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6394/2016-130993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碗窑乡 成文日期: 2016-01-21

江山市碗窑乡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1-2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碗窑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编制并公布本单位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以来,我乡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规定,在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泄漏国家秘密。首先,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乡组织员为副组长,各职能办公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指挥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和监督评议办公室,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乡属各村、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并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确目标,严格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其次,成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由分管保密工作的组织委员任组长,下设专门办公室,由专人负责保密审查工作。两个组织机构的成立,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专职人员具体抓的良好格局,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奠定了坚定的组织基础。

  (二)健全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

  一是建立健全各项保密工作制度,确保制度到位。近年来,先后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保密责任制、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网络安全管理责任人管理制度、网站信息公开登记制度、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将信息发布与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结合,从源头保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的有效实施。在《条例》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确保保密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政务信息公开栏及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每一条政府信息公开前,均要求职能办公室(中心)填写《碗窑乡政务信息公开呈批表》,并经办公室(中心)负责人进行前置审查,再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保密审查。待确认该政府信息不涉密后,送呈上一级领导审批后公布。从而保证了对外公布的信息没有涉及国家秘密,没有发生涉密事件。

  三是抓好涉密文件的保管管理工作。十分重视涉密文件的保管管理工作,在接到上级部门下发的密件时,均由乡文书做好收文登记,再根据密件的内容送呈领导审阅,决不随意扩大密件的传阅范围。在送呈文件的过程中,要求文书亲自送件,并即时收回文件,不让涉密文件存放在保密柜外。

  (三)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审批业务办理、村级便民代办点建设管理情况

  碗窑乡便民服务中心自2012年成立以来,共进驻5个服务窗口,分别为民政、规划、司法、劳保、林业,设1名中心主任负责, 5名窗口工作人员。同时,建立健全了首问责任制、廉政建设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服务承诺制度、考勤制度等各项制度,各项制度、办事须知等规范上墙。同时,及时安排人员参与县政务中心组织的建设培训会,并于规定时间完成我乡行政审批软件系统联网建设,便捷的行政举措和优质热情的服务,受到办事群众的一致好评。目前为止,我乡共设立12个村级便民代办点,村级代办点已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和工作人员,并已经正常开展服务工作。

  从运行情况来看,便民服务中心规范透明的运行模式、优质快捷的服务方式,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普遍欢迎和好评,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截至目前,碗窑乡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了民政、劳动、司法调解、财政补贴发放等业务2000余件。通过整风行动,不断加强工作人员的纪律意识,提升了便民中心的服务水平,大幅降低了群众投诉率。在村级便民代办点运行方面,充分发挥了村级便民服务的作用,并取得了满意的效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碗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做到了全面、及时和准确,已公开的信息全属主动公开的信息类。截至12月31日,公开信息总数135条,其中政策文件类信息公开数27条,其他各类信息公开数108条;通过江山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数99条,通过乡信息公开栏、广播、报刊、电子显示屏等其他各类形式公开数36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5年,碗窑乡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碗窑乡政府信息公开为免费项目。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碗窑乡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

  1、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乡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其尚不熟悉,因此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理解不一致,处理程序不够规范。

  2、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现在本乡政府信息公开的手段大多限于宣传条幅、公告栏、公告手册等,由于条件限制,本乡群众通过网络接收和查寻本乡在网站公布的政务信息存在一定的难度,适合农村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二)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制度化和规范化。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乡政府采取有力措施进行了整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公开义务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完善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村民来乡办事或乡干部进村入户走访的时机,向广大村民介绍本乡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网址及登录浏览办法,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知晓率。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碗窑乡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1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碗窑乡人民政府


统计指标单位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135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99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36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0
      1.当面申请数0
      2.传真申请数0
      3.网络申请数0
      4.信函申请数0
(二)申请办结数0
      1.按时办结数0
      2.延期办结数0
(三)申请答复数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0
      2.同意公开答复数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0
               涉及商业秘密0
               涉及个人隐私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0
四、行政复议数量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0
(二)被依法纠错数0
(三)其他情形数0
五、行政诉讼数量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0
(二)被依法纠错数0
(三)其他情形数0
六、举报投诉数量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万元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0
     2.兼职人员数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

 

      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人次45
    单位负责人:杨勇        审 核 人:龚羽龙             填报人:张常伟
    联系电话:4570257       填报日期:2016年1月21日