信息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努力打造高效、透明的“阳光供销社”。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建立健全市社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为责任科室,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与维护。研究出台《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落实方案》,认真制订《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分解落实工作进度安排表》,及时报送《关于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落实,年终有总结。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我社信息主要通过网络、公告(公示)栏、报刊媒介等形式公开,充分利用市政府政务公开平台、省、衢州市供销社网站、党务政务墙上公开栏、上级社《社务信息》及《今日江山》等载体对外公开信息。此外,依托省供销社网站统计工作平台,健全网上直报机制,及时采集和上传归口企业(农民合作社)经济指标数据,全面掌握系统内企业经济发展情况,实现内部管理动态化。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
办公室及时筛选、整理各科室选送的信息,一般信息由分管领导审阅后发布,重要信息由主要领导签发,确保信息真实性与时效性。2015年,我社公开各类信息5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经自查,我社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等情况,无行政审批事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部门责任清单以及纳入行政权力运行系统等方面的公开事项。在部门便民服务事项公开方面,根据《关于印发江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江政办发[2008]58号)相关要求,认真指导和督促供销社归口企业、农民合作社做好生产购销和经营服务。
(一)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主动公开以下信息:一是党委重大决策与重大事项;二是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及述廉述职;三是干部任免、党员发展、员工招聘;四是采购、招标投标、社有房屋“阳关招租” 及社有资产监管等;五是“三公”经费开支情况;六是党风廉政、安全生产、归口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等方面制度;七是上级供销社扶持资金、改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等;八是构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和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情况。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行政权力清单公开。经自查,我社无该项权责。
2、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经自查,我社无该项权责。
3、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推进财政预算和决算信息公开,市社预算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市社财政拨款数额、“三公”经费进行详细公开,细化说明公务外出人数、“公务用车运行费”及公务接待的有关情况;细化“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4、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经自查,我社无该项权责。
5、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根据市政府[2014]48号会议纪要精神,重点围绕市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和城区分拣中心项目,做好项目基本信息、对外招商、项目规划设计、工程招投标等项目实施信息的公开工作。目前,我社已在江山招商网公开“市场”项目招商信息,并公开委托市规划设计院制定城南分拣中心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按照项目建设规定程序,做好项目启动各项信息公开工作。
6、公共服务信息公开。经自查,我社无该项权责。
7、企业信息公开。开展归口企业(农民合作社)网上统计、财务数据直报,在政府信息网上推进企业信息公开。指导社属企业市供销(集团)总公司做好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及业绩考核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健全在投资入股、社有房屋修缮招标投标、社有房屋“阳关招租”等方面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重点推进社有资产“阳关招租”,全面清查盘点,摸清社有资产租赁和使用情况,按照市场价格对现有资产租金进行调整重估。完善《房产(店面)租赁管理相关规定》等监督管理制度,实现社有资产招租规范化、公开化。明确社有资产凡月租金0.2万元以上或年租金3万元以上的都必须进入市招投标中心公开招租;月租金0.2万元以下或年租金3万元以下的必须由我社组织公开竞租。通过市招标平台、《今日江山》等媒介及时发布招租公告,竞租过程严格按照程序操作。主动接受市财政等部门监管,实现社有资产招租前置审批制度,确保资产招租“阳光作业”。
8、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经自查,我社无该项权责。
9、农资、农产品、食品安全信息公开。配合市市场监管局,确保归口企业在农资供应、农产品生产流通及食品安全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实现零事故。
10、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市安委会部署要求,引导归口企业建立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机制,扩大预警预报受众范围。定期不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和可能酿成事故的安全隐患曝光力度,着力提高安全生产信息发布的时效。
11、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经自查,我社无该项权责。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2015年,我社共接受群众网络咨询、电话咨询、上门咨询相关问题和事由200多人次。针对社会关切的有关问题,我社主动回应,及时答复。一是供销社企业改制后遗留问题和相关档案查询,群众满意率100%;二是社有资产租赁咨询,群众满意率100%;三是归口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涉农主体对供销社改革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的咨询、申报;四是系统内军转企人员、帮扶企业债权人、退休职工咨询相关政策、工作情况,反映相关诉求,都达到较高的满意率。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无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信息公开受自身职能限制。由于供销社是综合服务性事业单位,既不具备行政职能,也较少涉及公众利益事务,属于政务公畴的信息非常少,没有严格意义上的行政权力,日常以报送新闻宣传和工作动态等信息为主。
2、信息公开体系有待完善。相关的应急处理预案有待完善。
3、信息公开咨询针对性有待加强。针对供销社企业改制后历史遗留问题、相关档案查询、社有资产租赁咨询等社会关切情况,依法依规主动公开相关政策、信息及工作举措的力度仍需加强。
4、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强化。目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处理信息能力,信息条理性、准确性有待提高,“政务信息公开人人有责”意识尚需进一步强化。
(二)改进措施
1、强意识,重视和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市社党委形成加强信息公开的共识,强化措施,广泛动员,在全社形成一个“全员办信息”的工作格局。努力学习借鉴其他单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好经验、好制度,进一步为供销社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为供销社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2、优服务,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发挥供销社为农服务职能,主动公开供销社历史遗留问题办理、相关档案查询、社有资产租赁等方面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增强信息公开针对性、时效性,细化公开措施,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工作的认识,健全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提升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3、建体系,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快建立全面细致、科学规范、易于实施、实效突出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对可能涉及公众利益的文件、重大事项、重大项目、重大决策以及财政预决算等信息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根据当前构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和供销社综合改革等重点工作,及时公开发布相关政策措施、工作进展情况等方面信息,认真倾听广大农民群众的呼声与诉求。
4、抓队伍,坚持完善考核机制。建立健全一支上下联动的信息员队伍,通过学习理论业务知识、锻炼文字功底等举措,着力提升信息员水平能力,提高信息公开运行效率和质量。继续发挥好信息公开考核导向作用,及时修订完善信息公开宣传考核办法,力求使考核办法更加科学合理,形成全社上下群策群力,共同努力的良好局面。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